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学伟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行业政策风险、价格管制风险、气源依赖风险、宏观经济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百川能源 | 指 |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百川燃气 | 指 |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原名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荆州天然气 | 指 | 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阜阳燃气 | 指 |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百川资管 | 指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中金佳泰 | 指 |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贤达实业 | 指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景湖房地产 | 指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指 | 百川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荆州天然气100%股权 |
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百川燃气100%股权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
中海油 | 指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
中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百川能源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百川能源股东大会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立信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百川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STSUN ENER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ESTSUN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东海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韩啸 | 许健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 |
电话 | 010-85670030 | 010-85670030 |
传真 | 010-85670030 | 010-85670030 |
电子信箱 | baichuandsh@163.com | baichuandsh@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阳新路特一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51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万利中心B座2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2 |
公司网址 | www.bestsungas.com |
电子信箱 | baichuandsh@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百川能源 | 600681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31,129,115.58 | 2,796,424,127.34 | -2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0,631,251.21 | 513,926,522.21 | -3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6,879,048.30 | 462,827,059.39 | -31.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523,417.12 | 68,960,485.03 | -23.8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087,684,637.20 | 4,516,606,818.31 | -9.50 |
总资产 | 7,935,109,931.82 | 9,147,336,331.11 | -13.2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6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6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2 | -28.1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3 | 11.57 | 减少4.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2 | 10.42 | 减少3.4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日。2020年2-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6,441,835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0,261,196股。2019年1-6月因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回购股份后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438,407,797 股。
2020年1-6月因回购股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405,700,032股。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1,749.4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036,747.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81,326.2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
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40,150.6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11,640.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82,422.51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90,208.49 | |
合计 | 13,752,202.91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特许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后,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在进行燃气工程安装时,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三)行业情况说明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十九大报告提出,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将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方针。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污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日益突出的作用。
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提高,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
公司逐步成长为全国性布局的城市燃气企业,所辖经营区域中,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域,安徽省阜阳市、湖北省荆州市位于长江经济带重要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着眼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参与国际竞争、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实施的重大国家战略。目前京津冀三地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型等重点领域已经取得显著成果。伴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东迁通州、首都第二机场竣工投运、以及雄安新区建设拉开序幕,产业承接和转移升级带来的人口和产业溢入将促进区域市场对天然气的需求继续快速增长。而长江经济带作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转型实施战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内天然气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天然气消费将持续增长。
2、多元化发展优势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致力于产业多元化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努力实现由区域性城市燃气运营商向多元化产业组合的全国型清洁能源服务商转变。
外延并购方面,公司积极寻找优质城市燃气项目,加速公司整体发展。通过运用资本市场平台,公司并购能力不断提升。
增值服务方面,公司通过开拓智慧燃气增值服务平台,打造“移动+物联+智能”的增值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经营区域及客户优势,为客户提供进一步的增值服务。
3、市场份额规模效应优势
由于城市管道燃气在同一供气区域内具有规模效应,管网覆盖区域越广、燃气用户越多,公司在气源采购、物资招采、区域协同等方面的规模效应越明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已超过5600公里,覆盖居民人口超过1800万,现有居民用户200万户,工商业用户数万家。公司在城市管道燃气的基础网络设施、用户数量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
4、气源保障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长输管线和城市管网,为公司燃气业务在各区域深度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在气源方面,公司长期与上游气源供应商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主要气源来自中石油陕京二线永唐秦支线、陕京四线宝香西支线、港清三线、西气东输忠武线、西气东输一线等。中石化天津LNG接收站外输管线以及中海油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的长输管线建设,未来将为公司在河北省、天津市的气源提供进一步保障。
5、安全生产优势
公司秉承“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的安全发展理念,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作业风险,杜绝各类事故;以“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动态循环、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夯实安全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优化完善四层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层层分解落实,标准、责任细化到个人,实行网格化管控模式。
6、运营管理优势
经过20年的专业经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燃气运营和安全管理经验,拥有一批业务素质优秀、对公司高度忠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探索实施“燃气+互联网”服务,通过组织变革与新技术应用实现扁平化、精细化的管理,提升客户体验,不断提升公司运营管理优势。
7、公司治理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面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要求,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通过近年来公司体系建设,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各部门之间相互协同、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具有本公司特色的管理机制并高效运行。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国民经济带来严峻考验,公司下游客户的生产用气和工程施工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推进复工复产,保障了经营区域内的燃气供应和供气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1亿元,同比下降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亿元,同比下降35.67%。报告期内,公司燃气销售业务经营稳定,燃气销售总量6.7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9%。燃气销售业务收入16.6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4.46%,燃气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燃气销售业务中,居民燃气销售量4.0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48%,非居民燃气销售量2.73亿立方米,同比下降9.6%。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安装居民用户10万户,开发安装非居民用户600户。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31,129,115.58 | 2,796,424,127.34 | -20.21 |
营业成本 | 1,670,001,279.99 | 1,975,622,952.56 | -15.47 |
销售费用 | 21,005,477.86 | 38,901,371.50 | -46.00 |
管理费用 | 51,405,841.78 | 74,088,993.13 | -30.62 |
财务费用 | 37,181,931.52 | 37,060,408.81 | 0.33 |
研发费用 | 1,608,374.93 | 780,756.36 | 106.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523,417.12 | 68,960,485.03 | -23.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70,143.05 | -254,101,066.91 | 81.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4,341,972.79 | -90,353,296.60 | -834.4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及燃气具销售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及燃气具销售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受疫情因素影响计件薪酬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减少股权激励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利息费用略有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及燃气具销售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及本期无股权收购款支出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所致。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同期期末数 | 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3,441,686.03 | 0.04 | 1,550,000.00 | 0.02 | 122.04 | 主要因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878,242,343.33 | 11.07 | 1,498,678,855.69 | 17.62 | -41.40 | 主要因收回部分欠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4,185,137.45 | 0.43 | 119,360,475.79 | 1.40 | -71.36 | 主要因收回保证金及其他款项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9,161,711.01 | 0.62 | 110,639,282.61 | 1.30 | -55.57 | 主要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理财产品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13,283,090.82 | 0.17 | 30,404,176.86 | 0.36 | -56.31 | 主要因收回部分融资租赁保证金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38,545.08 | 0.13 | 24,126,557.08 | 0.28 | -56.32 | 主要因费用摊销所致。 |
应付票据 | 35,132,384.62 | 0.44 | 64,780,000.00 | 0.76 | -45.77 | 主要因部分承兑汇票到期,履行承兑所致。 |
预收款项 | 986,752,200.47 | 11.60 | -100.00 | 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调至合同负债项 |
目所致。 | ||||||
合同负债 | 958,659,213.83 | 12.08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至合同负债项目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486,637.66 | 1.06 | 300,826,752.68 | 3.54 | -71.92 | 主要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及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149,855,098.23 | 1.89 | 448,675,879.81 | 5.27 | -66.60 | 主要因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
递延收益 | 143,683,320.10 | 1.81 | 299,318,713.83 | 3.52 | -52.00 | 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调至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2,068,213.87 | 1.54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调至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39,997,117.57 |
固定资产 | 154,239,694.46 |
应收账款 | 212,956,016.59 |
合计 | 407,192,828.62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发生额 | |
去年同期对外股权投资发生额 | 1,804,000.00 |
对外股权投资增减额 | -1,804,000.00 |
对外股权投资额增减幅度(%) | -100.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36,000.00 | 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 493,456.65 | 166,584.48 | 162,682.40 | 23,157.98 |
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 53,231.53 | 35,484.82 | 20,035.57 | 3,052.55 |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11,635.55 | 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 | 120,479.95 | 47,777.48 | 40,911.87 | 6,986.6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一)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的城市燃气行业受到国家及地方的整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扶持与鼓励。但不排除未来国家及地方的整体规划和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法规作出改变,导致燃气行业获得的扶持与鼓励减少或公司经营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价格管制风险
中国天然气行业的上游、中游、下游具有不同的定价机制。上游和中游的定价受国家发改委监管,下游城市燃气定价则受各地物价局监管,价格传导机制已经建立但仍有时滞。各地政府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价格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三)气源依赖风险
目前,我国天然气的来源主要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控制,公司所采购的天然气主要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中石油已签订了长达20年的长期供气合同,在较长时间内能够获得中石油的稳定供气。同时由于城市燃气业务涉及民生问题,公司在供气合同到期后续签或新签订供气合同可能性较大。如果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导致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需要得不到满足,或是供气合同到期后,公司未能与主要供应商及时续签或新签订供气合同,将制约公司的业务发展。
(四)宏观经济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中国及全球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或受到影响。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05-06 | http://www.sse.com.cn | 2020-05-07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曹飞 | 本次权益变动后,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曹飞已于2015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2015年1月7 日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曹飞 | 本次权益变动前,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业务上不存在竞争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为消除和避免同上市公司未来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曹飞已于2015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2015年1月7 日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曹飞、百川资管、王东海及中金佳泰 | 1、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解决关联交易 | 曹飞 | 本次权益变动前,曹飞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曹飞已于2015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2015年1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 |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和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1、若百川燃气及下属公司存在部分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手续、未取得产权证书或存在其他瑕疵,所租赁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或未取得房产证等情形导致百川燃气发生损失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本企业将全额承担该部分损失和被处罚的损失;2、若百川燃气及下属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之前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与公积金费用,或因社保费用与公积金费用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本企业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处罚的损失;3、若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百川燃气各发起人补缴或向其追缴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公司过程中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百川燃气的发起人不能及时缴纳上述个人所得税时,本人/本企业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无条件先行承担发起人应补缴(或被追缴)的个人所得税款,保证缴纳所有发起人应缴纳的税款。如因百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川燃气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遭主管税务部门处罚,本人/本企业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费用,保证不造成百川燃气任何损失。4、若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因中国银行廊坊分行永清支行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所发生的诉讼等情形导致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或百川燃气的后续支出超出472.87万元的额外损失部分,本人/本企业将予以全额承担。5、若百川燃气及下属公司因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报告未列明的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潜在诉讼、纠纷、资产瑕疵等)发生了重大损失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本企业将全额承担上述损失与处罚的费用。 | |||||||
其他 | 百川资管、王东海及中金佳泰 | 1、本人/本企业已经依法对交易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2、本人/本企业对交易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本企业真实持有该资产,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作为交易资产的所有者,本人/本企业有权将交易资产转让给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交易资产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下同)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杜绝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承诺人保证: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及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将不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1、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其他企业中兼职。2、资产完整 保证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资产独立完整,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百川燃气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不以依法行使股东权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事项。3、财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能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本人/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5、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曹飞 | 本人/本企业参与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的认购资金来源于本人及家族/本企业的积累与自筹,为合法来源。本人/本企业对本承诺函所有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若因资金来源问题给上市公司和其他交易对方造成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以现金方式承担该损失。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如因置入资产所涉及的百川燃气及其子公司所占有、使用的部分房产存在尚未取得房产证、所租赁的房屋未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等瑕疵导致百川燃气或万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补偿。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及王东海 | 1、如因百川燃气及分子公司目前占有、使用或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存在风险导致百川燃气或万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补偿。2、如在土地(香国用[2011]字第0081号、永国用(1997)字第046号、永国用(1998)字第290号及永国用(1998)字第291号土地)划拨转出让 | 2015年7月13日 | 否 | 是 |
