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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稳健债券A(00010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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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06622 | ||||||||
基金代码 | 000104 | ||||||||
公告日期 | 2017-08-2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宸信用增利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104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554,097.0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率水平、市场环境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许春华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606689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xuch@hcmirae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699 95588 传真 021-65870287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cmirae.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97,483.38 本期利润 163,003.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4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964,507.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5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2% 0.06% 0.90% 0.06% 0.12% 0.00% 过去三个月 0.56% 0.07% -0.88% 0.08% 1.44% -0.01% 过去六个月 0.46% 0.06% -2.10% 0.08% 2.56% -0.02% 过去一年 3.14% 0.12% -3.50% 0.10% 6.64% 0.02% 过去三年 27.03% 0.42% 2.70% 0.10% 24.33% 0.3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2.49% 0.37% 3.52% 0.10% 28.97% 0.2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本基金成立于2013年8月2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已满一年;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证监许可[2012]370号文批准于2012年6月20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秉承“规范创造价值,创新推动成长”的经营理念,贯彻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专心致力于细分市场的经营战略,从公司品牌、运行机制、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到“沉得下来不浮躁,专得下去不浮浅”,将公司打造成为受尊重的资产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只开放式基金: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应晓立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2月2日 - 7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30日在中信期货公司交易部任交易员,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以及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在上海归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资深研究员及研究总监,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在上海紫石投资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及专户基金经理,2015年7月加入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担任行业研究员。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1季度,国内的资金利率开始不断抬升,在此背景之下,债券市场呈现震荡下行并逐步筑底的格局。进入2季度之后,随着金融监管进一步深入,国内的资金利率继续抬升,债券市场呈现出了震荡筑底但伴随小幅反弹的格局。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了债券的持仓结构,取得了稳健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年下半年,整体利率依然易上难下,但由于利率的绝对水平已处于高位,短期内继续抬升的空间不大,因此债券维持底部震荡格局的概率偏大,但是部分对应正股表现较好的可转债或有可能走出独立行情。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基金会计制度》、《基金会计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业务指引、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投资研究部和运营部负责人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时间段为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5月22日以及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存在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200人的情形,时间段为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5月10日。 本基金于2013年8月20日成立,本报告期内基金于2017年2月24日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581,032.04 1,403,445.66 结算备付金 685,564.28 231,368.51 存出保证金 592.67 37.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959,907.10 14,989,236.3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959,907.10 14,989,236.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5.20 1,300,008.45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4.38 - 应收利息 399,686.96 371,478.8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2 99.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427,202.55 18,295,674.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99,324.33 应付赎回款 - 2,955.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386.12 10,690.78 应付托管费 3,253.17 3,054.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097.01 691.37 应交税费 398,851.36 298,190.1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7,107.06 95,011.14 负债合计 462,694.72 509,917.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6,554,097.04 16,471,887.06 未分配利润 1,410,410.79 1,313,869.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964,507.83 17,785,756.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427,202.55 18,295,674.5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85元,基金份额总额16,554,097.0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306,431.30 238,001.62 1.利息收入 452,434.76 421,989.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857.30 6,974.16 债券利息收入 401,877.83 412,825.8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699.63 2,189.4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150.57 -12,970.8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9,150.57 -12,970.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4,480.18 -171,504.79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9,326.15 487.81 减:二、费用 143,428.10 134,929.35 1.管理人报酬 69,123.37 63,628.36 2.托管费 19,749.52 18,179.55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267.91 140.65 5.利息支出 5,799.63 638.6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799.63 638.69 6.其他费用 48,487.67 52,342.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3,003.20 103,072.2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3,003.20 103,072.2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471,887.06 1,313,869.80 17,785,756.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63,003.20 163,003.2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82,209.98 -66,462.21 15,747.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228,610.25 4,405,206.34 64,633,816.59 2.基金赎回款 -60,146,400.27 -4,471,668.55 -64,618,068.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554,097.04 1,410,410.79 17,964,507.8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304,109.47 834,332.11 19,138,441.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03,072.27 103,072.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39,325.03 -59,164.49 -1,398,489.5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0,869.67 4,568.15 105,437.82 2.基金赎回款 -1,440,194.70 -63,732.64 -1,503,927.3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6,964,784.44 878,239.89 17,843,024.3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春华______ ______张乐平______ ____欧晔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77号文《关于核准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1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3042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97,937,878.39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44,029.43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97,981,907.82元,折合197,981,907.8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及债项信用评级为非AAA级别的其他信用债券的合计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 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5 税项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进行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7.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9,123.37 63,628.3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4,480.39 1,987.71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9,749.52 18,179.55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注: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0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60.4100% 58.9500%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2)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581,032.04 8,723.63 1,455,975.20 6,817.03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8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4.10.1.3 受限证券类别: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份)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4,959,907.10 81.18 其中:债券 14,959,907.10 81.1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5.20 4.3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66,596.32 12.30 7 其他各项资产 400,693.93 2.17 8 合计 18,427,202.55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4,361,227.10 79.9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98,680.00 3.3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959,907.10 83.2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2625 12升华债 16,000 1,620,960.00 9.02 2 124256 13苏泊尔 16,130 1,610,741.80 8.97 3 122776 11新光债 16,000 1,583,840.00 8.82 4 122096 11健康元 15,010 1,543,178.10 8.59 5 124206 13祥源债 15,500 1,511,870.00 8.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指标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末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92.6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4.3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99,686.96 5 应收申购款 9.9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0,693.93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2006 16皖新EB 317,820.00 1.77 2 132004 15国盛EB 280,860.00 1.56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82 90,956.58 10,000,009.25 60.41% 6,554,087.79 39.5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4,337.66 0.147%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8.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60.41 10,000,000.00 60.41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60.41 10,000,000.00 60.41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197,981,907.8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471,887.0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0,228,610.2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0,146,400.2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0.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554,097.0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9日公告,由董事长于建琳代任总经理。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5月18日公告,聘任许春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6月28日公告,聘任许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选举许春华先生为公司董事,杨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海通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2,097.01 100.00% - 注:1、基金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租用其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 该证券经营机构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基金租用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考察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证券公司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13,099,185.57 100.00% 216,6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172天 10,000,000.00 0.00 0.00 10,000,000.00 60.41%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若此单一投资人短时间内集中赎回,可能会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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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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