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6340 | 累计净值:1.0490 | 截止日期:2023/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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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73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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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0463 |
成立日期 | 2014/1/2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732 (2023/5/17)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732 (2023/5/17) |
基金规模(亿元) | 1.73 (2023/5/17)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国内依法发行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所投资的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远期交易、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固定收益互换(含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等)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参与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的投资,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本基金参与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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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同一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