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吴中证可转债指数 |
基金代码 |
165809 |
成立日期 |
2014/5/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39 (2021/7/28)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39 (2021/7/28) |
基金规模(亿元) |
0.04 (2021/7/28)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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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封闭债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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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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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采用优化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本基金按照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新股的申购。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须在达到可交易状态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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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指数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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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