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

- 300266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04-12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4]281号
批复原因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相应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周立武,时任总经理张胜海,时任财务总监张映辉、石创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樊昌源,时任总经理吴劼、颜学升,时任财务总监伏俊敏、孙颖,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慧、方强,董事长李建雄,总经理孙明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4-03-13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2021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4]第3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08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08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兴源环境、孙颖)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03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处罚字[2023]3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兴源环境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批复内容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1-03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将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17
标题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唐辉、伍丹、蒲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函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底稿未归档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03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6年至2017年,部分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二是2016年至今的各期财务报表中相关资产及应付账款披露不准确;三是并购标的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周立武、樊昌源、李建雄、张胜海、吴劼、颜学升、孙明非、张映辉、石创基、伏俊敏、孙颖、刘慧、方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31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3]136号
批复原因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立武、樊昌源、李建雄、张胜海、吴劼、颜学升、孙明非、张映辉、石创基、伏俊敏、孙颖、刘慧、方强: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6年至2017年,部分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二是2016年至今的各期财务报表中相关资产及应付账款披露不准确;三是并购标的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周立武、樊昌源、李建雄、张胜海、吴劼、颜学升、孙明非、张映辉、石创基、伏俊敏、孙颖、刘慧、方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7-13
标题兴源环境:2023-07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28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19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2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转贷问题;子公司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及不规范情形;公司印章管理、董事会签到及表决程序存在不规范情形
批复内容浙江证监局下发监管关注函。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08
标题关于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唐辉、伍丹、蒲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控制测试程序不到位 二、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 三、往来款审计程序不到位 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审计程序不到位 五、费用审计程序不到位 六、函证程序不到位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0-08
标题关于对杭州立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劼、双兴棋、王森、盛国祥、吕勤、黄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杭州立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劼、双兴棋、王森、盛国祥、吕勤、黄斌: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们存在以下问题: ????2016年2月,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或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你们以及其他7名股东持有的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生态)100%股权。2015年11月9日,兴源环境与你们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你们承诺中艺生态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总额应自2018年1月1日起三年内收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总额的回收额未达到90%,你们应在中艺生态2020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向中艺生态补偿上述应收账款总额与实际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 根据中艺生态2020年审计报告及《补偿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艺生态前述应收账款回收比例67.44%,未回款金额合计18,889.10万元,具体如下:杭州立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劼、双兴棋、王森、盛国祥、吕勤、黄斌应补偿金额分别为1,900.24万元、9,246.22万元、6,116.29万元、872.68万元、387.23万元、289万元和77.44万元。截至目前,你们未按承诺按期足额支付上述补偿款。 ????你们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上述行为构成了违反承诺情形。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8-30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2]85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1月28日,兴源环境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1,000万元至1,500万元。4月22日,兴源环境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500万元至3,800万元。4月28日,兴源环境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603.39万元。兴源环境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批复内容一、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雄、总经理孙明非、财务总监孙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23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2]59号
批复原因“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建雄、孙明非、孙颖、方强: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兴源环境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000万元至1,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亏损9,000万元至12,500万元。 2022年4月22日,兴源环境披露《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3,500万元至3,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1,013万元至 21,313万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10
标题关于对王森、盛国祥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75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公司)100%股份。2015年11月,兴源环境和你们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你们承诺中艺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总额应自2018年1月1日起三年内收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总额的回收额未达到90%的,你们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向中艺公司补偿上述应收账款总额与实际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根据兴源环境披露的公告,2021年4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你们应补偿金额分别为872.68万元、387.23万元。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你们尚未履行上述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所作出的承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2-05-06
标题关于对吴劼、双兴棋、杭州立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公司)100%股份。2015年11月,兴源环境和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等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其中,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等承诺中艺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总额应自2018年1月1日起三年内收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总额的回收额未达到90%的,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等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向中艺公司补偿上述应收账款总额与实际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根据兴源环境披露的公告,2021年4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应补偿金额分别为9,246.22万元、6,116.29万元和1,900.24万元。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尚未履行上述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对吴劼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5-06
