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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C(01576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810058
基金代码 015767
公告日期 2022-05-14
编号 1
标题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等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5月16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更新。
  三、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将转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8518,新增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5767;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2、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6)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相应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2.00% 100%
7天≤N〈30天 1.00% 100%
30天≤N〈3个月 0.50% 75%
3个月≤N〈6个月 0.50% 50%
6个月≤N〈1年 0.50% 25%
1年≤N〈2年 0.25% 25%
N≥2年 0 --
  注:上述“月”指的是30个自然日,“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30天 0.50% 100%
N≥30天 0 --
  3、基金份额的估值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上,经过认真、细致的准备,本公司为弘毅远方经济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该基金份额类别的增加已具备可行性。
  四、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及其他修改
  考虑到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及修订,基金管理人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形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基金合同》摘要涉及的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前言
八、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删除
第二部分 释义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
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
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第二部分 释义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
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
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释义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第二部分 释义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
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投资的境外法人
删除
下方相应调整序号
第二部分 释义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第二部分 释义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第二部分 释义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57、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
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
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增加:
58、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基金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59、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
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
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
况 无
增加:
九、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
1、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
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2、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计算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
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可以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
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的销售等,该等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
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
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
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
场、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
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
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
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
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
范围内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
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
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
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
留余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
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
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详见招
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
……
6、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和C
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发生上述第1、2、3、5、6、7、10项暂停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
或部分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发生上述第1、2、3、5、6、7、10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
额的限制。
……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
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
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
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
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
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
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重新开放日,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
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
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
SO301
法定代表人:郭文
……
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53682888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30层
(实际楼层28层)06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薇薇
……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5368288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年以上;
一、基金管理人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各类基
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
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期限不少于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
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二、基金托管人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的规
定;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持有人大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 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
报酬标准除外;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
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增加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
服务费费率、变更收费方式、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设置、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第八部分 基金持有人大

三、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
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
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 在指定媒介公
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
明以下内容: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
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
召开前30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第八部分 基金持有人大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和程序
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
……
(三)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
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
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
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
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三)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
登记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
记业务的办理时间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
调整, 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
理时间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
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
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0.0001元,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
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
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
布。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
估值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
任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
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
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与税收 无
增加:
……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并相应调整序号
第十五部分 基 金 费 用
与税收 无
增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增加: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
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
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
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十五部分 基 金 费 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
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
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
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
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
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
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
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
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
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规
定媒介公告。
第十六部分 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
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七部分 基金
的会计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
……
3、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
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
基金托管人。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需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
3、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 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
告。
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 )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 (以下简称 “指定网
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
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
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 )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
称“规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
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资料。
规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
金信息披露服务。
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
2、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
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
决策的全部事项……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
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
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
明书。
……
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
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
额发售的3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
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
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
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
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
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
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
指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
束之日起3个月内, 编制完成基
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
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编制完成
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
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
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
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媒
介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
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并作出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
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十五)投资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披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
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
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
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
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2、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
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
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
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
招募说明书。
……
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摘要文件……并登载在规定网站
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基金终止运作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
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
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
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
定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
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
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
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
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
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
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规定媒介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十)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
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
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
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五)投资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规
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
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
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
期等信息。
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
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
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
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
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
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
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
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
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
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
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
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九部分 基金
合同的变更、 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
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
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第十九部分 基金
合同的变更、 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
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
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十九部分 基金
合同的变更、 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
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
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
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
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
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
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
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
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
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
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第十九部分 基金
合同的变更、 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
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
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
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
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
的规定。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托管协议要涉及修改
章节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改后表述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
SO3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
6楼
邮政编码:200002
法定代表人:郭文
成立日期:2018年1月3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7】243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东二路600号1幢30层(实际
楼层28层)06单元
办公地址: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
心S1幢30层04-07单元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黄薇薇
成立日期:2018年1月3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243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二)基金托管人
……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
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
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
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
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
关规定后,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
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在具有基金托管资
格的存管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 同时在规定
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
进行专门说明。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
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
效。 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
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
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存管银行开立的托管
账户中,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与管理
人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确认。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
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
关规定后,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
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在具有基金托管资
格的存管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 同时在规定
时间内,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出具验资报
告, 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
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
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
为有效。 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
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
基金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存管银行开立的
托管账户中,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与
管理人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确认。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七)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
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
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
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
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
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 将复核
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份额净值按规定对外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
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
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 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
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
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以约定方式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按规定对外
公布。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会计核算
(三)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三)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会计核算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
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 在季度结束之日
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
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合同》生
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
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 在季度结束之日
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
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合
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若投资
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同;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九、基金收益分配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
告。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规定媒
介公告。
九、基金收益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股票期权、参
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
通受限证券的信息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股票期权、
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基金信息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
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
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
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 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
定媒介公开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
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
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
会规定媒介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
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 基金托管人将通过规
定媒介公开披露。
十一、基金费用 无
增加:
(三)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
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并相应调整序号。
十一、基金费用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
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
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
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或支取。 若遇法定
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或支取。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
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
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
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C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或支取。 销售服务费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 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
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或支取。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编制和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保存期不
少于15年。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
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应按相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编制和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保存的期
限不少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 应按相关法规规定各自承
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
的保存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
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 保存期限
不少于15>年,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
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 保存的期
限不少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
的保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
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
记录和重要合同等, 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
少15年以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
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
记录和重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保
存的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
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
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的更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
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的更换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
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
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
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
媒介上联合公告。
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
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
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
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
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
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15年以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 保存的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的规
定。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onyfunds.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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