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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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6-05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新疆证监局[2023]2号
批复原因一、赵明任职情况赵明于2011年6月22日入职华龙证券乌鲁木齐扬子江路证券营业部(现红山路营业部),历任华龙证券客户经理、投资顾问、投顾部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赵明于2022年9月13日从华龙证券离职。二、赵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2016年10月28日至2022年9月13日,赵明私下接受客户廖某蓉委托,使用廖某蓉华龙证券账户交易“华能水电”等19只股票,使用廖某蓉期权账户交易“50ETF购7月2650”等个股期权。赵明没有违法所得。具体情况如下:(一)廖某蓉账户基本情况1.廖某蓉普通证券账户。廖某蓉于2014年4月15日在华龙证券红山路营业部开立普通证券账户,资金账号913*****785,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47****450和一个深圳股东账户010****946。2.廖某蓉期权证券账户。廖某蓉于2017年1月16日开立股票期权账户,期权资产账号913*****246,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47*******888。(二)廖某蓉账户资金划转情况廖某蓉名下证券账户的资金来源于廖某蓉本人。廖某蓉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同名建设银行账户为454**************634,2014年4月15日开户至今廖某蓉累计通过银证转账存入资金29,942,203元,累计取出资金26,414,203元。(三)赵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情况2016年10月以来,廖某蓉通过微信将其账户和交易密码发送给赵明,赵明使用本人手机通过135*****930、130*****577两个号码帮廖某蓉操作证券账户,交易“华能水电”等共计19只股票,累计买入金额8,618,509.48元,累计卖出金额8,491,173.5元,共计亏损144,787.41元。(四)赵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期权情况2017年1月16日廖某蓉开立股票期权账户,主要通过电脑和手机委托下单,其中电脑经比对MAC地址为红山营业部现场演示机。手机经比对手机序列号(IMEI)硬件信息为赵明本人手机。经统计,2017年1月16日至2022年9月13日,赵明通过本人手机使用廖某蓉股票期权账户下单交易“50ETF购7月2650”等个股期权,累计买入开仓金额565,125元,累计卖出平仓金额386,962元,亏损199,979元。三、赵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情况(一)杨某萍账户基本情况杨某萍于2011年6月23日在华龙证券红山路营业部开立普通证券账户,资金账号913******011,下挂一个上海股东账户A36****919和一个深圳股东账户014****179。(二)杨某萍账户资金划转情况杨某萍名下证券账户资金来源及去向均指向赵明,杨某萍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同名银行账户为农业银行622*************615和工商银行621*************803。杨某萍农业银行账户在2015年1月9日至2018年11月28日期间由赵明交通银行账户、赵明工商银行账户合计转入资金236,500元后通过银证转账方式转入杨某萍名下证券账户,2020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17日通过银证转账转出738,541.84元至赵明前述银行账户。杨某萍工商银行账户在2019年2月27日至2021年8月26日由赵明工商银行账户转入580,000元后通过银证转账方式转入杨某萍证券账户,2020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21日杨某萍证券账户通过银证转账方式合计转出738,535.33元至赵明账户。(三)账户控制使用情况杨某萍证券账户及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均由赵明实际控制,赵明主要通过本人手机委托下单,涉案手机号为135*****930、130*****577。(四)认定期间股票交易及盈亏情况经统计,杨某萍证券账户自2011年6月23日开立以来,由赵明实际控制使用,交易“浦发银行”“美丽生态”等146只股票,累计买入金额9,316,247.22元,累计卖出金额9,313,111.74元,盈利25,961.4元。
批复内容对赵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罚款;对赵明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25,961.4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新疆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5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湖平)
相关法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4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陈湖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陈湖平知悉厦门盛世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交易的未公开信息 二、陈湖平与其父陈某发共同操作“陈某发”和“傅某城”账户与盛世汇金产品趋同交易的情况
批复内容对陈湖平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告  公告日期:2018-09-18
标题华能水电关于独立董事非因本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云南证监局[2018]1号
批复原因公司独立董事朱锦余先生任职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罗平锌电,股票代码:002114)独立董事期间,因罗平锌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决定对朱锦余先生给予警告。同时朱锦余先生已于近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
处理人云南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7-04
标题华能水电关于独立董事非因本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云证调查字2018007号
批复原因公司独立董事朱锦余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云证调查字2018007号),就其任职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罗平锌电,股票代码:002114)独立董事期间,罗平锌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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