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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求,对日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人民币账户,实际到位资金393,653,418.87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2,453,4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452,570,4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58,916,981.13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393,653,418.87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2,453,418.8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1,200,000.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9,473,196.34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273,196.34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0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50,253,392.06元,本年度使用39,219,804.28 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共计37,004,255.50元进行永久补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0元。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354,716.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645,283.0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38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6,5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373,5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854,716.9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1,645,283.0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6,097,421.36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8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506,110.66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15,053,972.32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89,728,939.92元,本年度使用96,368,481.4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95,053,972.32元,其中: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5,053,972.3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8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0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账户性质银行账号金额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396000100100516344已销户
交通银行中山分行西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84600500018800034596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57900854410628已销户

(三)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账户性质银行账号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43105010400338562,744,094.47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5790085441096610,019,642.91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6613743184852,290,234.94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理财产品-80,000,000.00
合计--95,053,972.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别详见附件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日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7,12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21.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947.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27,120.0027,120.00221.5525,246.8993.09%2022-12-314,698.27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00.433,700.43-----
合计-37,120.0037,120.003,921.9838,947.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0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在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实施是基于公司上市前的市场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依托其地理优势,与安徽及其周边地区的众多特种装备及家电生产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能够高效、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缩短公司产品运输半径,降低公司销售成本。随着公司近年业务的快速发展,客户分布更为广泛。基于近期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公司将以华南地区为圆心,辐射华东、华中、华北等多个区域市场,并依托中山市作为沿海城市的综合交通枢纽优势继续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战略布局规划。此外,珠三角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具有较为齐全的产业集聚配套,协同效应显著。同时,珠三角地区各式人才聚
集,人力资源较为丰富,能够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因此,本次变更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总部的区域优势和专业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和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已在指定平台对相关公告进行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472,969.0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29,099.81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23年4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已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部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附件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7,164.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36.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609.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线组件项目37,164.5337,164.539,636.8518,609.7450.07%2024-7-21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7,164.5337,164.539,636.8518,609.7450.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74,906.5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33,962.26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线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37,164.53万元,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的100%。变更后募投项目预计在2025年6月30日建设完成。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炜龚启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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