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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悦秀纯债债券C(00557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978870
基金代码 005574
公告日期 2018-02-10
编号 1
标题 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
  重要提示
  1、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91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4、本基金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公开发售。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广州证券等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7、本公司直销中心、广州证券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首次单笔最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人民币300万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本公司直销中心、广州证券代销网点每次追加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C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8、基金发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基金发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认购机构查询。
  9、本公告仅对“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2月10日的《证券日报》上的《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广州证券网站www.gz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400-821-0588)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5、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悦秀纯债A 基金代码:005573
  东吴悦秀纯债C 基金代码:005574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七)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279号
  邮政编码:200135
  电话:021- 50509880
  传真:021- 50509884
  联系人:贾云鹏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scfund.com.cn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代销机构:
  (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12个城市的136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鞍山、宝鸡、北京、本溪、长春、长沙、常德、常州、潮州、郴州、成都、大连、大庆、大通、东莞、东营、都昌、佛山、福州、抚顺、赣州、广州、贵阳、桂林、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衡阳、呼和浩特、湖州、淮安、黄石、惠州、吉林、济南、嘉兴、江门、江阴、焦作、金华、荆门、昆明、拉萨、兰州、乐都、乐山、丽水、连云港、辽阳、柳州、龙岩、泸州、滦南、洛阳、梅州、绵阳、南昌、南京、南宁、南通、宁波、攀枝花、盘锦、青岛、清远、泉州、上海、绍兴、深圳、沈阳、石家庄、苏州、宿迁、台州、太原、泰州、唐山、天津、威海、温州、乌鲁木齐、无锡、芜湖、武汉、西安、西宁、厦门、咸阳、湘潭、徐州、烟台、盐城、扬州、宜宾、宜昌、宜春、益阳、银川、岳阳、张家港、漳州、肇庆、镇江、郑州、中山、重庆、舟山、株洲、珠海、庄河、淄博、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39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发售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总份额达到2亿份以上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低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停止发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资并办理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本基金合同生效。
  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4、认购原则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3、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构成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证明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方式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
  5、基金认购费率
  a)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b)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1: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4%)=9,960.16元
  认购费用=10,000-9,960.16=39.84元
  认购份额=(9,960.16+5)/1.00=9,965.16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65.16份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2: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 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5.5)/1.00=10,005.5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 万元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可得到10,005.50 份C类基金份额。
  c)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元(含1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4、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认购网点查询。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金额为100元,认购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金额为3,000,0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个人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进行认购。
  (一)东吴基金直销中心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中心,并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风险评测问卷及风险评估表》;
  e、填妥的《投资者知识问卷》
  e、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一起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或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后,授权经办人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下述任意一家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建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6529610500026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东方路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290061032
  工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20291902580433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24433
  农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5121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3290028025
  招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966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的汇款银行帐户必须与基金交易帐户所绑定的银行帐户信息一致;
  b、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c、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18年5月21日17:00 前到账;
  d、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e、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并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
  b、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或网上银行电子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d、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e、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授权情况下);
  ②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8年5月21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通过广州证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
  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③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手机APP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适用对象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兴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光大银行借记卡、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联CD卡以及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借记卡的持卡人。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小时服务。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上的《网上交易业务指南》和《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2)从未开通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持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兴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光大银行借记卡、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联CD卡以及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借记卡直接登录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4、注意事项
  (1)网上交易目前仅限个人投资者。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
  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
  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浦发银行客服电话:95528
  中信银行客服电话:95558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52504520
  (六)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金额为100元,认购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金额为3,000,0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机构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进行认购。
  (一)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机构)》(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印鉴)
  2.《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
  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
  8.银行账户《结算申请表》或《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其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此账户用于日后交易所用。(一份,加盖公章)①
  9.法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0.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1.《风险评测问卷及风险评估》机构版(一份,加盖公章)
  12.《投资者投资知识测试》(一份,加盖公章)
  13.金融许可证(一份,加盖公章,如没有可不提供)
  14.提供最近1年末净资产证明及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证明(各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印鉴)此条针对于普通投资者③
  重要提示:
  注①:《结算申请表》、《开户许可证》可询问公司财务部。
  注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即可。
  注③:专业投资者判定标准:(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其他组织或机构视为普通投资者,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最近1年末净资产及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证明;视风险测评结果可认/申购相应的基金产品;如此类投资者想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请提交《普通投资者转化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证明、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
  (2)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下述任意一家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建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6529610500026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东方路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290061032
  工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20291902580433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290024433
  农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5121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3290028025
  招行(上海):
  户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966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18年5月21日17:00点前到账;
  3)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申请表》
  b、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c、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或网上银行电子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18年5月21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通过广州证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司制法人为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为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事业法人为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为机关法人成立批文等),若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还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④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为港澳人士,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应该加盖法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⑤法定代表人派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由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机构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司制法人为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为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事业法人为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机关法人为机关法人成立批文等),若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还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③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④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为港澳人士,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应该加盖法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⑤法定代表人派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由其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机构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手机APP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3、若机构投资者在认购基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4、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转换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确认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的退款时间和方式详见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
  2、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如本基金募集失败,需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验资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总份额达到2亿份以上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低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停止发售,并于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279号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王炯
  成立日期: 2004年9月2日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
  传真:021-50509884
  联系人:贾云鹏
  (二)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6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王炯
  联系人:贾云鹏
  直销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网站: 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 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签字页。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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