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张略钊
单位净值:1.1319 | 净值增长率:0.10% | 累计净值:2.0308 | 截止日期:2024/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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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2.48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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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 | 基金代码 | 485005 |
成立日期 | 2007/5/1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195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195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4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略钊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波动性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票(含存托凭证)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9.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 1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基金的同一费用类别(前收费或后收费)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11.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