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杨绍华
单位净值:1.0595 | 净值增长率:0.20% | 累计净值:1.0595 | 截止日期:2025/0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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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2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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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申万菱信智华稳进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FOF)A | 基金代码 | 021668 |
成立日期 | 2025/1/1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13 (2025/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13 (2025/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2 (2025/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绍华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多元资产配置为核心驱动力,通过优化配置各类资产实现投资组合 的风险分散。同时本基金通过精选各类基金并构造分散的基金组合,力求实现投 资组合长期稳健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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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3%+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2%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LOF、ETF、商品基金以及QDII基金和香港 互认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准予注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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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 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如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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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到期日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一致,因多笔认购、 申购、转换转入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履行必要的程序后,酌情调整 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 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