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蒋佳良
单位净值:0.9409 | 净值增长率:-0.4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44% | 累计净值:0.9409 | 截止日期:2024/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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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6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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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浦银安盛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景气优选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7115 |
成立日期 | 2023/6/1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7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7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蒋佳良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对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及相对均衡配置,精选景气度较高且具有综合比较优势的上市企业,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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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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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