标题关于对吴劼、双兴棋、杭州立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公司)100%股份。2015年11月,兴源环境和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等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其中,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等承诺中艺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总额应自2018年1月1日起三年内收回,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总额的回收额未达到90%的,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等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向中艺公司补偿上述应收账款总额与实际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根据兴源环境披露的公告,2021年4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应补偿金额分别为9,246.22万元、6,116.29万元和1,900.24万元。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吴劼、双兴棋、立阳投资尚未履行上述补偿义务。
批复内容对双兴棋、杭州立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4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1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7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中艺生态受到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巴质安监罚字[2019]第01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巴质安监罚字[2019]第010号
批复原因涉及现场无任何管理等的处罚
批复内容处罚款5万元
处理人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中艺生态受到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巴住建罚字[2020]第00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巴住建罚字[2020]第002号
批复原因涉及人员未到岗等的处罚
批复内容处罚款49.039617万元
处理人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遵义杭播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到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2020]播综执乌字第0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20]播综执乌字第05号
批复原因未经批准建设占用土地
批复内容没收违法占用土地6,162.42平方米面积上的建筑物及设施
处理人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遵义杭播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到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遵播环罚字[2021]1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遵播环罚字[2021]18号
批复原因涉及排放超标的环保处罚
批复内容处罚款27万元
处理人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到杭州市税务局行政处罚(杭税三稽罚[2021]22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杭税三稽罚[2021]220号
批复原因涉及发票的税务处罚
批复内容处罚款15.0825万元
处理人杭州市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青田水美收到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处罚(青环罚字[2018]4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青环罚字[2018]42号
批复原因涉及排放超标的环保处罚
批复内容处罚款10万元
处理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兴东水务收到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行政处罚(巴环罚字[2020]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巴环罚字[2020]1号
批复原因涉及排放超标的环保处罚
批复内容处罚款21万元
处理人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源态环保收到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京平人社劳监罚字[2020]第2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京平人社劳监罚字[2020]第24号
批复原因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批复内容处罚金额2万元
处理人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7-22
标题杞县水美收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汴环杞罚决字[2021]第02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汴环杞罚决字[2021]第024号
批复原因涉及停运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环保处罚
批复内容责令改正、处罚款15.95万元
处理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16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回复浙江证监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21]7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21】71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15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05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交易对方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20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们:重大资产重组各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所作出的各项承诺,认真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12-31
标题深证上[2020]1289号-关于对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艳章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0]128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中耀”)、李艳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11月,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浙江源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态环保”)100%股权的交易。经纬中耀、李艳章及其他十名源态环保原股东与兴源环境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源态环保2017年至2019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0,306.97万元,业绩完成率为72.58%,源态环保100%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减值2,032.47万元。经纬中耀、李艳章应分别补偿274.09万股、205.08万股兴源环境股份并返还现金分红5.48万元、4.1万元。截至本决定出具日,业绩补偿期限已届满,经纬中耀、李艳章尚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批复内容对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艳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0-26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6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31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公司及经纬中耀等12名浙江源态原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20]79号、浙证监公司字[2020]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同时,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05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2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8-28
标题关于对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控股”)作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原控股股东,在持有兴源环境30%以上股份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18年8月2日、3日,兴源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平仓减持兴源环境股份397.01万股,占兴源环境总股本的0.26%,涉及金额1,633.13万元,兴源控股在减持前未进行预披露。 二、2018年8月23日、24日,兴源控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平仓减持兴源环境股份369.49万股,占兴源环境总股本的0.24%,涉及金额1,306.11万元。兴源控股在减持前未预披露,直到2018年8月25日才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遭遇平仓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2018年8月27日至30日,兴源控股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平仓减持兴源环境股份464.29万股,占兴源环境总股本的0.30%,涉及金额1,610.99万元,上述被动平仓减持日期距离预披露日期不足15个交易日。 三、2018年7月11日,兴源控股增持兴源环境股份116.24万股,在2018年8月2日至30日被动平仓减持兴源环境股份1,230.79万股,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对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6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73号
批复原因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97,500万元至亏损98,000万元。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08,418.74万元。4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27,075.79万元。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26,839.94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预计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3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8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1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9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2-12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00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0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月14日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2-01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66号
