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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江苏华西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售电”)、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热电”)采购电、汽产品,向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华西合作社”)租赁房屋、土地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批程序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协恩先生、薛健先生、金亚洪先生、吴茂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华西售电、华西热电采购电、汽市场 公允价11,0001,846.479,901.06
关联租赁华西合作社等土地、房屋租赁市场 公允价610152.00634.79
其他其他关联企业综合服务等市场公允价30054.11233.70
合 计11,9102,052.5810,769.5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华西 售电、华西热电采购 电、汽9,901.0610,00090.05%-0.99%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关联租赁华西 合作社等土地、房屋租赁634.79630100%0.76%同上
其他其他关联企业综合服务等233.705000.08%-53.26%同上
合 计10,769.5511,130-3.2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华西售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MX7AP6A法定代表人:杨永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4日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200号经营范围:电力销售;电力供应;蒸汽供应;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试验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新能源、分布式能源与能源高效利用项目、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系统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服务;新能源系统设备、充电桩的销售、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开发和转让;节能产品开发与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节能减排指标交易与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测绘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西售电董事长杨永昌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西售电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西售电经审计的总资产29,605.53万元,净资产25,331.0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012.97万元,净利润2,433.23万元。

华西售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724808849

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4日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西热电董事长杨永昌先生原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西热电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西热电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0,842.56万元,净资产34,646.4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245.41万元,净利润3,571.74万元。

华西热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良好。

(三)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20281MF9331791K

类型:集体经济

住所: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民族路2号

法定代表人:吴协恩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西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吴协恩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西合作社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西合作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5,442.32万元,净资产91,997.31万元。2023年度经营收入18,798.05万元,各项收支差额1,821.53万元。华西合作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核查,上述相关各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华西售电采购电

公司下属化纤厂与华西售电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主要对用电设备、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等作了具体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用电计量:供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供电人按照电价管理职能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开具发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相关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用电人每月15日前按时向供电人缴纳已出电费单的电费,逾期未缴的按欠费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向供电人支付电费违约金,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2、向华西热电采购蒸汽

公司下属化纤厂与华西热电签署的《供用热合同》,对蒸汽使用地点、流量,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计量设施的安装和管理,蒸汽计费标准及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主要条款如下:

计量安装:用于结算的蒸汽计量表应安装在华西热电主管道处或双方协商确认的指定位置。

计费标准及结算方式:蒸汽价格按江阴市发改委下发的供汽指导价执行。江阴市发改委如对供汽指导价进行调整,华西热电相应按文件调整汽价。供热结算计量日期为每月20日,当月月底前现汇结清汽费,逾期未缴蒸汽费用,按未缴

蒸汽费总额每日收取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缴清为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下属化纤厂与华西售电签署了《高压供用电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

2022年10月,公司下属化纤厂与华西热电签署了《供用热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1月至2024年10月。

2024年3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江阴市华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位于华西三村泾浜路88号的房屋,房屋面积为5,476㎡,年租赁费用为82.14万元(含税),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公司下属特种化纤厂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位于华西三村泾浜路88号的土地(该土地权属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苏(2020)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19827号《集体/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的土地面积为255.94亩,年租赁费用为533.63万元(含税),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以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周凯先生、孙涛先生、承军先生对该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关联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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