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漆志伟
单位净值:1.3778 | 净值增长率:1.06% | 累计净值:1.3778 | 截止日期:2024/4/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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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07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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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江可转债债券C | 基金代码 | 006619 |
成立日期 | 2018/12/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52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52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07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漆志伟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力求在控制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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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