批复原因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6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8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12月21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我部,涉及须披露的事项请先对外披露。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07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2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22号。
批复内容请你于11月9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我部,涉及须披露的事项请先对外披露。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6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18号
批复原因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董事长周立武先生的辞职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10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兴源控股已与两家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两家投资人转让23.5%-30%的公司股份及10%-15%的公司股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于10月18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我部,涉及须披露的事项请先对外披露。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0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创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14前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9-03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遭遇平仓被动减持暨触发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日、8月3日,因兴源控股质权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强制平仓,兴源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677,600股、292,500股。 2018年8月23日、24日、27日、28日、29日、30日,因兴源控股质权人中信证券强制平仓,兴源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003,660股、1,691,200股、1,438,100股、1,230,700股、1,058,800股、915,300股。 因8月2日、3日、23日、24日、27日、28日、29日及30日兴源控股被动减持的八笔与7月11日最后增持的一笔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八笔减持行为均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由于兴源控股八笔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近6个月最低买价为8.6元/股,最高卖价4.175元/股),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本次兴源控股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其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本交易期间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 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8-28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遭遇平仓被动减持暨触发窗口期买卖及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8月27日、8月28日,因兴源控股质权人中信证券强制平仓,兴源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003,660股、1,691,200股、1,438,100股、1,230,700股。因8月2日、8月3日、8月23日、8月24日、8月27日及8月28日兴源控股被动减持的六笔与7月11日最后增持的一笔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六笔减持行为均构成短线交易。 另外,由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8月2日、8月3日、8月23日、8月24日及8月27日兴源控股被动减持的五笔减持行为均违反了窗口期买卖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由于兴源控股六笔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近6个月最低买价为8.6元/股,最高卖价4.175元/股),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本次兴源控股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其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本交易期间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 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8-25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遭遇平仓被动减持暨触发窗口期买卖及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日、8月3日,因兴源控股质权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兴源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677,600股、292,500股。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因兴源控股质权人中信证券强制平仓,兴源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003,660股、1,691,200股。因8月2日、8月3日、8月23日及8月24日兴源控股被动减持的四笔与7月11日最后增持的一笔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四笔减持行为均构成短线交易。另外,由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四笔减持行为均违反了窗口期买卖的规定。
批复内容1、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由于兴源控股四笔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近6个月最低买价为8.6元/股,最高卖价4.175元/股),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2、本次兴源控股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其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本交易期间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3、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5、公司将持续关注兴源控股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受近期公司股票波动影响,兴源控股所持有的部分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针对潜在的平仓风险,兴源控股正积极与质权人进行沟通,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仓安排,但不排除后续存在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8-07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票触发窗口期买卖及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日、8月3日,因兴源控股质权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兴源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677,600股、292,500股,上述被动减持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另外,由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述被动减持行为同时违反了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规定。
批复内容1、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由于兴源控股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近6个月最低买价为8.6元/股,最高卖价4.175元/股),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2、目前兴源控股所持有的部分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针对潜在的平仓风险,兴源控股正积极与质权人进行沟通,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仓安排,并且将再次通知相关质权人2018年8月28日为公司半年报预约披露日,注意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规定,但不排除后续存在被质权人强制平仓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短线交易为被动减持,兴源控股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行为,交易期间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8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3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3
标题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3号
批复原因我部对你公司的重组预案及重组问询函回复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继续完善重组预案。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1-20
标题兴源环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55号
批复原因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15年11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55号)。
批复内容收到《重组问询函》后,我公司立即召集本次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各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在《兴源环境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做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补充说明汇总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