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20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人民币13,011,000元(130,11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13,032,989.66元
●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
●赎回价格:100.164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7月29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1年7月29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满足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在最近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自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1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福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03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9.34元/股),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福20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20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福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20转债”全部赎回。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提前赎回“福20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了《福斯特关于实施“福20转债”全额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并分别于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28日披露了4次关于“福20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相关赎回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及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7月28日,赎回对象为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20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164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票面利率为0.25%;
计息天数:自2020年12月1日至本次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共240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0.25%×240/365=0.164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64=100.164元/张
3、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7月29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福20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3,011,000元,占“福20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17亿元的0.77%。
(二)转股情况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收市后,累计1,686,989,000元“福20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福20转债”发行总额的99.23%;累计转股数
量为27,640,902股,占“福20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9%, 其中2021年7月1日至 2021年7月28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21,634,388股,期间因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2021年6月30日) | 本次可转债转股 | 变动后 (2021年7月28日)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29,469,360 | 21,634,388 | 951,103,748 |
总股本 | 929,469,360 | 21,634,388 | 951,103,748 |