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夏科技龙头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科技龙头两年持有混合 |
基金代码 |
010180 |
成立日期 |
2020/10/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7.873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7.873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9.3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屠环宇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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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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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科技龙头主题投资标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TMT15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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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风险品种。本基金还将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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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相同。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