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原因 | (1)2012年度本行少申报缴纳房产税15,929.86元;2013年度本行少申报缴纳房产税614,837.15元,2014年度少申报缴纳房产税946,587.66元;(2)2012年度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4,707.51元;2013年度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12.44元;2014年度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63.54元;(3)2012年度未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435,548.20元;2013年度未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337,705.20元;2014年度未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151,520.00元,少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62,250.5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