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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混合(01655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149448
基金代码 016555
公告日期 2023-01-31
编号 1
标题 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65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稳健景盈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1月31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受最短持有期限制,最短持有期为一年。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止的期间。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自2022年11月1日起生效,首个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3年11月1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认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4、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在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只办理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认购所得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才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或理财基金的,则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23年1月31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539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
000572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0591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99 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000805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817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39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0996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127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235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370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476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677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2288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2413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2414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2461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2462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3717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767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87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881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029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030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5274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545 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689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690 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24 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6243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6331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6421 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677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6678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6853 中银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952 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035 中银中债1-3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7318 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335 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7566 中银宁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708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A类
007709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C类
007718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7752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7753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8232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8233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8773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026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345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346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9379 中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414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479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
009480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
009877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0159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167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311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312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321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484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487 中银顺盈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500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509 中银彭博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10812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962 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965 中银鑫新消费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044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045 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1482 中银顺宁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483 中银顺宁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181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191 中银恒泰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192 中银恒泰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204 中银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205 中银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264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600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704 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705 中银兴利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706 中银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707 中银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3653 中银上海清算所0-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14049 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050 中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226 中银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227 中银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397 中银恒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398 中银恒悦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399 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400 中银民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453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454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455 中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845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089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5438 中银荣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5807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6520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6480 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6565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
016965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7205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其中,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不开通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A、中银薪钱包的相互转换业务,开通中银活期宝A、中银薪钱包赎回转申购本基金,并可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银活期宝A、中银薪钱包,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办理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之间的相互转换,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2办理时间
  自2023年1月31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3办理机构
  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6.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10元),其中通过本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10元)。在单笔最低金额不低于10元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能设置不同金额标准,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6.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6.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6.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6.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3年1月31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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