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1-007)。 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鹏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1-008)。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鹏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21年度继续聘任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支付其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该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1-009)。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鹏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
联董事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95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押汇、贸易融资等。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银行 | 额度(万元) |
1 | 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 | 135,000.00 |
2 | 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 | 140,000.00 |
3 | 农业银行平顶山分行 | 150,000.00 |
4 | 中国银行平顶山分行 | 170,000.00 |
5 | 民生银行郑州分行 | 10,000.00 |
6 | 兴业银行平顶山分行 | 150,000.00 |
7 | 中信银行平顶山分行 | 200,000.00 |
8 | 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 | 50,000.00 |
9 | 平顶山银行 | 55,000.00 |
10 |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 | 120,000.00 |
11 | 郑州银行平顶山分行 | 40,000.00 |
12 | 广发银行平顶山分行 | 60,000.00 |
13 | 华夏银行郑州分行 | 40,000.00 |
14 | 浙商银行郑州分行 | 160,000.00 |
15 | 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 | 65,000.00 |
16 |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 30,000.00 |
17 |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 115,000.00 |
18 |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 | 40,000.00 |
19 | 恒丰银行郑州分行 | 50,000.00 |
20 |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 50,000.00 |
21 | 洛阳银行平顶山分行 | 35,000.00 |
22 | 焦作中旅银行郑州分行 | 5,000.00 |
23 | 渤海银行郑州分行 | 30,000.00 |
24 | 邮政储蓄银行平顶山分行 | 50,000.00 |
合计 | 1,950,000.00 |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