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百川燃气及其子分公司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导致百川燃气遭受经济损失的,将对百川燃气进行全额补偿。3、如因百川燃气及其分子公司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更名及过户手续导致百川燃气或万鸿集团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予以全额补偿。 | |||||||
其他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如本单位/本人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单位不转让在百川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百川能源董事会,由百川能源董事会代本单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单位/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授权百川能源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百川能源董事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则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单位/本人未从事与百川能源及其拟控制的包括荆州天然气在内的其他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二、为避免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本人作为百川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单位/本人承诺:1、非为上市公司利益之目的,本单位/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2、本单位/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3、本单位/本人保证将促使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本人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并称“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4、本单位/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本单位/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5、如上市公司此后进一步扩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单位/本人及/或关联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争,如本单位及/或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扩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单位/本人将亲自及/或促成关联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三、本单位/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它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 |||||||
解决关联交易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及本单位/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百川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百川能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百川能源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单位/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百川能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百川能源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百川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百川能源及其中小股东及百川能源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资管、王东海 | 本次交易前,荆州天然气及百川能源均独立于本单位/本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本人将继续保持百川能源的独立性,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上遵循五分开、五独立的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不利用百川能源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百川能源资金。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百川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 2017年5月9日 | 否 | 是 |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情形,即:1、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36个月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2017年5月9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能源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作的信息披露和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百川能源 | 1、本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2、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盈利预测 | 贤达实 | 经各方协商,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及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朱伯东与 | 2017年4月 | 是 | 是 |
及补偿 | 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上市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850万元、9,200万元、10,150万元。盈利补偿期间,在荆州天然气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每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果荆州天然气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需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以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以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上限,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将以现金进行补偿。 | 7日,本次交易承诺/盈利补偿期为:2017年4月7日——2019年12月31日。在承诺年度内,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承诺方将其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专门账户进行锁定。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最近五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任何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贤达实业、景湖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百川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百川能源股东之地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房地产、朱伯东 | 位谋求与百川能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百川能源股东之地位谋求与百川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与百川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百川能源及百川能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企业/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百川能源造成的损失向百川能源进行赔偿。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为保障百川能源的合法权益,本单位/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起不会占用百川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否则,应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为避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纳入上市公司后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本人特承诺如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确系荆州天然气所有,不存在其他所有权争议;荆州天然气承担其所属房屋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名下之日起24个月内办理完毕;若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名下之日起24个月内未办理完毕的,则本公司/本人将承担上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如果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致使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将在接到百川能源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强制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第三方索赔等;上述补偿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为避免因荆州天然气正在进行的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用地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本人特承诺如下:荆州天然气及监利天然气将各自承担其所属划拨土地在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上述变更手续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将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毕;若上述变更手续自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未办理完毕的,则承诺人将承担上述土地性质变更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其他程序性费用等;如果因前述土地使用权变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将在接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以现金给与足额补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搬迁费用、相关设施的拆除费用、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等;上述补偿承诺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诺,履行期限为长期。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荆州天然气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股权及历史股权演变真实、清晰,股东合法持有股权,股东间无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如因荆州天然气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任何股权权属问题、现有或历史上股东间产生任何股权纠纷、股权历史演变瑕疵(如有)而给百川能源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将承担现金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在荆州天然气股权过户至百川能源名下之日起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若标的公司未来任一交付年度实际采购量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照付不议量而触发照付不议义务,中石油可能会要求标的公司就该年实际采购量与照付不议量的差额付款。荆州天然气在就该差额付款后,有权要求中石油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供应天然气补充量;但若荆州天然气未能出售中石油所供应的燃气补充量,相关损失将由朱伯东承担,荆州市贤达实业有限公司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朱伯东 | 若荆州天然气及下属公司因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报告未列明的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潜在诉讼、纠纷、资产瑕疵、对外担保等)发生了重大损失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单位/本人将全额承担上述损失与处罚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相关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及最近36个月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本公司保证及时为本次交易提供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百川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处罚、赔偿安排。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朱伯东 | 本人保证及时为本次交易提供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1、本公司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对该标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处置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2、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等限制性情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情形;3、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过户或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4、若因标的股权存在的出资瑕疵等引起损失或法律责任,将由本公司承担。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贤达实业 | 本单位承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以及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景湖房地产 | 除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2016]鄂1023刑初46号刑事处罚外,本单位承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以及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其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 |||||||
解决同业竞争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本企业所控制的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未从事任何对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企业及相关企业(包括本次重组完成后设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百川能源的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百川能源,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百川能源;(2)如本企业及相关企业与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百川能源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百川能源认为必要时,本企业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在有关资产和业务中持有的股权/权益比例,或全部转让本企业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4)在百川能源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按照公允价值和法定程序优先收购本企业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股份限售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本单位作为荆州天然气的股东,现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与保证:1、本单位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百川能源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在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前提下,为使上市公司与本单位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更具可操作性,本单位同意就所认购的百川能源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按如下方式解除限售: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且百川能源公布荆州天然气2017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果荆州天然气经审计截至2017年期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2017期末承诺净利润数,则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可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份额的30%;在百川能源公布荆州天然气2018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果荆州天然气经审计截至2018年期末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2018年 | 承诺履行期限:2017年4月7日——2020年11月20日 | 是 | 是 |
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可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份额的60%;在百川能源公布荆州天然气2019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果荆州天然气经审计截至2019年期末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2019年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可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份额的100%。 | |||||||
其他 | 贤达实业、景湖房地产 |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本公司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股东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股东特别是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本公司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期间或直接、间接对上市公司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荆州天然气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他非关联方的担保情况。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重大仲裁。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5、除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2016]鄂1023刑初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4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朱伯东免于刑事处罚外,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 ||||||||
其他 | 荆州天然气 | 1、本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2、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具备与经营有关的配套设施,本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资产。3、本公司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已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百川能源拟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100%股权,不涉及前述审批事项。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其他 | 荆州天然气 | 本公司保证及时为本次交易提供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4月7日 | 否 | 是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激励对象 | 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股票期权或行使股票期权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承诺时间:2016年12月21日;履行期限:2016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5日 | 是 | 是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期权 | 公告编号:2020-001、2020-003、2020-035、2020-03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68,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667,739,9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667,739,9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0.8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20,000,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20,000,0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1)2018年12月24日,百川能源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7,973.99万元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973.99万元; (2)2019年4月28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西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与昆仑银行西安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3)2019年11月7日,百川能源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 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4)2020年3月13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5)2020年3月17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38,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6)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7)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8)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1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9)2020年2月24日,百川能源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提供2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将2020年2月24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额度由 25,000 万元调整为 14,800 万元; (10)2020年5月26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13,5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11)2020年5月26日,百川能源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为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提供 12,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对推动节能减排、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商,不在国家规定的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范围内。公司存续期间内,没有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门站调压器运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燃气管网建设施工期埋设管线对沿线环境产生的临时性粉尘以及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废水、固体废物等。为此,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配置了相关环保设施,包括消声器(降噪)、排污池、站场生活垃圾处理装置等。公司注重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通过减排、环境及资源保护体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科学发展理念,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环保工作。
