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梁鹏
单位净值:0.8647 | 净值增长率:0.40% | 累计净值:0.8883 | 截止日期:2024/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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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2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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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摩根双息平衡混合H | 基金代码 | 960005 |
成立日期 | 2016/1/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2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2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02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梁鹏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重点投资高股息、高债息品种,获得稳定的股息与债息收入,同时把握资本利得机会以争取完全收益,力求为投资者创造绝对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4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5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20%-75%,债券为20%-75%,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重点投资对象为高股息、高债息品种,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考虑到国内股市发展现状,缺乏有效避险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保留在极端市场情况中债券投资最高比例为95%,股票投资最低比例为0%的权利。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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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红利股及相似条件下到期收益率较高的优良债券品种,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中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 H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针对不同份额类别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A 类、 C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H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当本基金已实现收益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税前)的1.5倍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15个交易日内提出分红方案。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基金的正常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上述分红参照标准,并在10个交易日内公告; 6.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年度分红12次后,如本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如已满足收益分配的其他原则,但基金已实现收益未达到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税前)的1.5倍时,本基金依据市场实际状况也可能进行分红;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