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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预算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表陈述意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审计调整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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