(三)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4日和2019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1月1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2020年1月3日,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819,361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0,983,50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008、2020-002)。
2.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日。2020年2月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6,441,8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008、2020-03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075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内 | 期末持股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
(全称) | 增减 | 数量 | (%) | 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性质 |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512,608,484 | 35.53 | 0 | 质押 | 371,2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曹飞 | -300,000 | 194,872,726 | 13.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东海 | 0 | 177,450,696 | 12.30 | 0 | 质押 | 61,560,000 | 境内自然人 |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0 | 78,267,836 | 5.42 | 30,175,632 | 质押 | 38,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红塔证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6,480,000 | 1.84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东江 | 0 | 22,414,526 | 1.5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东水 | 0 | 19,938,281 | 1.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 | 18,859,770 | 1.31 | 7,543,90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0 | 17,958,391 | 1.2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刘晋礼 | 303,000 | 8,703,000 | 0.6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2,608,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512,608,484 | |||||
曹飞 | 194,872,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4,872,726 | |||||
王东海 | 177,450,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450,696 |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48,092,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92,204 | |||||
红塔证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6,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80,000 | |||||
王东江 | 22,414,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14,526 | |||||
王东水 | 19,938,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38,281 | |||||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7,958,3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58,391 |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315,8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15,862 | |||||
刘晋礼 | 8,70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03,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属于一致行动人;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 30,175,632 | 2020年11月23日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 |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543,908 | 2020年11月23日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3 | 武汉市中行百货经销部 | 668,829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4 | 武汉市税务咨询事务所 | 668,829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5 | 武汉市侨亚商社 | 420,000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6 | 中国南山开发股份公司 | 334,415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7 | 武汉包装印刷联合公司 | 167,209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8 | 武汉兄弟服饰有限公司 | 160,776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9 | 上海西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000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10 | 哈尔滨三友农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 | 2012年9月10日 | 0 | 股改限售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韩啸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80,000 | 0 | 0 | 0 | 0 |
白恒飞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50,000 | 0 | 0 | 0 | 0 |
杨轶男 | 副总经理 | 350,000 | 0 | 0 | 0 | 0 |
介保海 | 副总经理 | 280,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1,260,000 | 0 | 0 | 0 | 0 |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500,756,593.52 | 1,347,139,967.4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81,052,417.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附注七、4、 | 3,441,686.03 | 7,929,207.15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878,242,343.33 | 924,147,882.9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100,024,917.56 | 204,038,344.5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34,185,137.45 | 28,829,141.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9、 | 277,826,584.52 | 361,983,267.2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49,161,711.01 | 29,325,046.54 |
流动资产合计 | 1,843,638,973.42 | 2,984,445,274.9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附注七、16、 | 13,283,090.82 | 20,944,441.85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25,373,721.22 | 27,106,616.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附注七、18、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53,715,233.11 | 55,920,872.23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2,960,864,900.78 | 3,032,175,029.85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967,394,304.43 | 927,293,725.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716,307,983.41 | 734,277,498.2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附注七、28、 | 1,270,752,678.72 | 1,270,752,678.72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9、 | 10,538,545.08 | 17,136,731.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39,648,420.32 | 43,691,381.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91,470,958.40 | 6,162,891,056.13 | |
资产总计 | 7,935,109,931.82 | 9,147,336,331.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709,300,000.00 | 295,44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附注七、35、 | 35,132,384.62 | 68,378,100.00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358,073,291.86 | 444,370,063.53 |
预收款项 | 附注七、37、 | 1,401,497,238.29 |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958,659,213.8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9,732,159.67 | 59,956,683.34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157,052,944.91 | 178,294,351.13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70,391,142.50 | 82,366,234.19 |
其中:应付利息 | 附注七、41、 | 48,916.66 | |
应付股利 | 附注七、41、 | 33,010,664.53 | 33,010,664.53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84,486,637.66 | 182,710,180.1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82,827,775.05 | 2,713,012,850.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638,000,000.00 | 749,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附注七、48、 | 149,855,098.23 | 442,549,375.4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143,683,320.10 | 288,171,031.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30、 | 261,810,475.07 | 288,970,400.8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52、 | 122,068,213.8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15,417,107.27 | 1,768,690,807.56 | |
负债合计 | 3,698,244,882.32 | 4,481,703,658.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1,092,560,641.00 | 1,092,560,64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910,568,207.44 | 929,249,991.76 |
减:库存股 | 附注七、56、 | 342,415,480.07 | 201,037,858.91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附注七、58、 | 63,868,500.75 | 65,963,898.56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181,721,556.02 | 181,721,556.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2,181,381,212.06 | 2,448,148,589.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87,684,637.20 | 4,516,606,818.3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9,180,412.30 | 149,025,854.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6,865,049.50 | 4,665,632,672.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935,109,931.82 | 9,147,336,331.11 |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749,967.72 | 7,247,537.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8,280.00 | 6,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875,348,707.61 | 1,622,342,375.0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附注十七、2、(4). | 800,000,00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90,448.04 | 1,642,791.98 | |
流动资产合计 | 934,017,403.37 | 1,631,238,704.3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398.13 | 46,702.0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8,017.84 | 362,612.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23,150,317.02 | 6,323,256,215.58 | |
资产总计 | 7,257,167,720.39 | 7,954,494,919.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7,935,625.58 | ||
应付账款 | 197,390.00 | 37,39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349.90 | 85,590.80 | |
应交税费 | 11,514,571.66 | 11,173,941.41 | |
其他应付款 | 201,098,040.13 | 184,231,354.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90,664.53 | 2,090,664.5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000,000.00 | 1,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0,783,977.27 | 196,528,277.0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40,000,000.00 | 59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0,000,000.00 | 599,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840,783,977.27 | 795,528,277.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42,740,310.00 | 1,442,740,3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65,174,203.96 | 4,985,721,488.28 | |
减:库存股 | 342,415,480.07 | 201,037,858.9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6,995,181.09 | 216,995,181.09 | |
未分配利润 | 133,889,528.14 | 714,547,522.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416,383,743.12 | 7,158,966,642.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257,167,720.39 | 7,954,494,919.89 |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31,129,115.58 | 2,796,424,127.34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2,231,129,115.58 | 2,796,424,127.3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88,882,622.85 | 2,134,625,508.98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1,670,001,279.99 | 1,975,622,952.5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7,679,716.77 | 8,171,026.62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21,005,477.86 | 38,901,371.50 |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51,405,841.78 | 74,088,993.13 |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65、 | 1,608,374.93 | 780,756.36 |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37,181,931.52 | 37,060,408.81 | |||
其中:利息费用 | 附注七、66、 | 40,498,884.34 | 40,362,838.46 | |||
利息收入 | 附注七、66、 | 6,743,752.78 | 5,592,992.09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960,596.10 | 934,640.4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2,438,430.59 | 3,336,391.1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31,104.37 | 1,577,208.5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0、 | 714,150.6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3,620,453.61 | -8,586,854.3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421,749.40 | 252,288.1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9,558,374.27 | 657,735,083.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485,699.23 | 1,000,735.95 |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7,297,340.22 | 329,702.6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2,746,733.28 | 658,406,117.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108,916,985.09 | 137,536,834.8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829,748.19 | 520,869,282.3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829,748.19 | 520,869,282.3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0,631,251.21 | 513,926,522.2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98,496.98 | 6,942,760.1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3,829,748.19 | 520,869,282.3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0,631,251.21 | 513,926,522.2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98,496.98 | 6,942,760.1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14,575,471.76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0,000.0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7,479,985.42 | 6,702,653.9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5,434,724.23 | 7,115,748.6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985,555.52 | 6,650,000.01 | |
利息收入 | 584,482.99 | 277,719.25 | |
加:其他收益 | 119,991.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420,0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0.00 | -178,112.6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40,634.80 | 405,993,484.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740,634.80 | 405,993,484.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40,634.80 | 405,993,484.8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40,634.80 | 405,993,484.8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740,634.80 | 405,993,484.8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82,491,761.56 | 2,141,466,348.3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29,067,196.90 | 81,297,010.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1,558,958.46 | 2,222,763,358.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42,739,116.23 | 1,708,051,097.6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952,303.74 | 141,173,070.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0,314,107.11 | 194,773,399.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71,030,014.26 | 109,805,306.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9,035,541.34 | 2,153,802,873.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523,417.12 | 68,960,485.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2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487,894.33 | 3,956,514.2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20,654.00 | 107,46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93,450,000.00 | 159,1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858,548.33 | 164,183,980.2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6,728,691.38 | 256,235,444.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04,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1,335,603.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15,000,000.00 | 78,91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728,691.38 | 418,285,047.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70,143.05 | -254,101,066.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2,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2,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32,250,000.00 | 1,073,732,7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35,002,658.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8,752,658.33 | 1,075,732,7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1,396,963.12 | 465,635,882.1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36,986,768.87 | 553,662,647.8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 | 154,710,899.13 | 146,787,466.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3,094,631.12 | 1,166,085,996.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4,341,972.79 | -90,353,296.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7,688,698.72 | -275,493,878.4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8,448,174.67 | 833,106,560.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0,759,475.95 | 557,612,681.65 |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364.29 | 277,719.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9,364.29 | 277,719.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0,071,059.4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79,373.55 | 2,037,389.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8,380.04 | 2,846,293.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47,753.59 | 54,964,742.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8,389.30 | -54,687,023.0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7,000,000.00 | 42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7,000,000.00 | 42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335,603.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6,380,200.00 | 426,070,120.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380,200.00 | 507,405,723.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0,619,800.00 | -87,405,723.1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6,617,600.00 | 646,707,591.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6,617,600.00 | 846,707,591.4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2,848,959.08 | 519,847,925.9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551,871.40 | 140,312,812.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5,400,830.48 | 700,160,738.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783,230.48 | 146,546,852.9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328,180.22 | 4,454,106.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47,537.26 | 3,233,131.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575,717.48 | 7,687,238.27 |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92,560,641.00 | 929,249,991.76 | 201,037,858.91 | 65,963,898.56 | 181,721,556.02 | 2,448,148,589.88 | 4,516,606,818.31 | 149,025,854.66 | 4,665,632,672.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2,560,641.00 | 929,249,991.76 | 201,037,858.91 | 65,963,898.56 | 181,721,556.02 | 2,448,148,589.88 | 4,516,606,818.31 | 149,025,854.66 | 4,665,632,672.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81,784.32 | 141,377,621.16 | -2,095,397.81 | -266,767,377.82 | -428,922,181.11 | 154,557.64 | -428,767,623.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0,631,251.21 | 330,631,251.21 | 3,198,496.98 | 333,829,748.19 | |||||||||||
