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杨超
单位净值:1.4362 | 净值增长率:1.16% | 累计净值:2.2026 | 截止日期:2024/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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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76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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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金信消费升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金信消费升级股票A | 基金代码 | 006692 |
成立日期 | 2019/1/3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2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2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7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超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把握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要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如满足下述条件及本节其他分红条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基准日:每年1月、4月、7月、11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如遇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日则顺延; (2)收益分配条件: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0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履行适当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