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塞力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2,833,4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8,842,028.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991,371.0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29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313,991,371.04元,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首发募投项目均已全部结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首发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127905615310410 | 49,542,696.00 | 已销户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698232674 | 64,448,675.04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42050126690800000312 | 100,000,000.00 | 已销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38320188000194484 | 100,000,000.00 | 已销户 | |
合计 | 313,991,371.04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127905615310913 | 410,059,956.79 | 37,904,695.83 | 活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678588882 | 200,000,000.00 | 35,189,674.41 | 活期 |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 | 451905199010901 | 378.16 | 活期 | |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 | 471901347710202 | 121,641.82 | 活期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 | 571913263410701 | 1,256.54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 991904874010301 | 610,972.04 | 活期 | |
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 18050000000527271 | 333,915.65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 | 11050171750000000718 | 1,215,729.30 | 活期 | |
合计 | 610,059,956.79 | 75,378,263.75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632278594 | 159,512,318.20 | 53,005,606.69 | 活期 |
招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 | 127905615310515 | 213,379,223.20 | 95,575,224.40 | 活期 |
中行武汉东湖开发区分行 | 558678905094 | 159,806,458.60 | 3,908.15 | 活期 |
合计 | 532,698,000.00 | 148,584,739.24 |
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浙江塞力斯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48,215,355.79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9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6)012174号专项报告鉴证。2016年12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31,731,127.03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6)012225号专项报告鉴证。
2、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3、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原“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该笔资金已在2019年10月归还。
2019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该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同意。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使用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众环
审字(2021)0101776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塞力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塞力医疗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公司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塞力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塞力医疗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7,608,016.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297,055.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8,569,7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7,492,394.3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8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 | (2) | (3)=(2)-(1) | (4)=(2)/(1) | ||||||||||
1、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 | / | 496,658,016.80 | 388,088,316.80 | 388,088,316.80 | 42,389,316.10 | 156,464,025.42 | -231,624,291.38 | 40.32% | 不适用 | 17,920,179.50 | 不适用 | 否 | |
2、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 / | 108,569,700.00 | 108,569,700.00 | 71,907,739.52 | 80,078,368.92 | -28,491,331.08 | 73.76% | 不适用 | 暂时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 | 110,950,000.00 | 110,950,000.00 | 110,950,000.00 | 110,95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607,608,016.80 | 607,608,016.80 | 607,608,016.80 | 114,297,055.62 | 347,492,394.34 | -260,115,622.46 | 57.1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因疫情原因影响,对IVD集约化项目的招标及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 ||||||||||||
2、因疫情原因影响导致SPD项目招标、投放进展缓慢。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原“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笔资金已在2019年10月归还。 2019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已在2020年9月15日归还。 2020年9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前次及本次合计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不含临时补流2亿元且不含手续费及利息。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根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后期投入和资金规划安排,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125万元前次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以自有资金对已投入募集资金进行替换。 |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3,31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5,177,401.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5,177,401.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 | (2) | (3)=(2)-(1) | (4)=(2)/(1) | ||||||||||
1、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 / | 159,512,318.20 | 159,512,318.20 | 159,512,318.20 | 6,850,043.00 | 6,850,043.00 | -152,662,275.20 | 4.29% | 暂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 / | 213,379,223.20 | 213,379,223.20 | 213,379,223.20 | 18,520,900.00 | 18,520,900.00 | -194,858,323.20 | 8.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 | 159,806,458.60 | 159,806,458.60 | 159,806,458.60 | 159,806,458.60 | 159,806,458.6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532,698,000.00 | 532,698,000.00 | 532,698,000.00 | 185,177,401.60 | 185,177,401.60 | -347,520,598.40 | 34.7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因疫情影响,SPD项目推进速度不及预期。 | ||||||||||||
2、因政府规划变动,项目设计和规划调整,延缓投入周期,目前项目已开始进入建设阶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验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9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前次及本次合计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0.5亿元和“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1.5亿元)上述募集资金不含SPD项目临时补流0.5亿及研发大楼项目临时补流的1.5亿元且不含手续费及利息。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