(二)所有者投入 | -18,681,784.32 | 141,377,621.16 | -160,059,405.48 | 2,504,500.00 | -157,554,905.48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65,500.00 | 1,865,500.00 | 2,504,500.00 | 4,37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547,284.32 | 141,377,621.16 | -161,924,905.48 | -161,924,905.48 | |||||||||||
(三)利润分配 | -597,398,629.03 | -597,398,629.03 | -5,796,000.00 | -603,194,629.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7,398,629.03 | -597,398,629.03 | -5,796,000.00 | -603,194,629.0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95,397.81 | -2,095,397.81 | 247,560.66 | -1,847,837.15 | |||||||||||
1.本期提取 | 19,810,991.95 | 19,810,991.95 | 772,828.71 | 20,583,820.66 | |||||||||||
2.本期使用 | 21,906,389.76 | 21,906,389.76 | 525,268.05 | 22,431,657.8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2,560,641.00 | 910,568,207.44 | 342,415,480.07 | 63,868,500.75 | 181,721,556.02 | 2,181,381,212.06 | 4,087,684,637.20 | 149,180,412.30 | 4,236,865,049.50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综合收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1,334,124.00 | 1,336,302,817.29 | 49,165,322.42 | 181,721,556.02 | 2,233,891,709.85 | 4,482,415,529.58 | 120,995,398.25 | 4,603,410,927.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1,334,124.00 | 1,336,302,817.29 | 49,165,322.42 | 181,721,556.02 | 2,233,891,709.85 | 4,482,415,529.58 | 120,995,398.25 | 4,603,410,927.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226,517.00 | -407,518,195.22 | 114,400,812.58 | 9,396,095.35 | -106,624.29 | -101,403,019.74 | 9,249,007.54 | -92,154,012.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3,926,522.21 | 513,926,522.21 | 6,942,760.12 | 520,869,282.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08,321.78 | 114,400,812.58 | -110,692,490.80 | 2,000,000.00 | -108,692,490.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08,321.78 | 3,708,321.78 | 3,708,321.78 | ||||||||||||
4.其他 | 114,400,812.58 | -114,400,812.58 | -114,400,812.58 | ||||||||||||
(三)利润分配 | -514,033,146.50 | -514,033,146.50 | -514,033,146.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4,033,146.50 | -514,033,146.50 | -514,033,146.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1,226,517.00 | -411,226,51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1,226,517.00 | -411,226,51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 |
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396,095.35 | 9,396,095.35 | 306,247.42 | 9,702,342.77 | |||||||||||
1.本期提取 | 20,282,518.96 | 20,282,518.96 | 466,790.07 | 20,749,309.03 | |||||||||||
2.本期使用 | 10,886,423.61 | 10,886,423.61 | 160,542.65 | 11,046,966.2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2,560,641.00 | 928,784,622.07 | 114,400,812.58 | 58,561,417.77 | 181,721,556.02 | 2,233,785,085.56 | 4,381,012,509.84 | 130,244,405.79 | 4,511,256,915.63 |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42,740,310.00 | 4,985,721,488.28 | 201,037,858.91 | 216,995,181.09 | 714,547,522.37 | 7,158,966,642.8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2,740,310.00 | 4,985,721,488.28 | 201,037,858.91 | 216,995,181.09 | 714,547,522.37 | 7,158,966,642.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547,284.32 | 141,377,621.16 | -580,657,994.23 | -742,582,899.7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40,634.80 | 16,740,634.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547,284.32 | 141,377,621.16 | -161,924,905.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547,284.32 | 141,377,621.16 | -161,924,905.48 | ||||||||
(三)利润分配 | -597,398,629.03 | -597,398,629.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7,398,629.03 | -597,398,629.0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2,740,310.00 | 4,965,174,203.96 | 342,415,480.07 | 216,995,181.09 | 133,889,528.14 | 6,416,383,743.12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31,513,793.00 | 5,391,696,665.76 | 98,148,713.33 | 158,962,459.03 | 6,680,321,631.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31,513,793.00 | 5,391,696,665.76 | 98,148,713.33 | 158,962,459.03 | 6,680,321,631.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1,226,517.00 | -407,518,195.22 | 114,400,812.58 | 41,268,017.64 | -149,307,679.29 | -218,732,152.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5,993,484.85 | 405,993,484.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08,321.78 | 114,400,812.58 | -110,692,490.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08,321.78 | 3,708,321.78 | |||||||||
4.其他 | 114,400,812.58 | -114,400,812.58 | |||||||||
(三)利润分配 | 41,268,017.64 | -555,301,164.14 | -514,033,146.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268,017.64 | -41,268,017.64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4,033,146.50 | -514,033,146.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11,226,517.00 | -411,226,51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11,226,517.00 | -411,226,51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2,740,310.00 | 4,984,178,470.54 | 114,400,812.58 | 139,416,730.97 | 9,654,779.74 | 6,461,589,478.67 |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百川能源”)前身为武汉长江印刷股份有限(集团)公司,系由原武汉印刷厂、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组建,于1992年3月18日正式成立。
1992年7月,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2]第9号”文件、“武汉市证券领导小组[1993]13号文”批准,公司联合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武汉长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5,263.04万股,其中国家股2,533.04万股,法人股1,790万股,个人股940万股。
1993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32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760万股社会流通股。同年10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长印股份”,总股本为7,023.04万股。
1994年4月,经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社会个人股东每10股送4股,国家股、法人股每10股送2股,另派送2元现金(含税)的1992及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4年10月,经“武汉市武证办(1994)49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社会个人股东按每10股配3股,同时,国家股、法人股配股权有偿转让,每10股转配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0,870.848万股。
1995年6月,经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1股红股,同时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的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11,957.9328万股。
1998年8月,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1.6股红股,同时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0元(含税)的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13,871.202万股。
1998年8月,经财政部“财国字(1998)256号”文件批准,原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900万股国家股股份转让给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成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诚成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9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9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经1999年度第二届八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年4月30日,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诚成文化”。
2000年5月,经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10转增5股的1999年度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20,806.803万股。
2002年5月,诚成集团与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出版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350万股法人股以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南出版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湖南出版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3年2月,湖南出版集团与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350万股法人股以6,39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奥园集团;同时,司法裁定武汉正银房产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38.8672万股过户给奥园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奥园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588.8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3年7月,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奥园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奥园发展”。
2003年12月,经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更改为“万鸿集团”。
2003年12月,奥园集团与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588.8672万股法人股以6,2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美城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美城投资持有公司2,588.8672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4年8月,经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琼执字第2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诚成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股权司法划转至竞买人美城投资。本次股权划转后,美城投资持有公司4,588.8672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8年12月,美城投资股东郭景祥、李惠强分别与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奥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美城投资70%与30%股权以8,750万元与3,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奥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佛奥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2.05%股权,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长津。
2009年1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4,340.952万元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定向转增4股。2011年8月24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实施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公字[2011]45号),同意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147.755万股。
2015年1月,美城投资与曹飞签署《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与曹飞关于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588.8672万股股份转让给曹飞。本次股权转让前,曹飞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购入公司股份855.04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本次股权转让后,曹飞持有公司5,443.90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016年3月8日,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号)文件批准,公司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发行365,063,203股股份、向王东海发行126,750,497股股份、向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5,959,990股股份、向王东江发行16,009,476股股份、向王东水发行14,241,629股股份、向秦涛发行618,132股股份、向韩啸发行618,132股股份、向马福有发行618,132股股份、向张德文发行494,496股股份、向李金波发行494,496股股份、向介保海发行370,875股股份、向付胜利发行494,496股股份、向宋志强发行61,818股股份、向沈亚彬发行494,496股股份、向贾占顺发行247,255股股份、向肖旺发行494,496股股份、向符智伟发行123,621股股份、向张志飞发行185,439
股股份、向叶海涛发行494,496股股份、向刘宗林发行247,255股股份、向杨国忠发行123,621股股份、向王利华发行247,255股股份、向贾俊霞发行123,621股股份、向李祥发行370,875股股份、向高广乔发行123,621股股份、向郭淑城发行123,621股股份、向袁伯强发行49,445股股份、向窦彦明发行370,875股股份、向贾俊青发行370,875股股份、向尹志强发行24,729股股份、向侯丙亮发行247,255股股份、向王文泉发行247,255股股份、向杨久云发行24,729股股份、向高立朝发行370,875股股份、向李俊猛发行370,875股股份、向马娜敬发行185,439股股份、向金万辉发行61,818股股份、向陈卫忠发行160,708股股份,共计向2家法人和36名自然人(以下简称“重组方”)发行607,679,922股股份购买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100%股权。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总股本增至859,157,472股。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90号验资报告。
2016年3月25日,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号)文件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00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曹飞发行85,000,000股股份、向百川资管发行20,000,000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873,6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总股本增至964,157,472股。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685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发行股份后,百川资管持有公司385,063,2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9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海。
2016年4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变更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百川能源”。
2017年11月8日,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9号)文件批准,公司向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达实业”)发行53,885,057股股份、向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湖房地产”)发行13,471,264股股份购买其共同持有的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天然气”)100%股权。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总股本增至1,031,513,793股。本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72号验资报告。
2019年3月21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股份411,226,517股。 2019年4月25日,本公司实施完毕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442,740,310股。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144,274.0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177674772Q,法定代表人:王东海,注册地:汉阳区阳新路特一号,经营范围: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护;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经营。
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为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海。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百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百川企管 |
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百川投资控股 |
浙江冀全贸易有限公司 | 冀全贸易 |
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百川燃气 |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永清百川 |
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武清百川 |
西安维斯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西安维斯达 |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大厂百川 |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香河百川 |
涿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 涿鹿百川 |
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固安百川 |
廊坊百川燃气物流有限公司 | 百川物流 |
三河市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 三河热力 |
廊坊百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百川建安 |
霸州市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霸州百川 |
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三河百川 |
三河市百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河新能源 |
大厂回族自治县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 大厂热力 |
