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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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5
标题节能风电: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文件批号德环平罚字[2023]2号
批复原因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于2021年3月份开工建设。
批复内容对山东风电处以罚款16.2744万元。
处理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5
标题节能风电: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德环平罚字[2023]3号
批复原因山东风电建设的110KV输变电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于2021年12月份投入运行
批复内容对山东风电处以罚款23.75万元。
处理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5
标题通辽市东兴风盈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被奈曼旗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奈自然资罚字[2021]1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奈自然资罚字[2021]11号
批复原因通辽风电在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永兴嘎查、干代嘎查和伊和大沁嘎查占地未批先建风电项目
批复内容责令通辽风电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7,229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370平方米,并处罚款:37,995.00元(7,599平方米*5.00元/平方米=37,995.00元)
处理人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5
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分公司被乌鲁木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乌县城法决[2021]第A-014号)
相关法规《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量裁标准》
文件批号乌县城法决[2021]第A-014号
批复原因新疆风电达坂C区项目综合楼及110kV升压站场区土建工程共计10座(门卫室、综合楼、附属用房、综合泵房、柴发室、继保室、35kV配电室、GIS室、1#SVG室、2#SVG室)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批复内容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鉴于该项目无从轻处罚法定情节,亦无从重处罚法定情节,按《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量裁标准》属一般行政处罚,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5%的罚款,即8,313,000*1.5%=124,695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乌鲁木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5
标题张家口风电收到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张自然(林)罚决字[2022]第00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张自然(林)罚决字[2022]第001号
批复原因张家口风电于2020年9月期间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位于张北县大河镇水官坊村西面500米处,台路沟乡坝土沟村南面200米处林地,建设送出线路铁塔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403元,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被毁坏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理人张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15
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分公司被乌鲁木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乌县城法决[2021]第A-016号)
相关法规《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量裁标准》
文件批号乌县城法决[2021]第A-016号
批复原因新疆风电达坂C区项目综合楼及110kV升压站场区土建工程共计10座(门卫室、综合楼、附属用房、综合泵房、柴发室、继保室、35kV配电室、GIS室、1#SVG室、2#SVG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
批复内容依据《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鉴于该项目无从轻处罚法定情节,亦无从重处罚法定情节,按《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量裁标准》按照一般行政处罚,处以建设工程造价8.5%的罚款,即8,313,000*8.5%=706,605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乌鲁木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24
标题中节能(包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达茂税简罚[2018]6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达茂税简罚[2018]65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或者会计核算软件。
批复内容决定处以200元罚款。
处理人其他机构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24
标题中节能焦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被温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温自然资罚决字[2020]0600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温自然资罚决字[2020]06002号
批复原因于2020年3月,未经批准违法 在林村土地上建温县100MW风 电场,该宗地位于林村村东, 东至路,西至路,南至耕地, 北至耕地,面积6,106平米。
批复内容责令焦作风电在接 到处罚决定书之日 起15日内退还非法 占用的6,106平米 土地,拆除在非法 占用土地上新建的 建筑物和其他设 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焦作风电非法占 用的6,106平方米 土地每平方米处以 18元罚款,共计 109,908元。
处理人温县自然资源局
警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标题中节能港能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北公(刑)行罚决字[2020]177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北公(刑)行罚决字[2020]1774号
批复原因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按要求对其公司的重要信息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批复内容处以警告处罚。
处理人其他机构
警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北公(刑)行罚决字[2020]177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北公(刑)行罚决字[2020]1778号
批复原因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按要求对其公司的重要信息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批复内容处以警告处罚。
处理人其他机构
警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标题中节能港建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北公(刑)行罚决字[2020]177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北公(刑)行罚决字[2020]1777号
批复原因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按要求对其公司的重要信息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批复内容处以警告处罚。
处理人其他机构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24
标题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被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行政处罚(鄂五林罚决字[2020]第03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鄂五林罚决字[2020]第036号
批复原因五峰风电在五峰兰科植物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建五峰北风垭风电机项目1、2、3号风力发电机组。
批复内容责令五峰风电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2020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1万元。
处理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8-09
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河南)有限公司受到尉氏县自然资源局处罚(尉自然罚[2019]12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文件批号尉自然罚[2019]124号
批复原因河南风电未经依法批准,于2018年7月擅自占用大马乡双岭岗村、柏岗寨村、朱庄村、八里庙村、后宫村、郭家村、胡陈村、井赵村、门张村、西王村、马古岗村和岗李乡袁楼村、任庄村、寺下沈村、花李村集体土地2714.77平方米建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建筑面积2714.77㎡。
批复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542.69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2172.08平方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2.对非法占用的1628.27平方米耕地并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679.22平方米其他土地并处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407.28平方米基本农田并处每平20元的罚款,共计26,465.96元。
处理人尉氏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5-17
标题四川风电受到剑阁县森林公安局处罚(剑森公林罚决字[2019]第03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剑森公林罚决字[2019]第037号
