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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709 证券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37,121,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股票代码00070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龙梁柯英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传真(0311)66778711(0311)66778711
电话(0311)66770709(0311)66770709
电子信箱hggf@hbisco.comhggf@hbisco.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公司牢牢把握钢铁行业由增量发展向存量优化转变的新趋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坚持一切以效益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以产销研协同为保障、以钢铁子公司与专业公司协同为支撑,大力推动降成本、提售价,实现了重点工作有力突破。2023年,公司产铁2881万吨、钢2717万吨、钢材2539万吨;生产钒渣18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7.44亿元,利润总额13.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84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1)强化销售龙头地位,综合售价大幅提升

按品种效益测算统筹资源分配,产线资源向高效益订单、高品质客户倾斜,产品售价梯次分布显著改善;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耕周边市场、发力细分市场、挖掘小众市场和新产品新业态市场,销量均实现同比提升;严把新客户开发质量,客户结构更趋高端;加强对产品出口业务的统一规划与管控,出口量实现同比提升。

(2)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产线效能持续释放

深度对接行业头部企业新需求,加强产销研协同攻关,高端产品稳质增量,实现高端用户批量供货。开展30余项高端产品上量和20余项重点品种降损攻关,重点产品销量同比提升8.2%,高强双相钢、水电钢等产品合格率大幅提升。成功抢占绿钢品牌市场先机,以子公司产线为应用场景,推进长短流程结合的绿钢生产工艺,明确了六种低碳钢工艺路线。积极推进与下游客户共建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达成低碳绿钢研究应用合作意向。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成功推广多项共享技术支撑降本增效,为提升产线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创造了有利条件。持续推进智能制造赋能产线,完成炼钢系统、轧钢系统多个模型化项目。唐钢新区全流程智能化炼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邯钢转炉控制模型实现渣况可视化分析,控制准确率提升至90%以上。加快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产线建设,邯钢新区入选工信部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承德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线运行监测”场景入选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三)强化专业协同管控,降本降费成果凸显

深入开展内外对标,推动作业长研习交流与内外部对标学习,在炉机稳产顺行的基础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持续优化,吨焦配煤成本、吨铁配矿成本均同比降低。通过稳固供应链助力成本管控,推进采购源头降本,拓宽战略供应渠道,有效降低焦炭、煤炭、国内矿、合金等主要原料的采购价格。实施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设备事故次数、事故时长、吨钢外购材料备件费均实现同比降低。推进物流业务整合,吨钢物流费同比降低;提升综合能源利用效率,自发电比例同比提升。

(四)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发展环境和谐稳定

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企业、智慧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开展部长级安全管理交流、作业长安全管理提升研习等活动,不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聚焦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开展安全帮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深化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开展环保绩效评价。持续提升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吨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坚持环保绩效“创A保A”协同推进,唐钢新区、邯宝公司成功通过A级企业复核,唐钢中厚板公司获评环保绩效A级。唐钢新区入选2023年度工信部“绿色工厂”,邯钢新区、邯宝公司、邯钢华丰荣获中钢协“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266,517,210,934.59253,231,025,319.37253,912,653,923.234.96%243,419,433,508.61244,122,621,13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914,123,244.0554,938,712,621.8755,000,814,735.345.30%51,036,297,850.4251,036,297,850.42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22,743,948,918.48143,470,125,695.33143,470,125,695.33-14.45%149,626,213,823.78149,626,213,82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730,079.721,395,050,335.261,394,685,518.21-22.30%2,688,119,978.622,688,119,97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0,959,574.16832,525,161.34857,198,937.42-17.06%2,182,674,369.492,182,674,36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13,085,443.289,235,003,428.189,235,003,428.1821.42%14,701,808,666.2314,701,808,666.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130.13-30.77%0.24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130.13-30.77%0.24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2.64%2.64%-0.92%4.94%4.9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1,851,309,332.4432,502,853,108.3031,298,215,875.5427,091,570,60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827,069.73255,942,707.67294,093,550.46278,866,751.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2,600,450.03160,468,018.64196,490,231.91201,400,873.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3,135,686.042,957,613,076.812,118,917,691.163,033,418,989.2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276,789年度报告270,658报告期末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0
普通股股东总数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40.81%4,218,763,010.000不适用0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7.93%1,853,409,753.000不适用0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18%432,063,701.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7%131,157,848.000不适用0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9%91,970,260.000不适用0
廖强境内自然人0.61%62,663,006.000不适用0
郭晓全境内自然人0.28%29,278,600.000不适用0
徐开东境内自然人0.21%21,640,400.000不适用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1%21,529,200.000不适用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1%21,366,5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系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同受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34,035,2000.33%4,219,4000.04%21,529,2000.21%7,549,2000.07%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万元)利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9河钢011129992019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6日150,0004.0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9河钢021490112019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150,0004.1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HBIS011490992020年04月16日2025年04月20日150,0003.3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HBIS021491812020年07月28日2025年07月30日150,0004.2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22河钢Y11499712022年07月04日2024年07月06日150,0003.40%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3HBIS011483012023年05月24日2026年05月25日130,0003.4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3HBIS021484772023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16日100,0003.5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4HBIS011485812024年01月18日2027年01月18日150,0002.98%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期足额支付了“19河钢01”、“19河钢02”、“20HBIS01”、“20HBIS02”及“22河钢Y1”的利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存续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全文2023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负债率74.86%73.79%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1,095.9685,719.89-17.06%
EBITDA全部债务比6.93%7.58%-0.65%
利息保障倍数1.201.28-6.25%

三、重要事项

1.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与唐山市政府就唐山分公司关停及退城搬迁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唐山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188.61亿元,占应收补偿款总额的56.5%。因土地处置工作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公司未能按原计划进度收到全部搬迁补偿金。目前唐钢正在积极与唐山市政府协商退城搬迁土地处置及补偿金额落实等工作,尽早将搬迁损失补偿到位。同时,唐钢将按照《协议》相关违约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支付的补偿金将按照1年期贷款利率LPR向唐山分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023年度,公司共收到违约金5.20亿元。

2. 按照河北省政府、邯郸市政府对钢铁行业退城搬迁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河钢股份邯郸分公司位于邯郸市区的铁钢产能需在“十四五”期间全部退城,产能减量置换至邯郸涉县龙西工业园区建设新基地。2022年12月20日,公司与邯郸市政府就关停及补偿事项签订了《关于邯郸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邯郸市政府签订〈邯郸分公司退城搬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土地补偿金。目前邯钢正在加大力度对接邯郸市相关政府部门,加快推进邯钢老区搬迁补偿资金到位。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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