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绥中管道 |
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涿鹿燃气 |
高碑店市白沟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白沟燃气 |
肃宁县大地利华燃气有限公司 | 肃宁燃气 |
绥中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绥中燃气 |
献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 献县燃气 |
百川燃气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 百川热电 |
百川能源(绥中)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百川绥中 |
河北磐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磐睿能源 |
天津市武清区九九热力有限公司 | 九九热力 |
百川能源(固安)热电有限公司 | 固安热电 |
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荆州天然气 |
监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监利天然气 |
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阜阳燃气 |
安徽国祯金鹰燃气有限公司 | 太和金鹰 |
上海江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上海江陆 |
临泉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临泉燃气 |
临泉县国祯盛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临泉盛源 |
阜阳国祯允和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 阜阳允和 |
蒙城县和顺加油站有限公司 | 蒙城和顺 |
安徽国祯东明石化有限公司 | 安徽东明 |
阜南会龙国祯能源有限公司 | 阜南会龙 |
阜阳国祯创亿车用燃料销售有限公司 | 阜阳创亿 |
阜阳国祯新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阜阳新兴能源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五、23.固定资产”、“五、29.无形资产”、“五、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两个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本公司合并范围外,且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且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按其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70 |
5年以上 | 1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3.17-4.75 |
燃气管道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①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②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③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证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协议期限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协议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租赁费、土地租赁费、房屋装修费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土地租赁费、房屋租赁费以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房屋装修费以装修工程预计使用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最低为5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资产(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
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②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原则
1)天然气销售ⅰ.对于未安装磁卡燃气表的用户(抄表结算用户),本公司以期末实际抄表用气量与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确认各期销售收入的实现。ⅱ.对于CNG站加气,本公司以CNG站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和加气金额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ⅲ.对于安装磁卡燃气表的用户,在使用天然气前,本公司要求用户预缴购气款并将等值气量充入磁卡。用户将磁卡插入燃气表后,预购气量会充入燃气表,燃气表根据用户实际使用量扣减预购气量。本公司根据用户使用气量乘以适用单价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2)燃气具销售ⅰ.对于销售燃气表等无须安装的燃气具,本公司以燃气表发出并交付给客户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ⅱ.对于销售壁挂炉、锅炉等需安装的燃气具,本公司以将燃气具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客户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3)供热本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供热费,按照实际供热期间,均匀计入各期收入。4)燃气工程安装本公司根据用户类型及需求,与终端用户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并组织施工, 鉴于燃气工程安装项目具有数量多、发生频繁、施工周期短等特点,本公司以燃气工程安装项目完工取得客户验收确认,于项目达到通气条件并办理完毕结算手续时,按照实际完工户数与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确认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的实现。对于新建的大规模居民小区,本公司通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并按楼栋或项目开发进度进行施工,本公司于取得客户对楼栋或项目进度的完工确认,在项目达到通气条件并办理完毕结算手续时,按照实际完工户数与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分批确认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的实现。5)供热工程配套建设本公司提供的供热工程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商。本公司按照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客户签订供热工程配套建设合同,收取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本公司自供热工程项目完工并取得客户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金额确认递延收益,按照供热工程的预计使用年限10年摊销,均匀计入各期收入。6)让渡资产使用权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将在“递延收益”下列示的“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调整到“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 董事会 | 详见本附注“五、4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47,139,967.49 | 1,347,139,967.4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052,417.47 | 81,052,417.4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929,207.15 | 7,929,207.15 | |
应收账款 | 924,147,882.95 | 924,147,882.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4,038,344.50 | 204,038,344.5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829,141.64 | 28,829,141.6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61,983,267.24 | 361,983,267.2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325,046.54 | 29,325,046.5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84,445,274.98 | 2,984,445,274.9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0,944,441.85 | 20,944,441.85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106,616.85 | 27,106,616.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920,872.23 | 55,920,872.23 | |
固定资产 | 3,032,175,029.85 | 3,032,175,029.85 | |
在建工程 | 927,293,725.33 | 927,293,725.3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34,277,498.22 | 734,277,498.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70,752,678.72 | 1,270,752,678.7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136,731.09 | 17,136,731.0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691,381.48 | 43,691,381.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62,891,056.13 | 6,162,891,056.13 | |
资产总计 | 9,147,336,331.11 | 9,147,336,331.1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5,440,000.00 | 295,44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8,378,100.00 | 68,378,100.00 | |
应付账款 | 444,370,063.53 | 444,370,063.53 | |
预收款项 | 1,401,497,238.29 | -1,401,497,238.29 | |
合同负债 | 1,401,497,238.29 | 1,401,497,238.2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956,683.34 | 59,956,683.34 | |
应交税费 | 178,294,351.13 | 178,294,351.13 | |
其他应付款 | 82,366,234.19 | 82,366,234.19 | |
其中:应付利息 | 48,916.66 | 48,916.66 | |
应付股利 | 33,010,664.53 | 33,010,664.5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2,710,180.10 | 182,710,180.1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13,012,850.58 | 2,713,012,850.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749,000,000.00 | 74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42,549,375.46 | 442,549,375.4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88,171,031.30 | 155,384,514.15 | -132,786,517.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8,970,400.80 | 288,970,400.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32,786,517.15 | 132,786,517.1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68,690,807.56 | 1,768,690,807.56 | |
负债合计 | 4,481,703,658.14 | 4,481,703,658.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92,560,641.00 | 1,092,560,64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29,249,991.76 | 929,249,991.76 | |
减:库存股 | 201,037,858.91 | 201,037,858.9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5,963,898.56 | 65,963,898.56 | |
盈余公积 | 181,721,556.02 | 181,721,556.0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48,148,589.88 | 2,448,148,589.8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16,606,818.31 | 4,516,606,818.3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9,025,854.66 | 149,025,854.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65,632,672.97 | 4,665,632,672.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47,336,331.11 | 9,147,336,331.11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47,537.26 | 7,247,537.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6,000.00 | 6,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622,342,375.07 | 1,622,342,375.0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42,791.98 | 1,642,791.9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31,238,704.31 | 1,631,238,704.3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6,702.07 | 46,702.0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2,612.46 | 362,612.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23,256,215.58 | 6,323,256,215.58 | |
资产总计 | 7,954,494,919.89 | 7,954,494,919.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7,390.00 | 37,39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85,590.80 | 85,590.80 | |
应交税费 | 11,173,941.41 | 11,173,941.41 | |
其他应付款 | 184,231,354.85 | 184,231,354.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90,664.53 | 2,090,664.53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6,528,277.06 | 196,528,277.06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599,000,000.00 | 59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9,000,000.00 | 599,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795,528,277.06 | 795,528,277.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42,740,310.00 | 1,442,740,31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85,721,488.28 | 4,985,721,488.28 | |
减:库存股 | 201,037,858.91 | 201,037,858.9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6,995,181.09 | 216,995,181.09 | |
未分配利润 | 714,547,522.37 | 714,547,522.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58,966,642.83 | 7,158,966,642.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954,494,919.89 | 7,954,494,919.89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西安维斯达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九九热力于2019年5月在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税务局东马圈税务所办理了上述减免税备案登记。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①西安维斯达于2019年11月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61000651,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西安维斯达2020年1-6月减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公司于2020年1-6月在应政府部门要求在河北省实施的煤改气工程所形成的收入,满足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本公司将其按照不征税收入进行相关税务处理。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604.07 | 327,505.79 |
银行存款 | 481,640,448.30 | 1,304,386,570.94 |
其他货币资金 | 19,097,541.15 | 42,425,890.76 |
合计 | 500,756,593.52 | 1,347,139,967.4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3,333,277.97 | 35,002,658.33 |
履约保函 | 5,000,000.00 | 7,290,880.00 |
电费担保金 | 132,000.00 | 132,000.00 |
冻结的资金 | 21,531,839.60 | 6,266,254.49 |
合计 | 39,997,117.57 | 48,691,792.82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被冻结的资金21,531,839.60元,具体原因详见本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1,052,417.47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81,052,417.47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81,052,417.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441,686.03 | 7,929,207.1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441,686.03 | 7,929,207.1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362,886.5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362,886.54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99,501,961.05 |
1至2年 | 340,977,255.30 |
2至3年 | 96,118,486.3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2,952,547.98 |
4至5年 | 6,152,397.87 |
5年以上 | 2,135,128.07 |
合计 | 987,837,776.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7,837,776.65 | 100.00 | 109,595,433.32 | 11.09 | 878,242,343.33 | 1,034,382,260.54 | 100.00 | 110,234,377.59 | 10.66 | 924,147,882.95 |
其中: | ||||||||||
组合1 | 987,837,776.65 | 100.00 | 109,595,433.32 | 11.09 | 878,242,343.33 | 1,034,382,260.54 | 110,234,377.59 | 924,147,882.95 | ||
合计 | 987,837,776.65 | / | 109,595,433.32 | / | 878,242,343.33 | 1,034,382,260.54 | / | 110,234,377.59 | / | 924,147,882.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 | 987,837,776.65 | 109,595,433.32 | 11.09 |
合计 | 987,837,776.65 | 109,595,433.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1 | 110,234,377.59 | -604,444.27 | -34,500.00 | 109,595,433.32 | ||
合计 | 110,234,377.59 | -604,444.27 | -34,500.00 | 109,595,433.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4,5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40,255,953.86 | 24.32 | 20,404,095.48 |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3,390,200.00 | 12.49 | 17,324,745.00 |
永清县建设局 | 50,131,700.00 | 5.07 | 4,833,441.00 |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 30,668,980.43 | 3.10 | 1,533,449.02 |
三河市泃阳镇人民政府 | 22,570,192.59 | 2.28 | 1,457,769.26 |
合 计 | 467,017,026.88 | 47.26 | 45,553,499.7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7,512,762.54 | 87.49 | 189,688,065.17 | 92.97 |
1至2年 | 6,606,124.10 | 6.60 | 7,674,956.71 | 3.76 |
2至3年 | 4,407,331.39 | 4.41 | 4,627,657.52 | 2.27 |
3年以上 | 1,498,699.53 | 1.50 | 2,047,665.10 | 1.00 |
合计 | 100,024,917.56 | 100.00 | 204,038,344.5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截止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以上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6,822,159.97 | 26.82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22,362,033.10 | 22.36 |
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8,972,639.00 | 8.97 |
荆州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600,000.00 | 6.60 |
利辛县绿达燃气有限公司 | 3,990,030.54 | 3.99 |
合 计 | 68,746,862.61 | 68.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4,185,137.45 | 28,829,141.64 |
合计 | 34,185,137.45 | 28,829,141.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217,438.94 |
1至2年 | 5,634,040.16 |
2至3年 | 3,533,778.7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186,534.69 |
4至5年 | 125,480.00 |
5年以上 | 3,582,440.79 |
合计 | 46,279,713.3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等 | 12,308,788.55 | 17,211,917.07 |
员工借款、备用金等 | 3,333,191.88 | 3,805,444.80 |
政府补贴 | 13,119,412.16 | |
其他往来款项 | 17,518,320.77 | 27,158,941.65 |
合计 | 46,279,713.36 | 48,176,303.5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 | 19,347,161.88 | 19,347,161.88 |
余额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9,347,161.88 | 19,347,161.8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252,585.97 | -7,252,585.9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12,094,575.91 | 12,094,575.9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252,585.97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 | 19,347,161.88 | -7,252,585.97 | 12,094,575.91 | |||
合计 | 19,347,161.88 | -7,252,585.97 | 12,094,575.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永清县发展改革局 | 政府补贴 | 13,119,412.16 | 1年以内 | 28.35 | 655,970.61 |
曹辉 | 往来款 | 6,866,970.00 | 3-4年 | 14.84 | 3,031,485.00 |
辰强汽配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 管道切改费 | 6,000,000.00 | 3-4年 | 12.96 | 3,000,000.00 |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126,476.56 | 1年以内 | 6.76 | 156,323.83 |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保证金 | 2,500,000.00 | 5年以上 | 5.40 | 2,500,000.00 |
合计 | / | 31,612,858.72 | / | 68.31 | 9,343,779.4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永清县发展改革局 | 天然气应急采购差价补贴 | 13,119,412.16 | 1年以内 |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7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廊坊市重点燃气企业奖补办法的通知》(廊政办传[2018]93号件)。已于2020年7月收到。 |
其他说明:
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7,291,249.39 | 77,291,249.39 | 79,591,349.34 | 79,591,349.34 | ||
在产品 |
库存商品 | 23,547,601.36 | 23,547,601.36 | 24,289,699.39 | 24,289,699.3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76,987,733.77 | 176,987,733.77 | 258,102,218.51 | 258,102,218.51 | ||
合计 | 277,826,584.52 | 277,826,584.52 | 361,983,267.24 | 361,983,267.2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4,429,113.18 | 26,684,881.99 |
预缴税款 | 4,732,597.83 | 2,640,164.55 |
