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2953 | 净值增长率:-0.43%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43% | 累计净值:1.2953 | 截止日期:2024/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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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94.06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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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夏沪深300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00051 |
成立日期 | 2009/7/1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72.61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72.61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94.0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12年3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弘弢 赵宗庭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追求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及适当的其他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应按期间折算)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14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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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