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2 | - | 2021/7/13 | 2021/7/13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2 | - | 2021/7/13 | 2021/7/13 |
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0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香港联交所(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于2014年颁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规定执行,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8元。
(4)、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3238888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