合计 | 49,161,711.01 | 29,325,046.5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36,665,635.63 | 25,000,203.91 | 11,665,431.72 | 36,853,083.03 | 20,601,760.93 | 16,251,322.10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797,399.00 | 179,739.90 | 1,617,659.10 | 5,034,726.00 | 341,606.25 | 4,693,119.75 | |
合计 | 38,463,034.63 | 25,179,943.81 | 13,283,090.82 | 41,887,809.03 | 20,943,367.18 | 20,944,441.85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0,943,367.18 | 20,943,367.18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0,943,367.18 | 20,943,367.1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236,576.63 | 4,236,576.6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25,179,943.81 | 25,179,943.8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22,936,100.11 | 735,807.23 | 2,464,000.00 | 21,207,907.34 | |||||||
阜阳太和国祯燃气管道运营有限公司 | 4,170,516.74 | -4,702.86 | 4,165,813.88 | ||||||||
小计 | 27,106,616.85 | 731,104.37 | 2,464,000.00 | 25,373,721.22 | |||||||
合计 | 27,106,616.85 | 731,104.37 | 2,464,000.00 | 25,373,721.22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北永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215,701.61 | 73,215,701.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3,215,701.61 | 73,215,701.61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294,829.38 | 17,294,829.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5,639.12 | 2,205,639.12 | ||
(1)计提或摊销 | 2,205,639.12 | 2,205,639.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9,500,468.50 | 19,500,468.5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715,233.11 | 53,715,233.1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920,872.23 | 55,920,872.2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 | 49,013,724.08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60,864,900.78 | 3,032,175,029.8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960,864,900.78 | 3,032,175,029.8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燃气管道 | 机械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1,972,370.80 | 3,243,471,530.74 | 401,375,428.54 | 52,765,645.43 | 39,251,698.03 | 4,108,836,673.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56,598.70 | 30,874,994.81 | 1,620,347.93 | 48,954.46 | 1,833,622.81 | 39,034,518.71 |
(1)购置 | 222,429.68 | 41,282.05 | 1,452,421.11 | 1,716,132.8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656,598.70 | 30,874,994.81 | 1,397,918.25 | 7,672.41 | 381,201.70 | 37,318,385.87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86,412.63 | 6,952,921.50 | 216,407.51 | 11,855,741.64 | ||
(1)处置或报废 | 4,686,412.63 | 6,952,921.50 | 216,407.51 | 11,855,741.64 | ||
4.期末余额 | 376,628,969.50 | 3,274,346,525.55 | 398,309,363.84 | 45,861,678.39 | 40,868,913.33 | 4,136,015,450.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3,777,044.53 | 713,932,381.96 | 209,047,360.71 | 35,677,583.50 | 24,227,272.98 | 1,076,661,643.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28,504.15 | 74,773,461.94 | 17,113,379.10 | 1,757,611.19 | 3,558,665.30 | 105,131,621.68 |
(1)计提 | 7,928,504.15 | 74,773,461.94 | 17,113,379.10 | 1,757,611.19 | 3,558,665.30 | 105,131,621.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61,233.23 | 3,871,403.30 | 110,079.00 | 6,642,715.53 | ||
(1)处置或报废 | 2,661,233.23 | 3,871,403.30 | 110,079.00 | 6,642,715.53 | ||
4.期末余额 | 101,705,548.68 | 788,705,843.90 | 223,499,506.58 | 33,563,791.39 | 27,675,859.28 | 1,175,150,549.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 |
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4,923,420.82 | 2,485,640,681.65 | 174,809,857.26 | 12,297,887.00 | 13,193,054.05 | 2,960,864,900.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8,195,326.26 | 2,529,539,148.78 | 192,328,067.83 | 17,088,061.93 | 15,024,425.05 | 3,032,175,029.8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 | 46,037,039.04 | 手续不全,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67,394,304.43 | 927,293,725.3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67,394,304.43 | 927,293,725.3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LNG储气站 | 226,484,752.62 | 226,484,752.62 | 209,532,494.24 | 209,532,494.24 | ||
办公楼 | 129,761,237.27 | 129,761,237.27 | 131,492,521.33 | 131,492,521.33 | ||
燃气管线 | 415,755,146.17 | 415,755,146.17 | 404,036,691.81 | 404,036,691.81 | ||
设备安装 | 637,306.81 | 637,306.81 | 582,852.41 | 582,852.41 | ||
CNG加气站 | 3,621,259.81 | 3,621,259.81 | 3,621,259.81 | 3,621,259.81 | ||
门站工程 | 93,164,372.97 | 93,164,372.97 | 85,459,289.28 | 85,459,289.28 | ||
其它工程 | 9,270,475.72 | 9,270,475.72 | 8,078,750.75 | 8,078,750.75 | ||
调压设施 | 17,651,934.36 | 17,651,934.36 | 16,158,532.19 | 16,158,532.19 | ||
供热站工程 | 2,209,464.53 | 2,209,464.53 | ||||
LNG接收站 | 16,507,547.78 | 16,507,547.78 | 11,945,880.05 | 11,945,880.05 | ||
分布式能源项目 | 54,540,270.92 | 54,540,270.92 | 54,175,988.93 | 54,175,988.93 | ||
合计 | 967,394,304.43 | 967,394,304.43 | 927,293,725.33 | 927,293,725.3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LNG储气站 | 1,000,000,000.00 | 209,532,494.24 | 16,952,258.38 | 226,484,752.62 | 22.65 | 在建 | 自筹 | |||||
办公楼 | 131,492,521.33 | 2,539,314.64 | 4,270,598.70 | 129,761,237.27 | 在建 | 自筹 | ||||||
燃气管线 | 404,036,691.81 | 42,593,449.17 | 30,874,994.81 | 415,755,146.17 | 在建 | 自筹 | ||||||
CNG加气站 | 3,621,259.81 | 3,621,259.81 | 在建 | 自筹 | ||||||||
门站工程 | 85,459,289.28 | 9,403,564.96 | 1,698,481.27 | 93,164,372.97 | 在建 | 自筹 | ||||||
调压设施 | 16,158,532.19 | 1,493,402.17 | 17,651,934.36 | 在建 | 自筹 | |||||||
LNG接收站 | 3,500,000,000.00 | 11,945,880.05 | 4,561,667.73 | 16,507,547.78 | 0.47 | 在建 | 自筹 | |||||
分布式能源 | 63,856,300.00 | 54,175,988.93 | 364,281.99 | 54,540,270.92 | 85.41 | 在建 | 自筹 | |||||
合计 | 4,563,856,300.00 | 916,422,657.64 | 77,907,939.04 | 36,844,074.78 | 0.00 | 957,486,521.9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4,436,146.69 | 18,326,129.20 | 439,104,583.39 | 821,866,859.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292.70 | 73,292.70 | ||||
(1)购置 | 73,292.70 | 73,292.7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4,436,146.69 | 18,399,421.90 | 439,104,583.39 | 821,940,151.9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834,326.33 | 9,231,691.74 | 37,523,342.99 | 87,589,361.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88,227.37 | 1,130,126.34 | 12,424,453.80 | 18,042,807.51 | ||
(1)计提 | 4,488,227.37 | 1,130,126.34 | 12,424,453.80 | 18,042,807.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 |
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322,553.70 | 10,361,818.08 | 49,947,796.79 | 105,632,168.5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9,113,592.99 | 8,037,603.82 | 389,156,786.60 | 716,307,983.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3,601,820.36 | 9,094,437.46 | 401,581,240.40 | 734,277,498.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 | 2,122,956.71 | 手续不全,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荆州天然气 | 507,594,455.05 | 507,594,455.05 | ||||
磐睿能源 | 2,168.77 | 2,168.77 | ||||
阜阳燃气 | 691,046,521.99 | 691,046,521.99 | ||||
涿鹿燃气 | 72,111,701.68 | 72,111,701.68 |
绥中管道 | 470,677.38 | 470,677.38 | ||||
合计 | 1,271,225,524.87 | 1,271,225,524.8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荆州天然气 | ||||||
磐睿能源 | 2,168.77 | 2,168.77 | ||||
阜阳燃气 | ||||||
涿鹿燃气 | ||||||
绥中管道 | 470,677.38 | 470,677.38 | ||||
合计 | 472,846.15 | 472,846.1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土地租赁费 | 4,852,878.00 | 126,344.19 | 4,726,533.81 | ||
房屋装修费 | 1,149,481.51 | 190,749.83 | 958,731.68 | ||
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11,134,371.58 | 82,500.00 | 6,363,591.99 | 4,853,279.59 | |
合计 | 17,136,731.09 | 82,500.00 | 6,680,686.01 | 10,538,545.0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2,148,181.10 | 35,334,062.46 | 146,215,450.48 | 36,368,651.9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997,560.04 | 1,999,390.01 | 11,912,682.12 | 2,978,170.53 |
可抵扣亏损 | 148,635.85 | 37,158.96 | 1,711,627.68 | 427,906.92 |
供热工程配套建设费形成的递延收益 | 115,895,268.87 | 28,973,817.22 | 121,263,618.44 | 30,315,904.61 |
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 | 126,413,120.10 | 31,603,280.02 | 129,804,256.00 | 32,451,064.00 |
合计 | 392,602,765.96 | 97,947,708.67 | 410,907,634.72 | 102,541,698.0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61,197,172.20 | 165,299,293.05 | 684,614,277.68 | 171,153,569.42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603,068.55 | 650,767.14 | ||
燃气工程安装分期纳税的影响 | 227,968,647.24 | 56,992,161.81 | 354,706,750.78 | 88,676,687.70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影响 | 391,443,470.37 | 97,818,308.57 | 349,553,344.59 | 87,339,693.11 |
合计 | 1,280,609,289.81 | 320,109,763.43 | 1,391,477,441.60 | 347,820,717.3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299,288.36 | 39,648,420.32 | 58,850,316.57 | 43,691,381.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299,288.36 | 261,810,475.07 | 58,850,316.57 | 288,970,400.8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721,771.94 | 3,368,108.18 |
可抵扣亏损 | 108,998,943.12 | 102,271,156.23 |
合计 | 113,720,715.06 | 105,639,264.4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914,404.67 | ||
2021年 | 29,300,174.18 | 29,300,174.18 | |
2022年 | 19,505,534.36 | 19,505,534.36 | |
2023年 | 17,477,344.01 | 18,463,159.12 | |
2024年 | 17,345,777.30 | 34,087,883.90 | |
2025年 | 25,370,113.27 | ||
合计 | 108,998,943.12 | 102,271,156.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土地款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
合计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32,092,080.5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709,300,000.00 | 295,440,000.00 |
信用借款 |
合计 | 709,300,000.00 | 295,44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132,384.62 | 68,378,100.00 |
合计 | 35,132,384.62 | 68,378,1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设备款 | 112,211,497.00 | 160,368,480.55 |
应付燃气款 | 54,885,312.64 | 49,942,121.21 |
应付成品油款 | 808,794.92 | 2,048,630.00 |
应付工程款 | 171,360,398.04 | 211,508,641.29 |
应付其他款 | 18,807,289.26 | 20,502,190.48 |
合计 | 358,073,291.86 | 444,370,063.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然气销售 | 210,757,821.80 | 640,888,631.29 |
燃气工程安装 | 618,312,477.64 | 617,413,981.24 |
燃气具销售 | 125,169,861.51 | 113,592,705.07 |
供暖 | 24,738,347.32 | |
成品油销售 | 4,419,052.88 | 4,863,573.37 |
合计 | 958,659,213.83 | 1,401,497,238.2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9,912,468.15 | 83,504,694.71 | 133,747,759.25 | 9,669,403.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215.19 | 5,272,772.50 | 5,254,231.63 | 62,756.06 |
三、辞退福利 | 9,870,862.18 | 9,870,862.18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9,956,683.34 | 98,648,329.39 | 148,872,853.06 | 9,732,159.6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9,226,327.98 | 68,932,139.12 | 119,308,318.33 | 8,850,148.77 |
二、职工福利费 | 2,921,742.24 | 2,921,742.2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300.31 | 4,333,559.64 | 4,336,999.29 | 8,860.6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548.75 | 4,190,189.16 | 4,192,877.25 | 8,860.66 |
工伤保险费 | 402.52 | 107,358.33 | 107,760.85 | |
生育保险费 | 349.04 | 36,012.15 | 36,361.19 | |
四、住房公积金 | 5,849,977.84 | 5,849,977.84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 673,839.86 | 1,467,275.87 | 1,330,721.55 | 810,394.18 |
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9,912,468.15 | 83,504,694.71 | 133,747,759.25 | 9,669,403.6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3,239.42 | 5,032,924.85 | 5,018,514.76 | 57,649.51 |
2、失业保险费 | 975.77 | 239,847.65 | 235,716.87 | 5,106.5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4,215.19 | 5,272,772.50 | 5,254,231.63 | 62,756.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174,686.69 | 26,325,119.72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38,243,526.44 | 137,630,149.95 |
个人所得税 | 11,871,649.21 | 11,602,997.1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3,160.03 | 1,423,292.67 |
房产税 | 73,991.89 | 35,902.70 |
教育费附加 | 157,058.24 | 708,838.50 |
地方教育附加 | 97,310.30 | 424,873.15 |
印花税 | 59,666.33 | 85,840.06 |
土地使用税 | 44,573.61 | 44,573.61 |
其他 | 7,322.17 | 12,763.58 |
合计 | 157,052,944.91 | 178,294,351.1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8,916.66 | |
应付股利 | 33,010,664.53 | 33,010,664.53 |
其他应付款 | 37,380,477.97 | 49,306,653.00 |
合计 | 70,391,142.50 | 82,366,234.19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8,916.66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48,916.6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3,010,664.53 | 33,010,664.53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33,010,664.53 | 33,010,664.5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施工保证金、押金 | 22,721,859.76 | 25,880,707.29 |
代收燃气保险费 | 2,235,870.00 | 2,289,130.00 |
其他往来 | 12,422,748.21 | 21,136,815.71 |
合计 | 37,380,477.97 | 49,306,653.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履约保证金 | 16,917,782.12 | 工程尚未结算 |
合计 | 16,917,782.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2,000,000.00 | 132,25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486,637.66 | 50,460,180.1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84,486,637.66 | 182,710,180.1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281,250,000.00 |
信用借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2,000,000.00 | -132,250,000.00 |
合计 | 638,000,000.00 | 749,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49,855,098.23 | 442,549,375.46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49,855,098.23 | 442,549,375.46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72,341,735.89 | 493,009,555.5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486,637.66 | -50,460,180.10 |
合计 | 149,855,098.23 | 442,549,375.46 |
其他说明:
说明:2018年12月,武清百川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融”)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武清百川拥有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资产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本金179,739,900元,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期结束后的留购价款为100元。根据百川能源、百川燃气与国银金融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百川能源、百川燃气为上述融资租赁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5,384,514.15 | 11,701,194.05 | 143,683,320.10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155,384,514.15 | 11,701,194.05 | 143,683,320.1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出让金返还 | 1,772,756.00 | 21,885.90 | 1,750,870.10 | 与资产相关 | ||||
煤改气项目投资补助 | 128,031,500.00 | 3,369,250.00 | 124,662,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天然气应急采购差价补贴 | 8,294,158.15 | 8,294,158.15 | 与收益相关 | |||||
LNG储气调峰站建设财政补贴 | 17,090,000.00 | 17,0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购车补贴 | 196,100.00 | 15,900.00 | 180,2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42,740,310.00 | 1,442,740,31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08,702,707.44 | 1,865,500.00 | 910,568,207.4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0,547,284.32 | 20,547,284.32 | ||
合计 | 929,249,991.76 | 1,865,500.00 | 20,547,284.32 | 910,568,207.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941.5万份股票期权,使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少20,547,284.32元。
(2)本期太和县金鹰经贸有限公司向太和金鹰投入资产287万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65,500.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票 | 201,037,858.91 | 141,377,621.16 | 342,415,480.07 | |
合计 | 201,037,858.91 | 141,377,621.16 | 342,415,480.0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2月3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6,441,835股,支付金额141,377,621.16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5,963,898.56 | 19,810,991.95 | 21,906,389.76 | 63,868,500.75 |
