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0530 | 净值增长率:-0.19%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19% | 累计净值:1.4090 | 截止日期:2021/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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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4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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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C | 基金代码 | 000723 |
成立日期 | 2014/9/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36 (2021/3/9)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36 (2021/3/9) |
基金规模(亿元) | 0.04 (2021/3/9)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组合管理为投资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以及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也可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