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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天得利货币A(35000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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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08589 | ||||||||
基金代码 | 350004 | ||||||||
公告日期 | 2017-08-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治天得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350004 交易代码 3500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7月5日 基金管理人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856,314.1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充分重视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短期金融工具为投资对象,依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变动预期,综合考虑投资对象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组合管理,保障本金安全性和资产流动性,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6个月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由于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主要投资品种信用等级高,利率风险小,因而本基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健。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的品种,长期看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赵正中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21-60371155 010-58560666 电子邮箱 zhaozz@chinanature.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用)、021-60374800 95568 传真 021-60374934 010-58560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hinanature.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49,787.83 本期利润 4,449,787.83 本期净值收益率 1.492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5,856,314.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注: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946% 0.0008% 0.1068% 0.0000% 0.1878% 0.0008% 过去三个月 0.8726% 0.0014% 0.3241% 0.0000% 0.5485% 0.0014% 过去六个月 1.4929% 0.0024% 0.6447% 0.0000% 0.8482% 0.0024% 过去一年 2.6147% 0.0023% 1.3000% 0.0000% 1.3147% 0.0023% 过去三年 9.4927% 0.0060% 5.2488% 0.0016% 4.2439% 0.004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0.2532% 0.0066% 26.3091% 0.0020% 13.9441% 0.004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6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权结构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25%;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8.75%。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十一只开放式基金,除本基金外,另外十只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研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转型自2011年12月28日生效的天治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自2008年5月8日生效的天治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自2005年1月12日生效的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自2011年8月4日生效的天治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于2004年6月29日、2006年1月20日、2008年11月5日、2009年7月15日、2013年6月4日、2015年6月9日、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8日、2016年7月6日、2016年12月7日生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向桂英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3月16日 - 6年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本公司交易员、交易部副总监,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瀛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月24日 - 6年 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员、本公司专户部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体系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并通过明确投资权限划分、建立统一研究报告管理平台、分层次建立适用全公司及各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应用投资管理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收益率差异、交易价差、成交量事后量化分析评估等一系列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公平交易制度。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形,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债券市场整体仍处在震荡下跌的状态,在金融监管持续推进,以及央行货币政策维持中性的影响下,资金面在月末和季末等时点前后,均出现过显著收紧的情况,资金利率和短期债券利率也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长期债券利率在宏观经济稳健运行的预期下,也继续处于缓慢上行的状态。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维持短久期和高评级的投资组合,主要以逆回购和同业存单等投资为主,保持组合的高流动性,应对市场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并在市场收益率出现显著上升的时点,择机进行再投资提升组合收益,此外本基金继续保持对债券发行人经营情况的跟踪研究,严控组合内债券的信用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收益率是1.492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447% ,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84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宏观经济在经历了一季度的大幅回暖以及二季度的小幅放缓之后,预计未来仍将处在温和增长的状态中,从近期经济数据来看,供给侧改革已经初见成效,制造业的投资活力将逐步体现,国内需求依然在缓慢改善,在总需求稳定的情况下,经济增长仍然具备较强的韧性,出现快速下行的风险较小。通胀方面,食品价格今年以来跌幅较大,带动CPI持续处在较低水平,但下半年高基数会有所下降,预计CPI将处在低位缓慢回升的状态。 金融监管方面,金融机构的自查工作正逐步进行并将于近期完成,一行三会相应的监管政策也将在下半年逐步落实完善,随着监管机构合理的引导市场预期,以及央行继续保持中性的操作稳定市场流动性,预计未来金融监管对市场造成大幅波动的可能性较小。完善的监管政策将有效降低金融市场的风险,同时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 流动性方面,预计央行仍将保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在流动性投放上继续采用削峰填谷的操作方式,既能够为金融监管提供一个合适的流动性环境,又可以在市场出现波动的时候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下半年再次出现资金面极度紧张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在金融监管持续推进以及中性货币政策的大环境下,资金利率可能会维持正常偏高的水平。 信用风险方面,金融市场利率缓慢提升,市场流动性维持不紧不松,上半年债券市场发行量显著减少,实体企业在债券市场的融资难度有所增加。部分负债率较高、现金流较为紧张的企业,可能会持续面临更艰难的融资环境,对其正常经营以及偿债能力都会有显著的不利影响。下半年信用债预计仍将处在两极分化的状态,高评级的优质发行人将得到市场更多的认可,但中低评级资质不佳的发行人可能会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 由此来看,在下半年的时间里,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都将促使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继续处在较高的水平,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同时资金利率的短期波动也会继续时常发行,此外信用风险也仍然是需要警惕的重点。因此本基金在下半年的投资管理中,仍将选取优质的短期债券进行配置,严控信用风险,同时维持组合的流动性,在市场收益率出现显著上升的时点,择机进行再投资提升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结算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基金结算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工作经历。为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合规,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有关议事规则。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负责基金结算的管理层、监察稽核部总监、产品创新及量化投资部总监等,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公司估值委员会对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及产品创新及量化投资部提交的估值模型和估值结果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最终意见。基金经理会参与估值,与产品创新及量化投资部一同根据估值模型、估值程序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将估值结果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年度收益结转选择红利再投方式分配;本期已结转收益为4,449,787.83元,其中以红利再投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金额为4,533,942.61元;本报告期末计入应付收益科目金额为13,417.81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持有人数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期已结转收益为4,449,787.83元,其中以红利再投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金额为4,533,942.61元;本报告期末计入应付收益科目金额为13,417.81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738,854.04 55,538,938.17 结算备付金 15,000.00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402,326.35 319,523,577.1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1,402,326.35 319,523,577.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600,299.40 180,401,110.6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504,238.74 3,389,293.5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6,262,118.53 558,852,91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4,118.46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125.60 166,108.22 应付托管费 10,341.16 50,335.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25,852.74 125,839.52 应付交易费用 8,600.31 24,718.46 应交税费 240,000.00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13,417.81 97,572.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3,466.77 299,000.00 负债合计 405,804.39 767,693.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25,856,314.14 558,085,226.44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856,314.14 558,085,226.