批复原因四川风电在未取得林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在剑阁县木马镇威灵村1组冒火山修建了云顶山风力发电厂的配套设施,即监控中心(又称综合办公楼),擅自改变用途林地共计5627㎡。
批复内容1.限期2019年11月6日前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0,970.4元。
处理人剑阁县森林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16
标题广西风电受到博白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博环罚[2018]7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博环罚[2018]75号
批复原因广西公司博白云飞嶂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在进场道路开挖过程中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采取环保措施。
批复内容处以35万元罚款
处理人博白县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14
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受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处罚(乌县环罚决[2018]00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文件批号乌县环罚决[2018]007号
批复原因新疆风电未按照规定申报危险废物。
批复内容处以1万元罚款。
处理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5-14
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乌县公(消)刑罚决字[2018]000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
文件批号乌县公(消)刑罚决字[2018]0008号
批复原因新疆风电封闭疏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
批复内容处以1万元罚款
处理人乌县相关部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11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福亮)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30号
批复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广州安州操纵“节能风电”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应当事人的要求举行了听证,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广州安州实际控制“广州安州-安州价值优选2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州优选2号)等22个产品所开立的25个账户(含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在2015年6月26日至6月29日、8月26日至8月28日采用尾市拉抬、盘中拉抬等方式操纵“节能风电”价格。 广州安州集中资金优势,通过对倒、尾市拉抬、盘中拉抬,次日反向交易等方式操纵“节能风电”价格,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王福亮是广州安州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广州安州违法所得50,574,392.64元,并处以50,574,392.64元罚款; 二、对王福亮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12
标题青海东方收到德令哈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处罚(德农牧(草原)罚[2017]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文件批号德农牧(草原)罚[2017]2号
批复原因青海东方在建设青海德令哈尕海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和德令哈尕海风电场二期49.5MW项目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农牧部门批准非法占用草原。
批复内容按照占用草原面积每亩年产值的六倍标准对青海东方处以罚款共计24,403.5元。
处理人德令哈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24
标题青海东方受到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处罚(德国土罚字[2017]03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文件批号德国土罚字[2017]033号
批复原因青海东方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批复内容责令青海东方限期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并处以罚款63,310元。
处理人德令哈市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28
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受到剑阁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剑国土资监【2017】[罚]字第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剑国土资监[2017][罚]字第5号
批复原因四川风电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在剑阁县木马镇威灵村一组建风力发电办公楼,经剑阁县地籍地政事务管理所实地勘测,四川风电实际占地2529.96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896.59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建筑面积1741.08平方米,四川风电建设项目所占用的土地符合木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批复内容1、责令四川风电退还在木马镇威灵村一组非法占用的2,529.9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2、没收该公司在木马镇威灵村一组非法占用的符合木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529.96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房屋占地面积896.59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建筑面积1,174.08平方米新建的建筑物,并处非法占用的土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37,949.4元。
处理人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02
标题节能风电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218号
批复原因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18号)。问询函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节能风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批复内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01
标题节能风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218号
批复原因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3月1日之前,对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20
标题中节能(丰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受到丰镇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丰国土资罚决字【2016】13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丰国土资罚决字[2016]130号
批复原因丰镇风电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丰镇市三义泉镇十里库联村一带,占用天然草地24,083.3平方米建设风力发电项目
批复内容1.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2.并处每平方米3元罚款,共计人民币72,250元。
处理人丰镇市国土资源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8-17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光大创业投资江阴公司)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48号
批复原因光大创业投资江阴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创业)与光控安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心)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10,550万股,占节能风电总股本的5.08%。2016年7月26日,光大创业与光控安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节能风电股份500万股,占节能风电总股本的0.24%,减持后合计持有节能风电10,050万股,占节能风电总股本的4.84%。光大创业与一致行动人光控安心在合计减持节能风电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及时停止减持行为。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光大创业投资江阴公司予以警示,光大创业投资江阴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光大创业投资江阴公司应在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8-17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光控安心投资江阴公司)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49号
批复原因光控安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心)与光大创业投资江阴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创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10,550万股,占节能风电总股本的5.08%。2016年7月26日,光大创业与光控安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节能风电股份500万股,占节能风电总股本的0.24%,减持后合计持有节能风电10,050万股,占节能风电总股本的4.84%。光控安心与一致行动人光大创业在合计减持节能风电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及时停止减持行为。
批复内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光控安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予以警示,光控安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光控安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此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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