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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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03
资产卖方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资产买方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南、经开十五大街东的宗地,宗地编号为郑政出[2007]5 号,宗地使用权面积890,765.4 平方米。
交易金额(万元)34206.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2007 年8 月17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南、经开十五大街东的宗地,宗地编号为郑政出[2007]5 号,宗地使用权面积890,765.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34,206 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7-08-17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2007-08-18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03
信息披露方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为郑州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及公司在郑州的汽车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公司今后将利用上述平台开展微型客车、皮卡车、SUV 等业务。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无关联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资产卖方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资产买方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海口金盘饮料公司、海口市工业建材发展公司、海口市金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
交易金额(万元)28314.87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  2003年12月15日,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与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中行海南分行将其持有的对海口金盘饮料公司、海口市工业建材发展公司、海口市金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283,148,665.97元转让给上恒公司。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3-12-15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信息披露方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资产卖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资产买方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华融公司对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1,088,322,725.27元(其中本金388,250,000元,利息700,072,725.27元)。
交易金额(万元)11700.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2002年12月24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与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华融公司将其对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1,088,322,725.27元(其中本金388,250,000元,利息700,072,725.27元)转让给国资公司;保留1,000万元的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不计利息)。转让价格为11,700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2-12-24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信息披露方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资产卖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资产买方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东方海口办对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196,481,577.73元。
交易金额(万元)2100.00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2002年12月25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与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东方海口办将其对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196,481,577.73元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价格为2,100万元。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2-12-25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信息披露方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资产卖方海南上恒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买方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一揽子债务豁免
交易金额(万元) 
货币名称人民币元
资产评估基准日 
交易简介  2003年12月29日,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恒公司签署了《债务豁免协议》,上恒公司同意无偿放弃对本公司以下直接债务及担保债务的追索权:   1、不计入本公司报表的海口保税区债务(即划归海口保税区的开发建设资金)共计人民币694,669,272.27元。   2、计入本公司报表内债务人民币25,000,000元。   3、本公司为海口金盘饮料公司、海口市金盘建筑材料公司、海口市工业建材发展公司共计人民币283,148,665.97元借款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   4、本公司为海口市工业建设开发总公司计美元3,415,325.68元借款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   5、本公司为海南联通新技术电子有限公司计美元820,099.66元借款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   6、本公司报表内对上恒公司全部债务在2003年度的利息。
方案进度实施
交易日期2003-12-29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首次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日期2004-01-08
信息披露方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公司本身
是否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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