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6 |
置换甲方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 万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需在交易双方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后,再由标的资产交易定价除以发行价格来确定。经交易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9.78 元/股。 |
置换乙方 |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9-09-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东光集团所持有的大华公司91.84%股权和蓬翔公司41%股权;一汽集团持有的蓬翔公司26%。 |
交易简介 | 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由各方协商一致后选定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基准日,即2009 年9 月30 日。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57,557.79 万元,预估值合计为79,327 万元。截止本预案出具日,大华公司95.35%股权、制动器厂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蓬翔公司85%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20,977 万元、32,000 万元和26,350 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将发行新股8,111.15万股。
目前在重组进程推进中出现影响重组的实质性障碍,主要是重组交易对方吉林东光集团的利益相关方(主要债权人)对重组事项存在异议,导致重组标的部分土地、房产资产抵押无法解除,经协商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致使重组事项存在实质性障碍无法消除。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决定放弃实施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停止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1-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10-23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收购资产完成后,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升级、产品种类的完善,公司将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在汽车零部件市场中的优势,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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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6 |
置换甲方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 万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需在交易双方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后,再由标的资产交易定价除以发行价格来确定。经交易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9.78 元/股。 |
置换乙方 | 雷岩投资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9-09-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雷岩投资持有的蓬翔公司18%股权。 |
交易简介 | 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由各方协商一致后选定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基准日,即2009 年9 月30 日。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57,557.79 万元,预估值合计为79,327 万元。截止本预案出具日,大华公司95.35%股权、制动器厂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蓬翔公司85%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20,977 万元、32,000 万元和26,350 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将发行新股8,111.15万股。
目前在重组进程推进中出现影响重组的实质性障碍,主要是重组交易对方吉林东光集团的利益相关方(主要债权人)对重组事项存在异议,导致重组标的部分土地、房产资产抵押无法解除,经协商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致使重组事项存在实质性障碍无法消除。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决定放弃实施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停止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1-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10-23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收购资产完成后,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升级、产品种类的完善,公司将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在汽车零部件市场中的优势,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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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10-01-16 |
置换甲方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 万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需在交易双方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后,再由标的资产交易定价除以发行价格来确定。经交易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9.78 元/股。 |
置换乙方 | 吉林汽车制动器厂;王维廷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9-09-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制动器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及王维廷持有的大华公司3.51%股权。动器厂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值32,000 万元。
王维廷持有的大华公司3.51%股权。 |
交易简介 | 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由各方协商一致后选定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基准日,即2009 年9 月30 日。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57,557.79 万元,预估值合计为79,327 万元。截止本预案出具日,大华公司95.35%股权、制动器厂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及蓬翔公司85%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20,977 万元、32,000 万元和26,350 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将发行新股8,111.15万股。
目前在重组进程推进中出现影响重组的实质性障碍,主要是重组交易对方吉林东光集团的利益相关方(主要债权人)对重组事项存在异议,导致重组标的部分土地、房产资产抵押无法解除,经协商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致使重组事项存在实质性障碍无法消除。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决定放弃实施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
交易日期 | --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停止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10-01-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10-23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收购资产完成后,随着公司产品结构的升级、产品种类的完善,公司将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在汽车零部件市场中的优势,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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