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海富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新内需混合C |
基金代码 |
002172 |
成立日期 |
2015/12/1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1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1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宁嘉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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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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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从受益于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的相关行业中,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性及基本面的股票进行积极投资,同时利用灵活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MSCI中国A股指数×50%+上证国债指数×5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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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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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各类别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同一基金账户不同基金交易账户对本基金各类别份额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或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