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曾倩雯
单位净值:86.7100 | 净值增长率:0.37% | 累计净值:86.7100 | 截止日期:2022/1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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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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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东亚联丰投资系列-东亚联丰中国高收益入息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东亚联丰中国高收益入息A人民币(对冲)(累积) | 基金代码 | 968142 |
成立日期 | 2021/11/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 (--)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花旗银行 |
基金经理 | 曾倩雯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主要投资于中国高收益债务证券,以寻求中至长期资 本增长及定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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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比较基准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旨在通过主要(即最少7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在中国成立的机构、主要业务或资产位于中国的机构或其目前大部分收入或盈利源自中国的机构发行或担保的高收益债务证券,以提供中至长期资本增长及定期收入。上述债务证券可以美元、人民币或其他货币计价,在下文称为“债务证券”。至于剩余资产,基金管理人可酌情投资于非本基金主要的地域、巿场类别、行业或资产类别。 债务证券可由政府、地区政府、巿政府、政府机关、政府支持机构、金融机构、投资信托及房地产信托、跨国组织及其他公司发行或担保。债务证券亦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及抵押支持证券(合计不多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以及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一致的货币巿场基金及固定收益类基金(合计少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0%,并符合《单位信托守则》第7.11至7.11D条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债务证券不会受制于任何久期或最低信用评级要求。本基金将其资产净值的最少70%投资于低于投资级别(由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给予Ba1或以下评级,或标准普尔公司给予BB+或以下评级,或其他认可评级机构给予的同等评级)或未获评级的高收益债务证券。本基金亦可投资于投资级别债务证券。 本基金预期将少于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具有吸收亏损特点的债务工具,可能包括或有可转换债务证券(少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由金融机构发行的高级非优先受偿债及次级债。此等工具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可能会被或有减记或者或有转换为普通股。 本基金的内地投资合计将不多于其资产的20%,可能包括通过境外直接参与管理机制及/或债券通直接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债券巿场,将其不多于20%的资产投资于中国内地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内地债务证券”)。本基金投资的内地债务证券不会受制于任何久期或最低信用评级要求。本基金可投资于投资级别、符合基金管理人所确定标准的低于投资级别(由中国内地信用评级机构给予A+或以下)及未获评级的内地债务证券(包括高收益债券)。 本基金可将其少于30%的资产投资于以人民币计价及于中国内地以外发行的债务证券(即“点心债”)。本基金对于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包括内地债务证券及点心债)合计将少于其资产的30%。 本基金不会将其超过10%的资产投资于任何信用评级低于投资级别的单一主权发行人(包括其政府、公共或地方机关)所发行或担保的证券。为免产生疑问,有关证券将不包括“政府支持机构”的证券,也不包括既拥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又同时系政府所有或与政府相关的独立法律实体作为发行人所发行或担保的证券。 在投资于一项债务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将考虑证券的信用评级,如果债务证券未获任何认可评级机构给予评级,其将被列为未获评级。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所持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将少于资产净值的30%。在极端情况下(例如市场崩溃或重大危机),该等百分比出于现金流管理的目的可暂时增加至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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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作出收益分配,以及收益分配的频率及金额。 就在内地销售的A类别人民币(对冲)(累积)而言,基金管理人不分配该份额类别所赚取的收益,该等份额类别的份额赚取的收益用于累积及拨充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