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洲际

- 600759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8
标题关于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康红英、王彬玢、谭宇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一、未对所选比较案例进行核查验证 二、未充分考虑比较案例选取的恰当性 三、未依规披露评估对象权益状况、修正部分比较案例 四、部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设置、调整不合理或缺乏依据 五、部分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评估底稿编制存在错漏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司及签字评估师康红英、王彬玢、谭宇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07
标题ST洲际: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160号
批复原因一、未及时回复监管问询 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焕龙、时任总裁戴小平、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万巍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3
标题ST洲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4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3
标题ST洲际: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37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披露,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09
标题洲际油气: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501号
批复原因2021年5月25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01号)。
批复内容现就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04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1]31号
批复原因 2017年12月19日,长沙云鼎持有的“洲际油气”解禁。2018年1月,经长沙云鼎决议,长沙云鼎开始处置其持有的“洲际油气”,湖南湘晖决定利用“李某山”证券账户承接湖南湘晖以陈某、熊某名义间接持有的“洲际油气”。湖南湘晖参与洲际油气定向增发由湖南湘晖董事卢某之主导和决策,贺某强具体实施。2018年1月,湖南湘晖利用“李某山”证券账户买入原由湖南湘晖间接持有的“洲际油气”由贺某强具体操作,卢某之知悉上述情况。
批复内容对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1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34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洲际油气: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盈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17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16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8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披露本问询函,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6-06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专调查字2020075号
批复原因许玲女士因个人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30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628号
批复原因2020年5月29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28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即予以披露,于2020年6月5日之前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21
标题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20]2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2019年5月15日,你公司披露临时公告,共披露8起诉讼事项,其中,你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9月15日、12月3日收到3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诉讼金额合计7.47亿元,占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61%,你公司应当不晚于2018年12月5日前就相关涉诉事项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21
标题关于对王文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20]3号
批复原因王文韬:经查,我局发现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2019年5月15日,洲际油气披露临时公告,共披露8起诉讼事项,其中,洲际油气于2018年6月28日、9月15日、12月3日收到3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诉讼金额合计7.47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61%,洲际油气应当不晚于2018年12月5日前就相关涉诉事项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1-15
标题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王文韬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0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9年5月15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发布涉诉公告,共披露与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借贷纠纷、与周世平的借贷纠纷等8起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分别为1.41亿元、2.06亿元、4.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2.20亿元、6.66亿元、0.82亿元,合计金额25.14亿元。经核实,公司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4月1日陆续收到上述诉讼案件的法院应诉通知书,但均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合计涉案金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19%。其中,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9月15日、12月3日收到应诉通知书的3起诉讼,合计涉诉金额达到7.47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61%,已达到应当披露的诉讼标准。公司应当不晚于2018年12月5日前就相关涉诉事项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但公司直至2019年5月15日才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王文韬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1-11
标题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黄杰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029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黄杰,时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经查明,2017年4月27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称,公司部分董监高承诺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5000-10000万元。2017年9月28日、30日,公司分别发布关于董监高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及补充公告,列示了承诺增持的人员名单及承诺增持金额,其中时任监事黄杰拟增持100万元。2018年12月4日,公司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1月30日收盘后,监事黄杰未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其实际增持26.6万元,承诺完成率26.6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面向全市场公开作出的增持承诺,涉及全体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判断,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造成较大影响,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应当根据其资金实力、履行能力等,审慎披露增持计划。其一旦作出并披露增持承诺,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以明确市场预期。但洲际油气时任监事黄杰未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履行增持承诺,增持承诺完成率仅为26.60%,未达增持计划规定数量。其披露增持计划不审慎,可能对投资者构成误导,损害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时任监事黄杰(任期2006年8月10日至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执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第2.23条、第11.12.1条等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黄杰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1-11
