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崔蕾
单位净值:1.3690 | 净值增长率:-0.41%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41% | 累计净值:1.6190 | 截止日期:2024/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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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7.83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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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ETF | 基金代码 | 515450 |
成立日期 | 2020/1/1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3.023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3.023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7.8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崔蕾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0.75%以上,方可对超额收益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累计报酬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金累计报酬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价与基金上市前一开放日标的指数收盘价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 基金管理人将以此计算截至收益评价日基金超过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基金累计报酬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截至收益评价日基金超过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基金累计报酬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上市前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 (2)每份基金份额的应分配收益为上述确定的基金超额收益数额除以收益评价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保留小数点后 3 位,第 4 位舍去。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