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郝淼
单位净值:1.4809 | 净值增长率:0.22% | 累计净值:1.4809 | 截止日期:2024/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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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9.48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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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医药健康股票A | 基金代码 | 005303 |
成立日期 | 2017/12/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6.404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6.404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9.4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郝淼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医药健康企业中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医药健康企业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