标题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执行》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0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7年4月27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发布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称,公司部分董监高承诺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为5000-10000万元。2017年9月28日、9月30日,增持计划履行期限临近届满,公司分别发布董监高延期增持公司股份公告及补充公告。上述公告显示,因增持计划难以完成,公司部分董监高拟延长增持计划期限6个月;同时,公告列示了承诺增持的人员名单及承诺增持金额。其中,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张世明拟增持1500万元、时任董事王文韬拟增持1500万元、时任监事长廖勇拟增持500万元、时任副总裁郭沂拟增持300万元、时任董事会秘书樊辉拟增持200万元。此外,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顺延实施增持。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董监高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1月30日收盘后,上述董监高未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张世明、时任董事王文韬、时任监事长廖勇、时任副总裁郭沂、时任董事会秘书樊辉违反增持承诺,前期增持计划披露不审慎,可能对投资者的决策造成误导。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执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3条、第11.12.1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张世明、时任董事王文韬、时任监事长廖勇、时任副总裁郭沂、时任董事会秘书樊辉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8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00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17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0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25
标题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75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75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12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复内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8
标题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50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9月26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 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0
标题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47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9月17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8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544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17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2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8-24
标题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17]17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约定用途为补充营运资金。2016年7月,你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000万元,经多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流转后,最终以往来款的形式对外支付给其他公司;2016年9月,你公司才收回上述资金。 你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19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对参与出资设立天然气产业基金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23号
批复原因2017年8月17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出资设立天然气产业基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8-18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123号
批复原因2017年8月17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出资设立天然气产业基金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之前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0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650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25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6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650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25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6月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2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48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5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经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从油气资产经营业绩、对公司盈利相关的重要事项、重要财务和经营事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油气资产经营业绩 二、关于对公司盈利相关的重要事项 三、关于公司其他重要财务和经营事项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6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48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5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经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从油气资产经营业绩、对公司盈利相关的重要事项、重要财务和经营事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油气资产经营业绩 二、关于对公司盈利相关的重要事项 三、关于公司其他重要财务和经营事项
批复内容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2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26号格式准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284号
批复原因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洲际油气”、“上市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分析逐一落实,并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本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26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26号格式准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284号
批复原因2016年3月25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相关问题请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6年4月1日之前,针对问询函问题对预案做相应补充,书面回复我部并进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14
标题洲际油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赠予上市公司气田股权事项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1758号
批复原因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于2015年10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贵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5】1758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赠予上市公司气田股权事项的问询函》: 一、拟无偿赠予的苏克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苏克公司10%股权的估值及评估作价金额,以及Hui Ling(许玲)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20亿元回购苏克公司10%股权的作价依据。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上述股权赠予事项的履约时限。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赠予苏克公司10%股权尚需履行的程序,其转让是否存在政策或法律障碍。如果存在,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风险提示。
批复内容公司现将贵部关注的有关问题回答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5-06
标题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樊辉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5]0018号
