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王超
单位净值:1.1363 | 净值增长率:0.04% | 累计净值:2.1153 | 截止日期:2024/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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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2.05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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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融通债券C | 基金代码 | 161693 |
成立日期 | 2012/2/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805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805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05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超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强调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限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券)等。 | ||
风险收益特征 | 属于相对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成分基金均独立核算,基金的持有人对其持有的成分基金的收益享有分配权,同一成分基金的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成分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该成分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成分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成分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系列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