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丁俊杰先生、王忠诚先生、李兴尧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俊杰先生、王忠诚先生、李兴尧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度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