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262,118.53 558,852,919.49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125,856,314.1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5,718,706.22 14,962,027.84 1.利息收入 6,317,143.46 15,222,098.2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02,761.04 3,038,673.83 债券利息收入 3,021,210.43 7,167,652.5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993,171.99 5,015,771.8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98,437.24 -260,070.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98,437.24 -260,070.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268,918.39 3,952,660.34 1.管理人报酬 540,469.95 1,631,840.04 2.托管费 163,778.87 494,496.87 3.销售服务费 6.4.8.2.3 409,447.00 1,236,242.52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70,397.24 492,238.1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0,397.24 492,238.17 6.其他费用 84,825.33 97,842.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49,787.83 11,009,367.5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49,787.83 11,009,367.5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58,085,226.44 - 558,085,226.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4,449,787.83 4,449,787.8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32,228,912.30 - -432,228,912.3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148,606.10 - 39,148,606.10 2.基金赎回款 -471,377,518.40 - -471,377,518.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449,787.83 -4,449,787.8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5,856,314.14 - 125,856,314.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6,388,715.54 - 406,388,715.5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11,009,367.50 11,009,367.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05,303,702.44 - 2,505,303,702.4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127,054,600.57 - 5,127,054,600.57 2.基金赎回款 -2,621,750,898.13 - -2,621,750,898.1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1,009,367.50 -11,009,367.5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11,692,417.98 - 2,911,692,417.98 注: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徐克磊______ ______闫译文______ ____黄宇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4号文《关于同意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5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095,807,464.9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货币型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高信用等级、具有一定剩余期限限制的债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具体包括: 1、现金; 2、通知存款; 3、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6个月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等问题的通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5 税项 1.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无 6.4.7.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6.4.7.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40,469.95 1,631,840.0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2,005.19 33,774.60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3,778.87 494,496.8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7.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835.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5.66 合计 367,251.25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72,585.4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4.79 合计 1,173,050.25 注: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7月5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3,144,635.66 3,076,238.33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47,162.64 30,142.97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191,798.30 3,106,381.3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54% 0.11%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38,854.04 21,143.77 5,516,941.15 26,815.92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 6.4.8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81,402,326.35 64.47 其中:债券 81,402,326.35 64.4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600,299.40 31.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753,854.04 3.77 4 其他各项资产 505,638.74 0.40 5 合计 126,262,118.53 100.00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4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4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无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66.9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5.7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17.1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92 - 7.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无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89,967.41 15.8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89,967.41 15.8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61,412,358.94 48.80 8 其他 - - 9 合计 81,402,326.35 64.6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419 16农发19 200,000 19,989,967.41 15.88 2 111719014 17恒丰银行CD014 200,000 19,936,751.78 15.84 3 111709209 17浦发银行CD209 200,000 19,851,308.71 15.77 4 111699026 16徽商银行CD103 120,000 11,778,523.34 9.36 5 111617258 16光大CD258 100,000 9,845,775.11 7.82 注:上表中,“债券数量”中的“自有投资”和“买断式回购”指自有的债券投资和通过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买入的债券卖出后的余额。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01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925%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439%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无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无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04,238.74 4 应收申购款 1,4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05,638.74 7.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180 106,657.89 97,642,597.25 77.58% 28,213,716.89 22.4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4,930.99 0.04%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7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 1,095,807,464.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58,085,226.4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9,148,606.1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71,377,518.4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5,856,314.1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7年4月17日公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吕文龙先生。 经2017年4月28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闫译文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经2017年6月30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常永涛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吕文龙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期限不超过90日。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租用券商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 - 3,000,000.00 100.00% -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偏离度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329-20170630 70,051,668.34 987,378.65 1,000,000.00 70,039,046.99 55.65 2 20170101-20170418 121,007,593.73 961,031.23 121,968,625.00 0.00 0.00 3 20170101-20170418 121,007,593.74 955,408.57 121,963,002.30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若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可能使货币市场基金在进行投资时更注重流动性管理,组合配置的收益性受到一定的影响;若投资者出现较大额的申购操作,可能使货币市场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若投资者出现较大额的赎回操作,可能使货币市场基金减少投资证券,以保证基金的流动性,组合收益受到一定的影响。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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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中期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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