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1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4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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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3-03 |
标题 | 拓日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产线停产整改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渭环澄函[2023]3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对陕西拓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陕西拓日部分光伏玻璃产线的烟尘排放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治意见。 |
批复内容 | 陕西拓日为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规定,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对光伏玻璃产线进行停产整改,停产时间根据整改验收进度预计为1个月。 |
处理人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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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1 |
标题 | 拓日新能:关于深交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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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7-02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毅健)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9]68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2月2日至6月3日期间,吴毅健控制账户组先后操纵“丰华股份”“拓日新能”“粤水电”“澳柯玛”“海信科龙”等5只股票股价 |
批复内容 | 没收吴毅健违法所得12,795,320.60元,并处以12,795,320.60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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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7 |
标题 | 拓日新能:关于深交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8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80号) |
批复内容 |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了逐项认真自查,现就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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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5-03 |
标题 | 拓日新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9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7年4月25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10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关注函》要求,公司在认真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现就相关情况回复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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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3-03-12 |
标题 |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截至2013年3月7日,嘉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0,218,547股,持股比例为14.3376%。嘉悦投资于2013年3月8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1000股,均价7.305元/股,因操作失误于2013年3月8日累计购买公司股份50,000股,均价7.269元/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按照买入公司股票价格和卖出公司股票最高均价的计算,嘉悦投资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1800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收回该笔收益。嘉悦投资已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其账户,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嘉悦投资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2013年3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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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24 |
标题 |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薪酬议案,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
2、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程序和披露存在不规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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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后,公司将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觉悟,积累公司治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各项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公司价值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做一个诚信、规范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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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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