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8 |
标题 | 关于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2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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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1 |
标题 | 立讯精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0号 |
批复原因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0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及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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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01 |
标题 | 昆山联滔受到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文件批号 | 昆人社察罚字[2018]第26号 |
批复原因 | 安排劳动者超时作业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 |
处理人 |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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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20 |
标题 |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向昆山立讯科技出具昆环罚(2018)第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昆环罚[2018]第176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专用贮存场所并安全分类存放;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未设置标识。 |
批复内容 | 罚款2万元、5万元、2万元,共计9万元。 |
处理人 | 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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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5-24 |
标题 | 立讯精密受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三稽罚[2017]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三稽罚[2017]19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少缴企业所得税178,861.55元 |
批复内容 | 追缴发行人少缴企业所得税,处罚款89,430.78元并加收滞纳金。 |
处理人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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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05 |
标题 | 立讯精密受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深地税四稽罚[2017]10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深地税四稽罚[2017]10006号 |
批复原因 | 少申报缴纳2012年度增值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34.31元、2012年度及2013年度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1,388.24元、914.71元;2012-2014年度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77,850.65元、353,057.58元、96,153.70元,即合计少申报税款529,399.19元 |
批复内容 | 对其处罚款264,699.61元 |
处理人 | 立讯精密受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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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29 |
标题 | 立讯精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4]第11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该关注函针对立讯精密在2014年半年报披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表示关注,并提醒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充分认识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信息披露业务处理能力,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报送书面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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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6-04 |
标题 |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公司字[2011]49号 |
批复原因 | 1、“三会”会议运作不规范
2、内部审计工作不符合要求 |
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深圳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公司规范运作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规范化运作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质量,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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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04-19 |
标题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反馈意见披露相关信息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1]第31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立讯精密重大投资事项信息保密情况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1】第31号),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信息保密工作表示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说明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提前泄密、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近亲属在此期间是否买卖公司股票等相关情况。 |
批复内容 | 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关注函内容,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进行了仔细的解读和学习,依照要求,成立了以董事长王来春为组长的专项自查小组,开展了自查工作。经自查,公司认为相关重大投资事项的保密措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信息提前泄密等违规情况。
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事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关于对立讯精密重大投资事项信息保密情况的监管关注函》回复报告,并按照监管要求于2011年4月25日向交易所报送。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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