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 |
基金代码 |
162214 |
成立日期 |
2011/1/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44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44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3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岩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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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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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通过深入挖掘中小市值企业成长过程中蕴含的投资机会,获取企业成长价值,努力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80%×中证7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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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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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