批复原因 经查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披露《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草案)》(以下简称“预案”),该信息披露文件未按格式和要求制作,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该预案未按照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披露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因素等章节,导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重大遗漏。   二是该预案中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的财务数据未以人民币作为货币计量单位进行列报和披露,同时预案列示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亦存在错误,导致信息披露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存在明显瑕疵。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7条关于“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等相关规定。樊辉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但其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及有效保障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符合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和第3.2.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 据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樊辉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04
标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草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292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2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92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披露的完整性 1、请公司对照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因素等章节。请财务顾问补充披露未按上述格式指引,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原因。 2、请公司将预案中关于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的相关财务数据,以人民币作为货币计量单位进行列报和披露。 3、请公司就预案中关于“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论述进行核实并披露核实情况。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标的资产的行业情况 4、请公司补充披露在近期油价处于下行通道的背景下,采用高溢价方式收购境外石油类资产的交易背景和目的。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预案显示,公司根据能源行业研究及咨询服务机构Wood Mackenzie的分析,认为2015年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预计在73.80元/桶左右,2016年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预计在87.20元/桶左右,其后将逐年上升。请公司补充披露该能源行业研究及咨询服务机构在过去5年中,关于油价走势预测的准确程度。同时,就该预测机构的预测结果与目前公认的原油期货价格指数趋势是否一致作出说明。若存在趋势性差异,请对相关差异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6、预案显示,标的资产2015年至2020年原油预测产量为146万桶、261万桶、403万桶、510万桶、606万桶及658万桶。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产量的测算依据以及达到该产量,油田开发尚需的资本投入金额,并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7、预案显示,标的资产2012财年、2013财年和2014年1-10月向Titan Oil Trading GMBH销售的原油收入占克山公司总收入的82%、71%和65%,客户高度集中。请公司补充披露该销售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对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未来可能的不利影响做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8、预案显示,本次交易选择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请公司补充披露评估预测中对未来油价的预测金额及相关依据以及标的资产未来的平均开采成本,并对油价预测金额与目前油价可能存在的差异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和交易价格 9、预案显示,标的资产2014年1-10月税后利润为5,011,073千坚戈,2013年度税后利润为1,242,069千坚戈。请公司补充披露克山公司2014年度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其中是否包含非经常性损损益。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0、预案显示,标的公司为其母公司股东价值为27,000,000美元的贷款提供了担保,并将上述担保的解除约定为本次交易卖方需要完成的先决条件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担保解除的约定时间期限,并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交易方式 11、预案显示,本次交易拟通过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方式购买标的资产100%股份,最终购买价款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而相应调整。请公司补充披露此次重大资产购买是否违反哈萨克斯坦相关监管法规、标的资产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价格及相应的总市值,并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同时,补充披露交易价格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2、预案显示,本次收购的基础对价为人民币215,933万元。同时,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20,207.41万元。请补充披露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及敖汉旗鑫浩矿业有限公司的预计回款金额、银行借款及其他融资渠道的筹资金额及资金成本,并对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对交易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五、其他 13、预案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女士控制的苏克公司,其核心业务也为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请公司补充披露苏克公司业务是否会与标的资产产生同业竞争,如有,请补充披露相应的解决措施。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4、请公司补充披露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前,本次交易行为在境内外尚需通过的前置及后置审批、备案等程序,并就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5、预案显示,本次交易金额将在基础对价上减去净债务和所有漏损额,净债务和漏损额根据目标公司基准日和过渡期间的约定形式报表进行确定。请公司补充披露净债务和漏损额的具体内容、约定形式报表的确定方式及相应的编制标准。
批复内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审核意见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03
标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草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292号
批复原因2015年4月2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92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披露的完整性 1、请公司对照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因素等章节。请财务顾问补充披露未按上述格式指引,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原因。 2、请公司将预案中关于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的相关财务数据,以人民币作为货币计量单位进行列报和披露。 3、请公司就预案中关于“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论述进行核实并披露核实情况。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标的资产的行业情况 4、请公司补充披露在近期油价处于下行通道的背景下,采用高溢价方式收购境外石油类资产的交易背景和目的。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5、预案显示,公司根据能源行业研究及咨询服务机构Wood Mackenzie的分析,认为2015年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预计在73.80元/桶左右,2016年布伦特原油平均价格预计在87.20元/桶左右,其后将逐年上升。请公司补充披露该能源行业研究及咨询服务机构在过去5年中,关于油价走势预测的准确程度。同时,就该预测机构的预测结果与目前公认的原油期货价格指数趋势是否一致作出说明。若存在趋势性差异,请对相关差异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6、预案显示,标的资产2015年至2020年原油预测产量为146万桶、261万桶、403万桶、510万桶、606万桶及658万桶。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产量的测算依据以及达到该产量,油田开发尚需的资本投入金额,并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7、预案显示,标的资产2012财年、2013财年和2014年1-10月向Titan Oil Trading GMBH销售的原油收入占克山公司总收入的82%、71%和65%,客户高度集中。请公司补充披露该销售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对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未来可能的不利影响做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8、预案显示,本次交易选择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请公司补充披露评估预测中对未来油价的预测金额及相关依据以及标的资产未来的平均开采成本,并对油价预测金额与目前油价可能存在的差异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和交易价格 9、预案显示,标的资产2014年1-10月税后利润为5,011,073千坚戈,2013年度税后利润为1,242,069千坚戈。