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格林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格林碳中和主题混合A |
基金代码 |
015856 |
成立日期 |
2023/1/1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28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28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0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赞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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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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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碳中和主题相关上市公司,通过股票与债券资产的合理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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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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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