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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优质精选混合C(01822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227934
基金代码 018222
公告日期 2016-02-03
编号 3
标题 关于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信息全文 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487021”)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担保人为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86号)的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13年2月7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2月15日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届满时,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基金“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将做相应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本基金未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工银优质精选混合”)。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487021”。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按照《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即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8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到期操作。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做出如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可以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截止公告日,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3)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出或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方式为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的日期为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2月18日。
二、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不含本日)之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还是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管理人未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差额的,担保人将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总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主动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清偿金额一次性足额划入本基金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持有人。若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含第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21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相关约定向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请求解决。
3、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下一工作日至其实际操作日(含该日)的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三、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在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补差费用;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认购费用,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或转型后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四、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相关业务操作
1、在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赎回或转换出采取“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出的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除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财产外,基金管理人应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五、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
1、在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即2016年2月19日起“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即日起生效。
2、对于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或者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转型后的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转入金额等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工作日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3、本基金转型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本基金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重新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日期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率等请详见本公司刊登在2016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本公司网站也将同时发布《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文件。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及其他有关具体操作事宜请详见本公司后续发布的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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