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百嘉聚利混合C(01374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93636
基金代码 013740
公告日期 2022-09-30
编号 3
标题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1 重要提示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2021年9月6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2855号)注册,2021年10月21日公开发售募集,2021年11月17日起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9月13日表决通过
《关于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决定事项
自表决通过日起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2022年9月14日在官网发布的《百嘉聚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9月14日, 从2022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
期间为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止。 本基金清算工作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百嘉聚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7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2-9-14)
基金份额总额
240,716.59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百嘉聚利混合A 百嘉聚利混合C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739 013740
最后运作日(2022-9-14)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38,577.12 份 2,139.4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股票,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
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势、
证券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
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投资组合中
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动态调
整,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
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
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5号)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
规与《基金合同》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11月17日生效,本基
金成立时基金份额总数为243,790,482.15份。2021年11月17日至2022年9月14日
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召集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2022年9月13日表决通过 《关
于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决定事项自表
决通过日起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2022年9月14日在官网发布的《百嘉聚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为2022年9月14日,自2022年9月1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4 财务报告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9月14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2年9月14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0,168.33
存出保证金 195.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2,883.40
资产总计 223,247.53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189.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709.58
应付托管费 253.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1.96
负债合计 1,334.09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40,716.59
未分配利润 -18,803.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913.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3,247.53
注:1、报告截止日2022年9月14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A类份额
净值0.9222元,基金份额总额238,577.12份,资产净值为220,016.49元;本基金
C类份额净值0.8866元,基金份额总额2,139.47份,资产净值为1,896.95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
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
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
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5 清算情况
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按照《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
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根
据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间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
费,且清算费用公证费、律师费、审计费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80,168.33元,是存储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托管户的活期银行存款及按约定利率计提的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195.80元,是存放于证券经纪机构用于
场内交易的资金及按约定利率计提的利息。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142,883.40元,均为交易类股票投
资资产,本基金已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变现。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189.13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9月15日和
2022年9月16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709.58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9月
20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253.42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9月20日
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181.96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9月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日支付。
5.4 清算期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9 月 14 日基金净资产 221,913.44
加:清算期间(2022-9-15 至 2022-9-21)收入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33.21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2) 2.41
投资收益(注 3) -5,881.4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4) 2,403.22
减:清算期间(2022-9-15 至 2022-9-21)费用
交易费用(注 5) 221.60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确认的投资
者赎回申请)
46,387.38
二、2022 年 9 月 21 日基金净资产 171,861.90
注1、注2:利息收入系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
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3: 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所持股票获得的差价收入;
注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清算期间所持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5: 交易费用为清算期间基金资产变现产生的交易费用;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清算结束日2022年9月2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
民币171,861.90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日次日2022年9月22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存出保
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
度,截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 存出保证金的利息中仍未收到的部分
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
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9号嘉昱中心10楼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4008258838
百嘉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