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邱小乐
单位净值:1.1570 | 净值增长率:0.10% | 累计净值:1.2170 | 截止日期:2024/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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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54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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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融通中国概念债券(QDII)A | 基金代码 | 005243 |
成立日期 | 2017/11/2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468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468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5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邱小乐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其他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中国概念的债券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彭博巴克莱中资美元债指数(BloombergBarclaysAsiaEx-JapanUSDCreditChina)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在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外金融工具。 本基金所投资“中国概念”债券资产包括两部分:一是“中国概念”债券,即按照彭博定义,将国别风险(Country of Risk)定义为“中国”的债券,或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1)公司管理层所处地区为中国;2)公司主要上市地点为中国;3)公司主要收入构成来自中国;4)公司财报货币币种为人民币;二是含有“中国概念”债券的基金,即以前述“中国概念”债券为主要构成(占比最多)的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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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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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