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0097 | 净值增长率:-0.09%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9% | 累计净值:1.0097 | 截止日期:2024/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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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3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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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施罗德恒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施罗德恒享债券A | 基金代码 | 020042 |
成立日期 | 2023/12/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9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9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单坤 周匀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与证券精选,力争实现组合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4%+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1%+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含全市场的境内股票型ETF 及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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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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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