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GUICHAO HUA、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5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50,900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00%。特定股东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誉恒投资”)、杭州群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群英投资”)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5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誉恒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52,147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5%。群英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8,033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5%。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GUICHAO HUA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GUICHAO HUA先生、誉恒投资、群英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5月2日,GUICHAO HUA先生、誉恒投资、群英投资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注1 | 减持均价区间(元/股) |
GUICHAO HUA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20日至 2021年4月30日 | 695,673 | 0.3526% | 17.47-24.82 |
大宗交易 | 2021年4月28日 | 1,970,000 | 0.9984% | 16.00 | |
合计 | 2,665,673 | 1.3510% | - | ||
誉恒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3日至 2021年4月6日 | 2,535,200 | 1.2849% | 20.06-25.12 |
群英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3日至 2021年1月29日 | 1,126,100 | 0.5707% | 20.06-25.1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注1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注1 | ||
GUICHAO HUA | 合计持有股份 | 76,911,863 | 38.9803% | 74,246,190 | 37.62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911,863 | 38.9803% | 74,246,190 | 37.62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誉恒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3,652,147 | 1.8510% | 1,116,947 | 0.56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52,147 | 1.8510% | 1,116,947 | 0.56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群英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1,288,033 | 0.6528% | 161,933 | 0.082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88,033 | 0.6528% | 161,933 | 0.08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注:1、公司当前总股本197,725,450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197,309,786股,表格所列当前总股本按197,309,786股计算。2、表格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GUICHAO HUA先生、誉恒投资、群英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GUICHAO HUA先生、誉恒投资、群英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GUICHAO HUA先生、誉恒投资、群英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GUICHAO HUA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誉恒投资、群英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GUICHAO HUA先生、誉恒投资、群英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