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并于2024年8月7日下午3:00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跃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