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6460 | 净值增长率:1.04% | 累计净值:1.6460 | 截止日期:2024/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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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7.47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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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A | 基金代码 | 001015 |
成立日期 | 2015/2/1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0.61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0.61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7.47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宋洋 袁英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折算)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本基金将按照届时的相关规定设置投资比例限制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适度参与其他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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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