请公司补充披露克山公司2014年度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其中是否包含非经常性损损益。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0、预案显示,标的公司为其母公司股东价值为27,000,000美元的贷款提供了担保,并将上述担保的解除约定为本次交易卖方需要完成的先决条件之一。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担保解除的约定时间期限,并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及交易方式 11、预案显示,本次交易拟通过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方式购买标的资产100%股份,最终购买价款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而相应调整。请公司补充披露此次重大资产购买是否违反哈萨克斯坦相关监管法规、标的资产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价格及相应的总市值,并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同时,补充披露交易价格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2、预案显示,本次收购的基础对价为人民币215,933万元。同时,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20,207.41万元。请补充披露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及敖汉旗鑫浩矿业有限公司的预计回款金额、银行借款及其他融资渠道的筹资金额及资金成本,并对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对交易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五、其他 13、预案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Ling(许玲)女士控制的苏克公司,其核心业务也为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请公司补充披露苏克公司业务是否会与标的资产产生同业竞争,如有,请补充披露相应的解决措施。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4、请公司补充披露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前,本次交易行为在境内外尚需通过的前置及后置审批、备案等程序,并就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5、预案显示,本次交易金额将在基础对价上减去净债务和所有漏损额,净债务和漏损额根据目标公司基准日和过渡期间的约定形式报表进行确定。请公司补充披露净债务和漏损额的具体内容、约定形式报表的确定方式及相应的编制标准。
批复内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对《审核意见函》内容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5年4月10日之前,对上述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并书面回复,同时披露修改后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人员对《审核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工作。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1-04
标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2439号
批复原因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439号),要求公司对相关内容作出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出说明和解释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4-10-31
标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盈利补偿承诺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2430号
批复原因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4】2430号《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盈利补偿承诺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司需要就上交所关注的有关要求等事项进行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9-17
标题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2286号
批复原因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286号),要求公司对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7-05
标题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收购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95%股份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68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4年7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4】0681号《关于公司收购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95%股份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函中关注到相关问题要求公司予以回答。
批复内容现公司已将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回答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16
标题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437号
批复原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贵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4】0437号《关于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第一储备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5月13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与FIRST RESERVE MANAGEMENT, L.P.(以下简称“第一储备”)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和《认购协议》,拟以自筹资金1.3亿美元认购第一储备第十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份额,对第一储备管理的基金已投资的项目投入不超过8亿美元。提出相关问题、要求公司予以详细说明并对外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贵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4】0437号《关于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第一储备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就相关事项,公司予以详细说明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16
标题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权收购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418号
批复原因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函中就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国相关方签署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腾公司”)95%股权收购协议将于2014年6月1日到期,公司自筹资金尚未到位等事项,需公司予以详细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2-19
标题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1289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收到贵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3)1289号《关于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马腾公司股权、出售资产等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批复内容公司就贵部所关注的相关问题给予回复并予以公告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31
标题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和“关联担保情况”中将单位“万元”误写成“元”。
批复内容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于2013年8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和“关联担保情况”中将单位“万元”误写成“元”,现进行修订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7-04-03
标题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公司法》
文件批号海撤字[2006]6号
批复原因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任总裁李士祥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
批复内容2000年5月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任总裁李士祥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被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现海口市公安局已作出海撤字(2006)6号《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该案。
处理人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0-06-14
标题关于对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公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重大事项公告未如实披露
批复内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4.1、4.2条的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1条的规定,本所对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将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