合计 | 65,963,898.56 | 19,810,991.95 | 21,906,389.76 | 63,868,500.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1,721,556.02 | 1,721,556.02 | ||
合计 | 181,721,556.02 | 181,721,556.0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48,148,589.88 | 2,233,891,709.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48,148,589.88 | 2,233,891,709.8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0,631,251.21 | 728,290,026.5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97,398,629.03 | 514,033,146.5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81,381,212.06 | 2,448,148,589.8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93,057,417.92 | 1,661,313,511.98 | 2,752,300,395.92 | 1,962,984,098.75 |
其他业务 | 38,071,697.66 | 8,687,768.01 | 44,123,731.42 | 12,638,853.81 |
合计 | 2,231,129,115.58 | 1,670,001,279.99 | 2,796,424,127.34 | 1,975,622,952.5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49,242.19 | 2,669,529.65 |
教育费附加 | 1,102,254.87 | 1,362,063.8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47,835.29 | 1,001,769.36 |
土地使用税 | 748,559.91 | 660,698.32 |
车船使用税 | 24,724.10 | 27,538.96 |
印花税 | 1,064,484.47 | 1,241,627.42 |
水利建设基金 | 307,202.71 | 315,318.16 |
地方教育附加 | 707,931.72 | 877,260.33 |
其他 | 27,481.51 | 15,220.58 |
合计 | 7,679,716.77 | 8,171,026.6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562,491.25 | 27,571,740.36 |
广告宣传费 | 301,260.91 | 354,209.86 |
办公费 | 245,067.57 | 443,266.55 |
通讯费 | 253,070.00 | 227,987.98 |
折旧费 | 3,220,100.86 | 5,564,839.90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177,987.95 | 109,724.37 |
租赁费 | 684,158.39 | 523,342.53 |
物业管理费 | 9,100.00 | 29,463.46 |
水电暖费 | 185,735.43 | 331,351.56 |
运输费 | 334,781.23 | 1,417,591.02 |
车辆运行费 | 1,227,101.09 | 748,941.10 |
其他 | 804,623.18 | 1,578,912.81 |
合计 | 21,005,477.86 | 38,901,371.5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757,803.94 | 37,790,315.66 |
差旅费 | 551,056.48 | 1,015,525.43 |
办公费 | 866,801.76 | 779,205.30 |
通讯费 | 567,455.92 | 459,780.59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453,709.25 | 3,507,721.21 |
会议费 | 306,126.70 | 828,570.11 |
折旧费 | 8,931,814.15 | 6,257,614.23 |
维修费 | 423,011.44 | 190,011.75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59,163.84 | 126,502.07 |
财产保险费 | 2,395,118.21 | 486,518.56 |
行政性收费 | 81,200.00 | 188,450.00 |
无形资产摊销 | 4,347,502.73 | 3,945,062.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6,473.71 | 170,273.92 |
业务招待费 | 3,162,501.54 | 4,807,374.52 |
车辆运行费 | 664,182.54 | 554,490.69 |
水电暖费 | 524,722.39 | 660,742.13 |
环境保护费 | 44,994.56 | 25,298.72 |
房屋租赁费 | 6,691,241.01 | 7,274,089.03 |
人才招聘费 | 14,471.70 | 113,195.85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16,677.11 | 18,736.84 |
董事会费 | 108,000.00 | 108,000.00 |
物业管理费 | 1,123,680.80 | 643,306.96 |
股权激励费用 | -20,547,284.32 | 3,708,321.78 |
其他 | 655,416.32 | 429,885.11 |
合计 | 51,405,841.78 | 74,088,993.1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6,691.70 | 527,983.74 |
材料费 | 1,102,221.91 | 44,676.43 |
折旧与摊销 | 79,461.32 | 114,096.19 |
其他 | 94,000.00 | |
合计 | 1,608,374.93 | 780,756.3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0,498,884.34 | 40,362,838.46 |
减:利息收入 | -6,743,752.78 | -5,598,586.91 |
手续费及其他 | 3,426,799.96 | 2,296,157.26 |
合计 | 37,181,931.52 | 37,060,408.8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燃气供热补贴 | 78,972.00 | 895,504.59 |
财政物流补贴 | 101,200.00 | |
稳岗就业补贴 | 224,802.87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2,494.09 | |
2019年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项目金 | 100,000.00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补贴 | 37,785.90 | 35,135.90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补贴 | 215,341.24 | 4,000.00 |
合计 | 960,596.10 | 934,640.4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31,104.37 | 1,577,208.5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0,668.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26,000.00 | 105,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到期的收益 | 1,581,326.22 | 1,563,514.21 |
合计 | 2,438,430.59 | 3,336,391.1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252,585.97 | 2,565,279.0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36,576.63 | -505,849.77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04,444.27 | -10,646,283.58 |
合计 | 3,620,453.61 | -8,586,854.3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21,749.40 | 252,288.17 |
合计 | -421,749.40 | 252,288.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00,000.00 | ||
其他 | 485,699.23 | 600,735.95 | 485,699.23 |
合计 | 485,699.23 | 1,000,735.95 | 485,699.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7年西咸新区民营经济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荆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进规上企业奖励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7,010,000.00 | 225,859.00 | 7,010,0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206,330.97 | 15,658.41 | 206,330.97 |
其他 | 81,009.25 | 88,185.25 | 81,009.25 |
合计 | 7,297,340.22 | 329,702.66 | 7,297,340.22 |
其他说明:
公司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合计700万元。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2,033,949.66 | 154,596,747.5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116,964.57 | -17,059,912.76 |
合计 | 108,916,985.09 | 137,536,834.8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2,746,733.2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0,686,683.3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4,915.0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801,785.9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549,496.6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50,942.3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369,390.68 |
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 | -180,942.18 |
所得税费用 | 108,916,985.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退回借款 | 575,173.57 | 1,706,755.60 |
保证金、押金 | 11,243,034.49 | 22,608,026.90 |
存款利息收入 | 6,743,752.78 | 5,521,528.80 |
赔偿及补偿款 | 294,407.25 | 320,643.70 |
政府补助 | 1,018,161.99 | 21,380,100.00 |
代收代付款 | 8,025,894.74 | 13,373,218.08 |
租金收入 | 1,166,772.08 | 3,986,737.38 |
解除冻结的资金 | 12,400,000.00 | |
合计 | 29,067,196.90 | 81,297,010.4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及施工队借款 | 3,424,971.23 | 6,482,508.02 |
保证金、押金等 | 5,099,054.78 | 27,272,115.24 |
银行业务手续费 | 3,426,799.96 | 2,296,157.26 |
期间费用 | 23,889,677.10 | 34,282,680.15 |
代收代付款 | 11,262,577.00 | 15,856,195.00 |
房屋租金 | 1,651,349.08 | 23,389,791.86 |
公益性捐赠 | 7,010,000.00 | 225,859.00 |
冻结的资金 | 15,265,585.11 | |
合计 | 71,030,014.26 | 109,805,306.5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 | 193,450,000.00 | 136,100,000.00 |
股权转让款 | 23,000,000.00 | |
合计 | 193,450,000.00 | 159,1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115,000,000.00 | 78,910,000.00 |
合计 | 115,000,000.00 | 78,91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5,002,658.33 | |
合计 | 35,002,658.3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3,333,277.97 | 25,912,000.00 |
融资租赁费用 | 6,474,654.00 | |
回购股份 | 141,377,621.16 | 114,400,812.58 |
合计 | 154,710,899.13 | 146,787,466.5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3,829,748.19 | 520,869,282.3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620,453.61 | 8,586,854.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7,337,260.80 | 93,430,187.5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8,042,807.51 | 16,003,157.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680,686.01 | 7,557,553.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1,749.40 | -252,288.1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6,330.97 | 15,658.4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4,150.6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498,884.34 | 40,362,838.4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38,430.59 | -3,336,391.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42,961.16 | -340,208.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159,925.73 | -16,719,704.3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156,682.72 | 164,978,414.3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1,786,287.25 | -33,692,098.6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7,040,216.05 | -712,652,301.66 |
其他 | -33,506,804.61 | -15,850,46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523,417.12 | 68,960,485.0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60,759,475.95 | 557,612,681.6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98,448,174.67 | 833,106,560.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7,688,698.72 | -275,493,878.4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60,759,475.95 | 1,298,448,174.67 |
其中:库存现金 | 18,604.07 | 327,505.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0,108,608.70 | 1,298,120,316.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32,263.18 | 352.4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0,759,475.95 | 1,298,448,174.6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9,997,117.57 | 其中被法院冻结的资金21,531,839.60元,见下说明(1)、(2)。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54,239,694.46 | 见下说明(3) |
无形资产 | ||
应收账款 | 212,956,016.59 | 其中被法院冻结的债权 |
134,059,714.67元,见下说明(1)、(3)。 | ||
合计 | 407,192,828.62 | / |
其他说明:
(1)2019年12月,香河首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首农”)、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城镇房地产”)、香河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华宇”)、香河中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中商”)分别向香河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香河百川名下基本户的银行存款及香河百川在香河县财政局、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享有的债权共计15,241.8万元。香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裁定冻结以上资产。
(2)2020年5月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武清百川名下银行存款2,649,416.54元、白沟燃气名下银行存款245万元,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均于2020年6月裁定冻结以上资产。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武清百川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为1,754,540.19元,白沟燃气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为1,269,014.08元。以上被冻结款项已于2020年7月解除冻结。
(3)如本附注“七、48、长期应付款”所述,2018年12月,武清百川与国银金融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其合法享有的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经营、供气供热产生的债权等全部应收账款向国银金融提供质押,为融资租赁债务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武清百川售后回租业务对应的固定资产为154,239,694.46元、应收账款为78,896,301.92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土地出让金返还 | 2,137,521.00 | 递延收益 | 21,885.90 |
煤改气项目投资补助 | 134,770,000.00 | 递延收益 | 3,369,250.00 |
LNG调峰储气站建设财政补贴 | 17,090,000.00 | 递延收益 | |
购车补贴 | 318,000.00 | 递延收益 | 15,900.00 |
采暖期燃气供热补贴 | 78,972.00 | 其他收益 | 78,972.00 |
天然气应急采购差价补贴 | 19,645,477.34 | 主营业务成本 | 19,645,477.34 |
稳岗补贴 | 224,802.87 | 其他收益 | 224,802.8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2,494.09 | 其他收益 | 202,494.09 |
财政物流补贴 | 101,200.00 | 其他收益 | 101,200.00 |
2019年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项目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财政贴息 | 61,424.00 | 财务费用 | 61,424.00 |
其他政府补助 | 215,341.24 | 其他收益 | 215,341.2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百川企管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33号院6号楼-2至3层101内2层202室 | 企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百川投资控股 | 香港 | RM 06,13A/F SOUTH TOWER WORLD,FINANCE CTR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D TST KLN,HONG KONG。 | 项目投资 | 100.00 | 设立 | |
冀全贸易 | 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D座205-8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 物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百川燃气 | 永清县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武隆南路160号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永清百川 | 永清县 | 永清县武隆路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清百川 | 武清开发区 | 天津市武清区武清开发区泉州公路西侧 | 燃气供应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安维斯达 | 西安市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园区B1楼3层 | 仪器仪表 | 75.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大厂百川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大厂县厂谭路北侧河西营村段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香河百川 | 香河县 | 香河县蒋辛屯镇大香线东侧和园路北侧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涿鹿百川 | 涿鹿县 | 涿鹿县科技园区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固安百川 | 固安县 | 固安县新昌街南侧、玉泉路东侧长福宫门店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百川物流 | 固安县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固涿路北侧京九铁路东侧 | 危险品运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河热力 | 三河市 |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区东环路204号 | 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百川建安 | 永清县 | 永清县武隆南 | 建筑安装 | 100.00 | 设立 |
路160号 | ||||||
霸州百川 | 霸州市 | 霸州市南孟镇廊霸路与马坊路交口往南200米路东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三河百川 | 三河市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区城关西关村西100米(建设路西路路北)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三河新能源 | 三河市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东环路204号办公楼 | 燃气供应 | 100.00 | 设立 | |
大厂热力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549号 | 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绥中管道 | 绥中县 | 绥中县文化路26号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涿鹿燃气 | 涿鹿县 | 涿鹿县涿鹿镇府庭花园底商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献县燃气 | 献县 | 原106国道西侧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肃宁燃气 | 肃宁县 | 肃宁县肃水路北侧、状元大道东侧公园大道、天厚园9-10号楼中间商业4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绥中燃气 | 绥中县 | 绥中县城郊乡西关村西郊小区 | 燃气供应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白沟燃气 | 白沟县 | 白沟镇京白大街西侧富润豪庭底商 | 燃气供应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百川热电 | 永清县 | 永清县永清镇武隆路西侧 | 燃气、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百川绥中 | 绥中县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城郊乡西关村1-421 | LNG生产与销售 | 60.00 | 设立 | |
磐睿能源 | 三河市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创意谷街南侧、精工园东侧 | 分布式能源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九九热力 | 武清开发区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512-86(集中办公区) | 热力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固安热电 | 固安县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昌街南侧、玉泉路东侧(长福宫小区6#1-113) | 热力供应 | 100.00 | 设立 | |
荆州天然气 | 荆州市 | 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1-5楼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监利天然气 | 监利县 | 监利县容城镇玉沙大道63号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燃气 | 阜阳市 | 阜阳市安徽颍东经济开发区辛桥路东侧、富强路北侧徽清科技园A1栋办公楼11楼 | 燃气供应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太和金鹰 | 太和县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细阳南路 | 燃气供应 | 6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江陆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601-A11室 | 成品油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泉燃气 | 临泉县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工业园区北园居委会孙庄姜尚大道西侧 | 燃气供应 | 5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泉盛源 | 临泉县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工业园区北园居委会孙庄姜尚大道西侧 | 燃气供应 | 5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允和 | 阜阳市 | 阜阳市颍东区幸福路136号铁四局二公司1区5#楼 | 成品油销售、燃气供应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蒙城和顺 | 蒙城县 | 蒙城县双涧镇老集村 | 成品油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东明 | 太和县 |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468号 | 成品油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南会龙 | 阜阳市 | 阜南县会龙工业园区龙泉路 | 燃气供应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创亿 | 阜阳市 | 阜阳市颍州区三塔集镇葛庙村 | 成品油销售、燃气供应 | 6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阜阳新兴能源 | 阜阳市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8号 | 分布式能源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5,373,721.22 | 27,106,616.8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31,104.37 | 1,577,208.5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31,104.37 | 1,577,208.53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与百川资管、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6月,该基金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达风百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200,000万元,首期认缴规模40,000万元,其中信达风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货币出资认缴1,000万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1出资认缴19,000万元,百川资管作为有限合伙人2出资认缴20,000万元,未来拟引入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出资认缴160,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对产业基金尚未实际出资。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计划经营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计划经营部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审计部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 本公司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占本公司净利润比较低,借款利率的变动对本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由于本公司未开展外汇相关业务,相关汇率变化对本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6月30日的现行利率) 计算的利息) 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至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709,300,000.00 | 709,300,000.00 | 709,300,000.00 | ||
