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张峰
单位净值:2.0660 | 净值增长率:-0.1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10% | 累计净值:2.6010 | 截止日期:2024/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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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7.33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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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中国中小盘混合(QDII)人民币 | 基金代码 | 100061 |
成立日期 | 2012/9/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3.229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3.229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7.33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市场中的中国概念中小盘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香港中国中小综合指数收益率×80%+香港三个月期银行同业拆借利率(Hong Kong 3-Month Interbank Offer Rate)×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1、本基金所界定的中国概念股票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H股; 2)红筹股; 3)营业收入或利润的50%以上来自中国内地的其他股票。 2、本基金所界定的中小盘中国概念股为将以上所界定的股票按照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累加,累计市值达到总市值40%的股票列入中小盘中国概念股。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中小盘股票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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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其中,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美元;不同类别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基金份额面值;而对于美元基金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收益分配后美元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对应的美元基金份额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