长期借款 | 638,000,000.00 | 638,000,000.00 | 398,000,000.00 | 24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35,132,384.62 | 35,132,384.62 | 35,132,384.6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至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358,073,291.86 | 358,073,291.86 | 358,073,291.86 | ||
其他应付款 | 70,391,142.50 | 70,391,142.50 | 70,391,142.50 | ||
长期应付款 | 149,855,098.23 | 176,476,417.69 | 138,767,597.49 | 37,708,820.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486,637.66 | 84,486,637.66 | 84,486,637.66 | ||
合计 | 2,045,238,554.87 | 2,071,859,874.33 | 1,257,383,456.64 | 536,767,597.49 | 277,708,820.20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百川资管 | 廊坊市永清县益昌路111号商住楼南楼 | 投资管理 | 3,000.00 | 35.53 | 35.5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东海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本公司间接持股44%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天津市博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劳务 | 6,749,694.15 | 15,199,044.96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接受燃气管输服务 | 4,236,687.70 | 6,547,397.22 |
永清县恒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服务 | 283,018.8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燃气具 | 2,123.89 | 7,423.01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燃气具 | 46,163.7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阜阳燃气(见下说明1) | 63,050,000.00 | 2019年10月15日 | 2020年8月18日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2) | 5,000,000.00 | 2020年2月17日 | 2021年2月10日 | 否 |
阜阳燃气(见下说明3) | 60,000,000.00 | 2020年3月16日 | 2021年3月15日 | 否 |
荆州天然气(见下说明4) | 100,000,000.00 | 2020年3月3日 | 2021年4月11日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5) | 331,250,000.00 | 2020年3月18日 | 2021年3月17日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6) | 100,000,000.00 | 2020年2月21日 | 2021年4月23日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7) | 100,000,000.00 | 2020年4月29日 | 2023年4月24日 | 否 |
百川燃气(见下说明8) | 50,000,000.00 | 2020年4月21日 | 2021年4月15日 | 否 |
武清百川 | 179,739,900.00 | 2018年12月24日 | 2023年12月24日 | 否 |
说明:
(1)2019年4月28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阜阳燃气向昆仑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阜阳燃气自昆仑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6,305万元。
(2)2019年11月7日,百川能源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河北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河北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万元。
(3)2020年3月13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阜阳燃气向建设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阜阳燃气自建设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6,000万元。
(4)2020年5月26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荆州天然气向农业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35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荆州天然气自农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亿元。
(5)2020年3月17日,百川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建设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3.85亿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建设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33,125万元。
(6) 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民生银行申请额度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民生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亿元。
(7) 2020年2月24日,百川能源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沧州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2.5亿元,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沧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将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变更为1.4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沧州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亿元。
(8) 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昆仑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昆仑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0万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百川燃气、阜阳燃气(见下说明1) | 600,000,000.00 | 2019年5月24日 | 2024年4月28日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2) | 63,050,000.00 | 2019年10月15日 | 2020年8月18日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3) | 5,000,000.00 | 2020年2月17日 | 2021年2月10日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4) | 331,250,000.00 | 2020年3月18日 | 2021年3月17日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5) | 100,000,000.00 | 2020年2月21日 | 2021年4月23日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6) | 100,000,000.00 | 2020年4月29日 | 2023年4月24日 | 否 |
王东海、陈秀英(见下说明7) | 50,000,000.00 | 2020年4月21日 | 2021年4月15日 | 否 |
说明:
(1)2019年4月28日,百川燃气、阜阳燃气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百川能源向民生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6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能源自民生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6亿元。
(2)2019年4月28日,王东海、陈秀英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阜阳燃气向昆仑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阜阳燃气自昆仑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6,305万元。
(3)2019年11月7日,王东海、陈秀英分别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河北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截至2020年6月 30日止,百川燃气自河北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万元。
(4)2020年3月17日,王东海、陈秀英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建设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3.85亿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建设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33,125万元。
(5)2020年4月15日,王东海、陈秀英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民生银行申请额度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三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民生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亿元。
(6)2020年2月24日,王东海、陈秀英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沧州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2.5亿元,2020年4月15日,百川能源与沧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将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变更为1.4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沧州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1亿元。
(7) 2020年4月15日,王东海、陈秀英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百川燃气向昆仑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额度为1.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百川燃气自昆仑银行取得的银行贷款尚未到期金额为5,000万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6.85 | 229.1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12,255.00 | 5,612.75 | 109,855.00 | 5,492.75 |
应收账款 |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91,690.00 | 670,305.50 | 3,391,690.00 | 550,803.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廊坊恒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566,766.80 | 1,577,514.58 |
应付账款 | 天津市博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35,743.21 | 261,152.96 |
应付账款 | 利辛县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 2,229,989.56 | 692,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9,415,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激励对象人数、股票期权的预期收益水平和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等因素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0,338,340.3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0,547,284.32 |
其他说明经本公司2017年1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本公司以2017年1月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等(以下简称“激励对象”)62人授予共计2,04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300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5.61元。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年,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算。等待期为授权日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激励对象在等待期过后开始分3次匀速行权。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为:(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6.5亿元;(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
2017年12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10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61元/股,预留的股票期权应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期行权,激励对象应分两期行权,第一个行权
期为自授权日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每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期权数量分别为150万份。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对本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75万份进行注销。
2018年4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对本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进行注销。
2018年7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本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5.61元/股调整为
15.16元/股。
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对本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6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将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16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数量由1,440万股调整为2,016万股。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对本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13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49名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18名激励对象所放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41.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合计注销1,074.5万份股票期权。
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对本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符合行权条件的941.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月,香河首农、香河城镇房地产、香河华宇、香河中商就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河百川侵害其土地使用权一事,向香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因香河百川在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内非法铺设燃气管道,对其造成损失共15,241.80万元,请求判令香河百川停止对其土地使用权的侵害并赔偿全部损失。公司财务部及法务部对诉讼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预估,并根据律师出具的《关于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诉讼结果可能性分析之法律意见书》认为上述案件起诉方的请求不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不存在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情况,公司无需计提预计负债。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案件受理法院尚未开庭审理。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回购股份2020年2月3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日。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止,本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6,441,8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购买的最高价为6.03元/股、最低价为4.9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1,339,029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每个报告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燃气分部 | 供热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2,197,983,802.48 | 33,145,313.10 | 2,231,129,115.58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4,190,535.05 | 2,335,775.32 | 26,526,310.37 |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31,104.37 | 731,104.37 | ||
营业成本 | 1,661,080,708.92 | 33,943,169.55 | 25,022,598.48 | 1,670,001,279.99 |
信用减值损失 | 3,512,481.58 | 107,972.03 | 3,620,453.61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21,274,011.22 | 4,867,979.21 | 761,922.12 | 125,380,068.31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443,299,343.53 | 951,101.64 | 1,503,711.89 | 442,746,733.28 |
所得税费用 | 107,902,905.05 | 1,390,008.01 | 375,927.97 | 108,916,985.09 |
净利润(净亏损) | 335,396,438.48 | -438,906.37 | 1,127,783.92 | 333,829,748.19 |
资产总额 | 7,879,392,066.06 | 152,053,038.03 | 96,335,172.27 | 7,935,109,931.82 |
负债总额 | 3,639,677,458.51 | 134,539,392.73 | 75,971,968.92 | 3,698,244,882.32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875,348,707.61 | 822,342,375.07 |
合计 | 875,348,707.61 | 1,622,342,375.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百川燃气 | 550,000,000.00 | |
阜阳燃气 | 250,000,000.00 | |
合计 | 800,0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61,796,342.20 |
1至2年 | 201,989,999.92 |
2至3年 | 128,790,723.7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00.00 |
4至5年 | 82,770,341.72 |
5年以上 | |
合计 | 875,350,007.6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2,600.00 | 2,600.00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875,347,407.61 | 822,340,985.07 |
合计 | 875,350,007.61 | 822,343,585.0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210.00 | 1,210.00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210.00 | 1,210.0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0.00 | 9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1,300.00 | 1,3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预期信用损失 | 1,210.00 | 90.00 | 1,300.00 | |||
合计 | 1,210.00 | 90.00 | 1,3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百川燃气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461,796,342.20 | 1年以内 | 52.76 | |
香河百川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261,240,723.77 | 1-2年、2-3年 | 29.84 | |
固安百川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26,194,800.98 | 2-3年、4-5年 | 14.42 | |
武清百川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8,619,999.92 | 1-2年、2-3年 | 2.13 | |
三河百川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6,575,540.74 | 4-5年 | 0.75 | |
合计 | / | 874,427,407.61 | / | 99.9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百川燃气 | 4,085,650,000.00 | 4,085,650,000.00 | ||||
百川企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荆州天然气 | 878,999,989.05 | 878,999,989.05 | ||||
百川热电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阜阳燃气 | 1,344,196,912.00 | 1,344,196,912.00 | ||||
合计 | 6,322,846,901.05 | 6,322,846,901.0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14,575,471.76 | |||
合计 | 14,575,471.7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2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4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1,749.4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
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036,747.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581,326.2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840,150.6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11,640.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90,208.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82,422.51 | |
合计 | 13,752,202.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3 | 0.24 | 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2 | 0.23 | 0.2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王东海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